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2月至11月,《屠场》在《诉诸理性》上连载。全书结构颇似狄更斯式的流浪汉小说,写一对来自立陶宛的新婚夫妇——约吉斯和奥娜——的悲惨遭遇。他们满怀憧憬从家乡来寻找美国梦,在芝加哥肉食加工厂找到工作,以为美好生活将从此开始。不料灾难接踵而至,先是约吉斯工伤失业,接着奥娜被工头奸污,约吉斯怒打工头而入狱,随后妻子难产死亡,幼小的儿子淹死。亲朋好友中男的流落街头,女的被逼为娼,美国梦演变为最可怕的梦魇。文学的特权就是能将一百个人的不幸都让一个人来承受,凡是能想到的人间悲剧似乎都降临到了约吉斯。更有甚者,这个万恶的资本主义机器不仅害得他家破人亡,还毒害了他的心灵。他自暴自弃,干起合伙抢劫的勾当,甚至还在屠场罢工时当了工贼。所幸的是,在风起云涌的工运中,约吉斯终于找到了社会主义,他的阶级觉悟被唤醒。小说结尾时,他深信社会主义是唯一的出路,而这也正是辛克莱的信仰。
《屠场》原名The Jungle,更确切的意思是“丛林”,辛克莱要揭露的远远超出屠场的肮脏,而是这个弱肉强食世界的丛林原则。这是一本社会主义宣传小说,是对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被非人化的抗议。杰克·伦敦认为,《汤姆叔叔的小屋》为黑奴所做的,正是《屠场》为今天的工资奴隶所做的。读者可以看到,对屠场污秽环境的描写只占全书很少篇幅,而且主要是从工作条件之恶劣的角度来写的。辛克莱的本意不是揭露食品安全问题,对他来说,资本主义机器对人和人性的强暴要严重得多。这就是为什么他说公众没有领会小说的主要精神,换言之,屠场的肮脏有点喧宾夺主。
厄普顿辛克莱(1878-1968)出身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一个没落贵族家庭。父亲是白酒商人,嗜酒成性,并最终醉酒而死。在辛克莱十岁的时候,他们全家搬到了纽约。父亲白天靠卖帽子为生,晚上则混在酒吧里。辛克莱后来写道:“……自打有记忆以来,我的生活就一直像一个命运不断转变的灰姑娘;今天晚上睡在寄宿公寓里一张爬满虱子、跳蚤的沙发上,明天晚上就可能身处豪宅,躺在大床上,身上盖着丝绸被单。这种起伏不定的生活状况缘于父亲不稳定的收入……”十五岁,他开始为一些通俗出版物写文章,并以此供自己读大学。后来,辛克莱为一份社会主义宣传周刊《呼唤理性》写稿,在此期间编辑鼓励他以“工资奴隶制”为主题写本书。为此,厄普顿·辛克莱特意到芝加哥屠场去体验生活,在那里一呆就是七个星期。在屠场,他亲眼目睹了肉食生产的各个工序,见证了工资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际遇,并于1906年写成了《屠场》。
The author described some pictures reflecting the society after Industrial Revolution. “Beyond this dump there stood a great brickyard, with smoking chimneys” (37). “Here and there out of the mass rose the great chimneys, with the river of smoke streamin...
评分The author described some pictures reflecting the society after Industrial Revolution. “Beyond this dump there stood a great brickyard, with smoking chimneys” (37). “Here and there out of the mass rose the great chimneys, with the river of smoke streamin...
