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曾经收入《费希特著作选集》第2卷(商务印书馆1994年)发表过。鉴于它是在德国古典哲学中把民主原则体现得最深刻和最全面的论著,现在把它作为单行本发表,以提供给更多的读者。
这本德国古典著作作为世界学术名著,曾经以各种文字出版了好多次。就我个人所知,德文版共有六个:原版,上册,耶拿与莱比锡1796年;下册,耶拿与莱比锡1797年。第二版,入伊·赫·费希特编《费希特全集》第Ⅲ卷,柏林1845年。第三版,莱比锡1908年。第四版,莱比锡1922年,入迈纳“哲学丛书”,第128卷。第五版,汉堡1960年,入迈纳“哲学丛书”,第256卷。第六版,入巴伐利亚科学院版《费希特全集》第Ⅰ辑,上册入第3卷,斯图加特1966年;下册入第4卷,斯图加特1970年。迻译为其他文字的版本有:1.英文版,A.E.Kroeger译,第一版,费拉德尔菲亚1869年;第二版,伦敦1889年;第三版,纽约1970年。M.Bauer译,坎布里奇与纽约2000年。2.法文版,A.Renaut译,巴黎1984年。3.意大利文版,L.Fonnesu译,罗马1994年。4.日文版,入《费希特全集》日文版第6卷,入间1997年。
这本书是十年前由谢地坤和程志民两位同志依据巴伐利亚科学院版《费希特全集》第Ⅰ辑第3卷和第4卷分工译出的,我校改了谢地坤译的“导论”与第一、二、三编和程志民译的“家庭法概论”与“国际法和世界公民法概论”。趁着现在出单行本的机会,译者和我又对译文作了修改和校订,尽我们的所能,解决了其中出现的纰漏问题。在译名方面需要作两点说明。第一,Rechtsgesetz一律译“法权规律”,因为这是相对于Naturgesetz(自然规律)而言的,正像Sittengesetz(道德规律)是相对于Naturgesetz而言的一样;具体地说,Naturgesetz是支配整个自然界的、必然的规律,而Rechtsgesetz与Sittengesetz是分别支配两个社会领域的、自由的规律。第二,Vernunftwesen原译为“理性存在物”,现在改译为“理性存在者”;原因在于,费希特把人视为“有限的理性存在者”(endliches Vernunftwesen),把上帝视为“无限的理性存在者”(unendliches Vernunftwesen),所以我们不能说上帝是“无限的理性存在物”,因而把Wesen改译为“者”也许更加准确。当然在谈到自然事物时,我们是把unvernünftiges Wesen译为“无理性存在物”的。
这本书的全名是《以知识学为原则的自然法权基础》;意思是说,这是一项应用知识学原理对人类社会的法治领域所作的研究,而费希特的知识学既是一种新的形而上学,也是一种新的逻辑学,因此,要从形而上学的基础出发读懂这本书,肯定会有一定的困难。我经常听到一些友人说,这本书的后半部分好懂,前半部分难懂,原因恐怕就在这里。但是,正像我们研读老子《道德经》时不能只看相对易懂的“德经”,而略去难懂的“道经”一样,我们在研读一本法权哲学古典著作时也不能只看讲法权的部分,而忽略讲哲学的部分。为了克服这个难题,我们不妨在读此书以前,先读费希特耶拿时期的通俗知识学著作,例如《论知识学概念》和《知识学新说》,使自己能够在形而上学领域里获得必要的预备知识,这或许会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这部古典哲学论著。
费希特出生于普鲁士萨克森州的拉梅诺。父亲是织带子的手工业者,家境贫寒,9岁时得到邻人的资助开始上学。1774年进波尔塔贵族学校,课外读过该校禁读的G.E.莱辛的著作。1780年入耶拿大学,1781年入莱比锡大学神学系,接触过B.斯宾诺莎的哲学。1788年因经济困难,弃学 赴瑞士的 苏黎世当家庭教师,结识了当地狂飙运动的代表人物J.K.拉法特等。1790年重返莱比锡,计划创办杂志未成,再任家庭教师,并开始研究I.康德哲学。1790年,他结识了德国著名诗人克洛普施托克的侄女约哈那(JohannaRahn)并被她深深吸引,后来两人结为夫妻。同年,他开始研读康德的著作,这对他后来的哲学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791年,他前往哥尼斯堡拜见康德。