《国家篇·法律篇》内容简介:就了解西方政治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和源流来说,西塞罗的《国家篇》和《法律篇》这两部著作早就该翻译了。然而,只是到了20世纪末,中国进入了一个社会稳定、经济迅速发展的时期才得以完成。这其中的意蕴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但这至少表明了学术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有一种比学术自身的价值更为紧要的关系。而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以及他的这两部著作在西方政治法律史上的价值可以说就是上述命题的另一个证据。
可能因为是苏力从英语翻译过来的,感觉还行吧。好像王焕生有个拉丁、中文对照的本子,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评分 评分西塞罗模仿柏拉图,以一个神圣的节日场合作为开头,以西庇阿之梦作为结束。从对话体裁到人物安排(西庇阿相当于苏格拉底,鲍鲁斯之孙图贝罗类似于格劳孔)再到讨论主题(政体、正义)都让人联想到了柏拉图。但如沃格林所说:“相似之处也只有这些,表面的关联所具有的象形性特...
评分写于11.1.20前后 《法律篇》中的自然法思想 一、《法律篇》中的自然法思想 自然法思想在西塞罗之前,已有萌芽,但在《法律篇》中,得到了较为详细的阐发。《法律篇》中,西塞罗论述自然法的逻辑,初看起来,似乎并不容易捉摸,但加以推敲,仍是有迹可循的。我试图按照自己的...
评分西塞罗模仿柏拉图,以一个神圣的节日场合作为开头,以西庇阿之梦作为结束。从对话体裁到人物安排(西庇阿相当于苏格拉底,鲍鲁斯之孙图贝罗类似于格劳孔)再到讨论主题(政体、正义)都让人联想到了柏拉图。但如沃格林所说:“相似之处也只有这些,表面的关联所具有的象形性特...
自然法!政治家必须决定的,“不仅是什么为理想中之最佳,而且是什么为实践之必须。”《论法律》是西塞罗运用政治哲学对诗和历史的一次综合。西塞罗在《论法律》中的斯多葛主义当然是类似于《论共和国》中莱利乌斯的主张的,但千万别忘记彼篇中还有菲洛斯的马基雅维利主义一维,他恳求甚至指责学院派怀疑论者,让他们不要深究自己的意思以免只破不立让大家都没有好果子吃。《论法律》中表现的依赖于对神圣天意以及人类为中心的目的论的理解,正是他在《论神性》和《论先知》(预言篇)中所考察和拒斥。请千万对比霍布斯的狡计与洛克的悖论,如果再结合柏克的二律背反的话,我们就能更充分地理解西塞罗低标准的自然法是如何近乎完美地再现柏拉图的大义了:理性和正义必须弱化以适合实践或政治生活的需要,试图在积极和沉思生活方式间选择的人非理解不可。
评分看过柏拉图再读西塞罗似乎是有些无趣了……如果两篇能完整保留可能会更好? 不过记得丁耘老师吐槽过亚里士多德的对话录为什么未能保留下来:“因为老天也知道他写的没有柏拉图好,不值得流传下来。”
评分“从犯罪的根本性质来看,犯罪就是对犯罪自身的最大惩罚”。西塞罗的很多想法出自柏拉图。《法律篇》明显比《国家篇》写得好。
评分真的太不喜欢西塞罗了
评分看过柏拉图再读西塞罗似乎是有些无趣了……如果两篇能完整保留可能会更好? 不过记得丁耘老师吐槽过亚里士多德的对话录为什么未能保留下来:“因为老天也知道他写的没有柏拉图好,不值得流传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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