评分 评分 评分The author described some pictures reflecting the society after Industrial Revolution. “Beyond this dump there stood a great brickyard, with smoking chimneys” (37). “Here and there out of the mass rose the great chimneys, with the river of smoke streamin...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惊喜在于其叙事的“冷峻感”。作者在描绘复杂人性中的挣扎和痛苦时,保持了一种近乎客观的距离,这种冷静反而使得情感的冲击力更为巨大。它不像某些作品那样试图去迎合读者的情感期待,而是坚定地展示事物本来的面貌,即使那面貌是残酷或令人不安的。我特别喜欢作者在构建人物对话时所展现出的高超技巧,那些话语之间留白的张力,远比直接的陈述更能揭示人物关系和潜在的冲突。从文学形式上讲,这本书在结构上的创新也值得称赞,它敢于打破常规,创造出一种新的阅读体验。毫无疑问,这是一部需要时间和心力去消化的作品,但付出的努力绝对是值得的,它会成为你书架上那一本“会说话”的书。
评分坦率地说,起初我对这本厚厚的书有些望而却步,但一旦翻开第一页,我就被那种扑面而来的叙事力量牢牢抓住了。作者构建的世界观宏大而又充满细节,每一个设定的背后似乎都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或历史渊源。我尤其欣赏其对社会阶层和权力结构的冷静剖析,那些看似不经意的对话和场景,实则暗藏着对现实的辛辣讽刺与深刻洞察。行文风格上,它不像某些流行小说那样追求快速的感官刺激,而是更倾向于缓慢地铺陈,让情绪和理解如同陈年的美酒般,随着阅读的深入而愈发醇厚。有那么几个段落,我甚至需要停下来,反复咀嚼其中的文字和哲理,那种文字带来的智力上的愉悦是难以言喻的。这本书绝对值得反复品味,每次重读,都会有新的发现和感悟,它就像一座迷宫,每次走进去都有新的路径可以探索。
评分这部作品的叙事视角转换得极其巧妙,使得原本可能显得单薄的角色群像变得立体丰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光芒和阴影,没有绝对的好人或坏人,只有在特定情境下做出反应的“人”。我注意到作者在处理时间线和记忆碎片时采用了非线性的手法,这在初期可能会让人感到有些挑战,但一旦适应了这种节奏,就会发现它极大地增强了故事的神秘感和宿命感。最让我震撼的是那些细腻到近乎残忍的心理描写,那些潜藏在角色心底最深处的恐惧、渴望与不甘,都被作者用精准的词汇一一捕获并展现出来,读起来常常感到一种透不过气来的真实感。这本书的语言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它简洁有力,却又不失诗意,很多句子都值得摘抄下来反复诵读,感受文字本身的张力。
评分我很少读到能将宏大叙事与个体命运编织得如此天衣无缝的小说。这本书的主题探讨非常深刻,它触及了关于自由意志、宿命论以及身份认同等一系列哲学层面的问题,但作者从不直接给出答案,而是将这些难题抛给读者,引导我们自己去寻找答案。阅读过程中,我常常会因为书中的某个场景联想到自己人生中的某些片段,产生强烈的共鸣,这种跨越虚构与现实的连接感,正是优秀文学作品的魅力所在。而且,书中对一些特定场景的感官描写达到了极高的水准,那种通过文字构建起来的沉浸感,比很多视觉媒介都要强烈得多。它需要你静下心来,慢慢品味,用脑子去阅读,而不是只用眼睛扫过字句。
评分这本小说给我带来了一种久违的阅读体验,它仿佛带着我走进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作者的笔触细腻而有力,对于人物心理的刻画入木三分,让人在阅读过程中不断地思考角色的动机和选择。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每一章的结尾都留下了悬念,让人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特别是对于环境和氛围的描绘,简直栩栩如生,仿佛能闻到那种特有的气味,感受到那种压抑或兴奋的情绪。我特别欣赏作者在叙事节奏上的把握,时而紧凑激烈,时而舒缓沉思,使得整部作品张弛有度,引人入胜。读完之后,那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久久不能散去,它不仅仅是一个故事,更像是一次深刻的精神洗礼,让人对生活和人性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我向所有喜欢深度叙事和复杂人性的读者强烈推荐它,相信你们也会被它独特的魅力所折服。
评分老太太我也要为我的时代写一本。
评分罐头肉那里都要看吐了 今天还吃了火腿肠…后面万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好的内容完全没有号召力…
评分最后强掰到社会主义是什么操作……小时候没看完真是幸运,长大再看,前面依然,后面哑然。
评分有时候我真觉得他们的大多数不幸遭遇都是自找的,但结局与现实真是讽刺
评分揭露社会内幕的小说,很有现实意义,是反应当时社会现实的一部小说,同时具有很强的可读性,故事节奏紧凑,引人入胜,让人想一口气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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