为了让康德了解他,他基于康德哲学写了一篇研究康德批判哲学和神学领域之间联系的宗教长文《试评一切天启》(Attemptata Critiqueof All Revelation)。康德读后大加赞赏,不仅赞助出版了这篇文章,还推荐费希特前往大学任教。由于一些不知名的原因,此文被匿名发表了,让人们以为是期待已久的康德自己对于宗教的批判著作。之后康德澄清了事实并公开赞扬了这部著作,这个事件使得费希特在哲学界的声名大振。1793年再去苏黎世,被任命为耶拿大学的哲学教授,并结识了平民教育家J.H.裴斯泰洛齐等进步思想家。
1794年,费希特成为耶拿大学教授,主持康德哲学讲座,并完善他的哲学体系。此后他陆续发表了《全部知识学的基础》、《自然法学基础》、《知识学原理下的道德学体系》等。1798年,在他担任《哲学杂志》责任编辑的时候,收到了一篇宗教怀疑论的来稿,虽然费希特不赞同作者观点,但由于他坚持出版自由,还是将此文发表。这篇文章后来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来攻击费希特是个无神论者,迫使他离开耶拿迁居柏林。1806年,普法战争爆发,费希特担负起宣扬爱国主义的任务。1807年,他回到法军占领的柏林,发表了著名的《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Addresses to the German Nation),同时倡议建立柏林大学。1810年,柏林大学建立,费希特担任第一任校长。1813年柏林保卫战爆发,城中挤满伤员,瘟疫流行,费希特的妻子参加了照顾病人的工作,不幸感染斑疹伤寒并传染给费希特。费希特夫妇于1814年1月先后去世。
编译者梁志学,别名梁存秀,男,1931年6月生,山西省定襄县人,为贺麟弟子。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已离休。1956年夏季,从北京大学哲学系研究生班毕业,分配到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工作。曾任《哲学译丛》责任编辑,《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丛刊》主编和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自然辩证法部分常务副主编。主要从事德国古典哲学的翻译与研究,是国内最重要的黑格尔研究专家和几乎唯一一个费希特研究专家。国际费希特协会理事。
费希特《自然法权基础》的翻译出版,对于中国现时代的法哲学研究是一个推进,溢美之辞就不多说了,下面简单谈一下我的几点感想。 刚才徐友渔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是否需要一种形而上学。对此大致有三种不同的答案,按照他的观点,他宁愿选择否定的回答,...
评分费希特《自然法权基础》的翻译出版,对于中国现时代的法哲学研究是一个推进,溢美之辞就不多说了,下面简单谈一下我的几点感想。 刚才徐友渔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是否需要一种形而上学。对此大致有三种不同的答案,按照他的观点,他宁愿选择否定的回答,...
评分费希特《自然法权基础》的翻译出版,对于中国现时代的法哲学研究是一个推进,溢美之辞就不多说了,下面简单谈一下我的几点感想。 刚才徐友渔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是否需要一种形而上学。对此大致有三种不同的答案,按照他的观点,他宁愿选择否定的回答,...
评分费希特《自然法权基础》的翻译出版,对于中国现时代的法哲学研究是一个推进,溢美之辞就不多说了,下面简单谈一下我的几点感想。 刚才徐友渔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是否需要一种形而上学。对此大致有三种不同的答案,按照他的观点,他宁愿选择否定的回答,...
