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东,1965年生于河北省承德市,祖籍浙江省桐庐县。1992年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获心理学硕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获法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社会人类学。现任职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北京大学人类学研究所,同时受聘于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兼任客座研究人员。已 发表研究论文二十余篇。
本书透过法律人类学的视角对华北的一个普通村落进行了实地的人类学田野考察,作者试图深入探讨乡土社会中权威的“多元性”及各类权威的建立过程和条件,还试图在国家法律与地方社区的“习俗观念”之间找到可以沟通与相互和谐运作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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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还兴致勃勃,今晚阅读,不知为何兴味索然,没有爱了。整体地翻过,但重点只读了“宗教与纠纷解决”的段落。(2011.4.25)
评分论证旷达,然时有脉弱之感。最后两章的分析,很有意思。法律与幸福,尤其爱读。
评分论证旷达,然时有脉弱之感。最后两章的分析,很有意思。法律与幸福,尤其爱读。
评分跟序里面说的一样,太罗嗦了。每一章开头还用名人名言,简直幼稚。虽说作者是费孝通的弟子,但是差太多了。引用太多但是没办法整合,所以一般般
评分誤差 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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