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茨杰拉德最呕心沥血的自传体长篇小说
现代文库评选的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百部英语作品之一
女电影演员露丝玛利在戛纳海滩上遇见了主人公狄克·戴弗,一位精神病医生。他妻子妮珂是他过去的病人,患有精神分裂症。他温文尔雅,待人彬彬有礼,露丝玛利很快就迷上了他。尽管她一再对他表明心迹,狄克却始终不为所动。回巴黎后,他对妻子妮珂的忠诚看似没有动摇,事实上却情不自禁地被露丝玛利吸引。为摆脱对露丝玛利的幻想,狄克开始撰写专著,对复发癔症、精神状态仍不稳定的妮珂尽可能温柔体贴。在阿尔卑斯山度假期间,他遇到昔日好友佛朗兹,并用妻子可观财产中的一部分与他合伙办了一家诊所。此时,妮珂收到一封指责狄克与病人通奸的信,病情加剧,在郊游中故意撞毁汽车。狄克沮丧万分,独自外出度假散心,途中与罗丝玛利偶遇,却只是意识到他们短暂的爱情已无可挽回。最终他借酒浇愁,妻子也离他而去。他曾是这个浪漫时代的缩影,最终却沦为一个顾影自怜的失败者。小说见证了菲茨杰拉德虚度了大半生的“爵士乐时代”的幻灭,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作者本人所谓的“对人生透彻、惨痛的了解”。
F·S·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1896—1940)
二十世纪美国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以诗人和梦想家的气质为“爵士时代”吟唱华丽挽歌。短短四十四年的人生,他的遭际几经跌宕起伏,在名利场中看尽世态炎凉。二十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凝聚了菲茨杰拉德才华横溢的两部长篇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和《夜色温柔》均榜上有名,前者更高居第二位。
读完一部好书却找不到满意的书评真叫人失望透顶—— 或许这也证实了此书的博大; 姑且盲人摸象也罢。 ==== 书的开篇是rosemary和dick的相互动心,她的年轻美貌朝气蓬勃,他的沉稳持重从容不迫。她的表白,而dick毕竟有更多的牵挂——他的妻nicole,他作为聚会主办者的责任,对参...
评分本来是抱着多少也要了解美国文化的心理去读,但读到一半就被内容深深打动,读到结尾甚至哭了出来。如果说《了不起的盖茨比》多少打动人还是因为我对盖茨比那样的单恋抱有好感,这次则是对迪克的痛苦感同身受。压抑自己照顾他人,结果最后连自我都迷失了,既是菲茨杰拉德自身的...
评分装桢的这么舒服,文字上就没人多把关吗? 好多句子都读不通,本来作者的文字风格就比较绕,这看着也太难为人了。 装桢的这么舒服,文字上就没人多把关吗? 好多句子都读不通,本来作者的文字风格就比较绕,这看着也太难为人了。
评分据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被称为美国唯一的一部完美无暇的小说。呵呵,确实这部小说够完美的,但至于是不是唯一的我就不清楚了。任何一个作家在写完了这样一部小说后都会感到焦虑吧?有些作家会生活在前辈的阴影下写作,打倒狄更斯,或者托尔斯泰,再不行就喊着Pass北岛之类的,...
评分泽尔达说:我是一只蝾螈,我可以穿过烈火而不被灼烧。然而随着男人的梦破裂,女人的梦也破裂了。读完这本书以后,觉得泽尔达迷人极了,前半本对她的剖写几乎可以和红楼梦的笔力比肩。但翻译实在太差了,太差了,太差了,太差了。完毕。
评分讲道理 《夜色》这本书是菲茨在遣词用句和结构手法上的巅峰之作 也是他花费心血最多的一部 当然也是最难产的一部 如果完美主义者菲茨知道他的这本完美之作被这样的翻译糟蹋 我想是要气活的 完美主义者帕金斯先生知道 也是要气活的 《夜色》的头号粉丝海明威先生知道 是要气活并且生掐死译者的……菲茨的书大概是最不适合读翻译的 去读原著吧 你们会爱上的 我认真的
评分一看到许多“太太”“先生”我就读不下去了,欧美小说总令人感觉空有一个好名字,翻看一看却枯燥无味。
评分讲道理 《夜色》这本书是菲茨在遣词用句和结构手法上的巅峰之作 也是他花费心血最多的一部 当然也是最难产的一部 如果完美主义者菲茨知道他的这本完美之作被这样的翻译糟蹋 我想是要气活的 完美主义者帕金斯先生知道 也是要气活的 《夜色》的头号粉丝海明威先生知道 是要气活并且生掐死译者的……菲茨的书大概是最不适合读翻译的 去读原著吧 你们会爱上的 我认真的
评分怎么说呢 有一些段落写得真他妈好。可是失去了控制,锐利一点点变成了迟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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