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行诗》是莎士比亚在世时唯一一部诗集,也是十四行诗这种文体的一部巅峰之作。同时,对于那些狂热的莎士比亚崇拜者来说,“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无疑也是接近诗人的最佳途径。英国19世纪“湖畔派”诗人华兹华斯说:“用这把钥匙,莎士比亚打开了自己的心扉。”
梁宗岱(1903-1983),诗人、翻译家。笔名岳泰。广东新会司前镇白庙乡人。在广州培正中学读书时,主编校刊《培正学校》和《学生周报》,并加入文学研究会。1923年秋入岭南大学习文科。次年赴意大利留学并游览欧洲,学习德、英、法、意等国语言,在刊物发表译作。回国后,受聘任北京大学法学系主任,清华大学讲师,南开大学、复旦大学教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到广西与友人创办广西西江学院,任代理院长。1950年10月出席广西人民代表大会。曾被诬入狱。出狱后受聘中山大学教授、广州外语学院(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文化大革命”期间又遭迫害。后被恢复名誉。翻译过莎士比亚的诗歌和歌德的《浮士德》等名著。代表作有《梁宗岱选集》、诗集《晚涛》、词集《芦笛风》、论文集《诗与真》等。
威廉·莎士比亚(1564-1616)出生于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并在那里长大。25岁时,莎士比亚离开斯特拉特福的妻儿,搬到伦敦,开始在环球剧院做演员并开始写作。莎士比亚著有三十多部戏剧,还写了一些优美的诗歌。1611年,他写成《暴风雨》,这是他所有剧作中唯一一部原创作品——通常他都是重述别人的故事。如今莎士比亚的剧作依然举世闻名,在很多人心中他是最伟大的英语作家。
因为十四行诗里面有表述韵律的ABBA节奏描述、本来以为注明的ABBA乐队与本帮的SONNET一样,也是因十四行诗而取得的名字呢。结果我错了。 正确的是这样的:ABBA——希伯莱语中,ABBA一词是"父亲"的意思,这也是乐队成员的名首字母的拼合形式。 汗啊||| 不学无术的日子该结束了。
评分 评分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即使配合原文读,其优美我们也很难欣赏,因其英语的古韵的使用以及对修辞的创造不通过考证无法窥其全貌,因而翻译除非天马行空的运用汉语优美流畅的意象去填补,译出诗句连原作皮毛都难得。而若是直译其文,当是味同嚼蜡难得其味……这本诗集翻译在两种方法...
评分感觉诗还是要读原文的好, 翻译的诗感觉总是味道不对,比如第十八首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 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 Sometime too hot t...
评分Not every star in the sky can shine in the starry night. But there always be some that will catch your eyes. Shakespeare, a glint poet who played a leading role in the 17th century, is unquestionable such kind of person. Poetry describes the poet’s strong...
为了写稿又重读了一遍。
评分美丽!
评分天才天才……
评分这些诗是莎翁关于爱恨情仇、真善美丑等等的思考,有点难读懂,但仍然值得一读。特别是逐字逐句朗读(中文)时,能感受到其中的些许美妙。
评分有几处翻译略出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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