评分费希特《自然法权基础》的翻译出版,对于中国现时代的法哲学研究是一个推进,溢美之辞就不多说了,下面简单谈一下我的几点感想。 刚才徐友渔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是否需要一种形而上学。对此大致有三种不同的答案,按照他的观点,他宁愿选择否定的回答,...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它那种近乎“祛魅”的写作手法。它没有试图将某些历史人物或思想流派神化,而是冷静地将它们置于特定的历史语境中进行剖析,揭示了那些看似永恒的真理,实际上是如何在特定的社会压力和认知局限下被“发明”出来的。阅读过程中,我仿佛在进行一次高难度的考古发掘工作,小心翼翼地拂去历史的尘埃,试图还原出那些奠基性思想最原始、最纯粹的形态。书中对“自然状态”的多种不同阐释进行了细致的对比分析,这部分内容极其精妙,因为它清晰地展示了不同的初始假设如何导向截然不同的政治和社会结论。作者在论证过程中保持了一种令人钦佩的客观性,他将自己置于一个观察者的位置,引导读者自行判断哪种逻辑链条最为坚固。这本书的价值,不在于它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而在于它深刻地展示了“我们是如何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其对思想演变路径的洞察力,令人叹服。
评分读完这本关于“根基”的书,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是那种清冷的、近乎几何学般的严谨感。它不像某些法律哲学著作那样充满激昂的辩论或激烈的修辞,而是以一种近乎科学的精确性,剖析着任何社会结构赖以存在的那些“不言自明”的原则。作者似乎在搭建一座精密的思想钟塔,将每一个概念——比如“人的尊严”、“自由的边界”——都放置在它最恰当的位置上,确保整个体系在逻辑上无懈可击。对于热衷于探究“为什么我们必须遵守规则”这一终极问题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无疑是一场盛宴。它没有直接给出答案,而是提供了一整套工具箱,让你自己去敲开那些被时间掩埋的论证之门。书中对契约精神的溯源尤其精彩,作者通过对不同历史时期契约形态的对比分析,揭示了其内含的动态张力——即个体自主性与集体安全之间的永恒博弈。读后感是,我对于日常生活中那些看似理所当然的社会约定,有了一种全新的、更具批判性的理解。
评分这本书的阅读体验,可以用“酣畅淋漓的智力冒险”来形容。它最打动我的地方在于其跨学科的视野和对历史细节的精准把握。作者似乎毫不费力地在古希腊的城邦政治、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与启蒙运动的理性光辉之间穿梭自如。这种广博的学识储备,使得书中的论证充满了厚重感和无可辩驳的力量。书中对早期法学家思想的梳理,尤其令人耳目一新。那些被我们习惯性地简化或标签化的人物,在作者笔下重新获得了鲜活的生命和复杂的思想脉络。我特别喜欢其中关于“公共意志”的章节,它并没有简单地将“公共意志”浪漫化,而是深刻揭示了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产生的异化风险,这种现实主义的审慎态度,极大地提升了本书的价值。对于那些厌倦了空洞口号,渴望探寻思想原点,并理解现代法律制度是如何一步步从历史的泥沼中提炼出来的读者,这本书无疑是不可多得的宝藏。它不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是一次思维方式的重塑。
评分坦白讲,这本书的阅读难度是相当高的,它要求你放下现代的即时满足感,沉浸于一种缓慢而艰深的思辨节奏中。然而,一旦你适应了作者那略显古朴却又极其精准的行文风格,你便会发现其中蕴含着惊人的思想能量。它不仅仅是在谈论法律或伦理,更是在探索人类精神深处对“公道”的原始渴求。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中对“理性自洽性”的追求。作者似乎坚信,一个真正稳固的社会结构,必须建立在一套能够自我辩护、自我完善的内在逻辑之上。书中对于权力合法性来源的层层剥离,像是在为一座宏伟的建筑寻找地基下的第一块石头。它不像教科书那样提供清晰的知识点框架,更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工匠,向你展示如何将一块块看似不相关的材料,通过精妙的连接,最终铸造成一件具有永恒价值的艺术品。对于那些寻求深刻理解社会契约论的真正源头,并想挑战自己认知极限的求知者而言,这本书绝对值得你付出时间与精力。
评分这本厚重的典籍初看起来确实让人有些望而生畏,但一旦翻开扉页,便被其宏大的叙事结构和深邃的哲学思辨所深深吸引。作者以一种近乎史诗般的笔触,构建了一个关于“秩序”与“混沌”之间永恒拉锯的宏大图景。书中对早期文明社会中法律与道德萌芽的探讨,尤其引人入胜。它没有陷入枯燥的条文解读,而是巧妙地将人类早期的生存困境与对普遍正义的追寻编织在一起,展现了法律思想如何从原始的部落习俗中艰难地挣脱出来,寻求一种更具普适性的基础。我尤其欣赏作者对“自然”一词的重新界定,它不再仅仅是物理意义上的自然界,更被赋予了一种内在的、理性的必然性。阅读过程中,我仿佛跟随一位智者穿梭于历史的长廊,见证了人类理性之光如何在黑暗中逐渐点亮,为我们今天所珍视的权利概念提供了坚实的思想源头。这本书的语言风格沉稳而富有张力,每一句话都像经过千锤百炼的宝石,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它要求读者投入极大的专注力,但随之而来的思想启迪,是任何速食文化产品都无法比拟的。
评分自然法权基础(以知识学为原则). 171120
评分第三编尤其好,一开始各种比较与评论也好。
评分本来是打算看完搞个大新闻批判一番的 结果前面的部分直接看晕
评分喜欢第一、二部分。
评分第三编尤其好,一开始各种比较与评论也好。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6 book.quotespace.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美书屋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