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奥斯特,1947年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纽瓦克市一个犹太裔中产阶级家庭,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他被视为美国当代最勇于创新的小说家之一。
保罗·奥斯特年轻时过着漂泊无定的生活,不断尝试各种工作。一九七〇年至一九七四年,他客居巴黎,靠翻译法国文学为生。
保罗·奥斯特的主要作品有小说《布鲁克林的荒唐事》、《纽约三部曲》、《幻影书》等。曾获法国美第奇最佳外国小说奖、西班牙阿斯图里亚斯王储文学奖,作品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他编剧的电影《烟》于一九九六年获得柏林电影节银熊奖和最佳编剧奖。
保罗·奥斯特现定居纽约布鲁克林区。
“我在寻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去死,有人建议布鲁克林。”
身患癌症、家庭破碎的中年男子内森·格拉斯,退休后特意搬到布鲁克林,打算在这个童年的故乡了却残生。没想到,这里才是他人生的起点……他探索布鲁克林的一切:街角的餐馆、餐馆里的女招待、二手书店的老板,居然还邂逅了多年未见的外甥汤姆。
在与同样失意的汤姆携手探索新生活之余,内森逐渐发现身边的小人物,不是有着不堪回首的过去,就是过着徒有其表的生活。但他们都选择了布鲁克林止痛疗伤、重新开始。这些小人物的命运,也逐渐与他的人生交错纠缠。
有一天,汤姆的外甥女、九岁半的露西突然敲开了他们的家门。无论问她什么,她都不说话。两个男人的生活,因为这个小女孩的闯入而改变……
“汤姆只管摇头叹气。“我们两个相处不来。不到一个月,她就会把我磨得半死。” “这么说来,只相处一晚,你就打算放弃她了?” “这也没什么不对吧。见好就收。” “如果她又悄悄爬上你的床,你怎么办呢?总不能一脚把她踢下床去吧?” 汤姆掏出火柴,点燃第二根烟,沉默了好...
评分原文:http://www.bimuyu.com/blog/archives/23152741.shtml 对于通过《纽约三部曲》或者《神谕之夜》熟悉保罗•奥斯特的读者来说,《The Brooklyn Follies》这本书也许读起来并不具有十足的“保罗•奥斯特味道”。在这本书中奥斯特似乎放弃了很多已经玩儿惯了的后...
评分《纽约三部曲》令我对保罗•奥斯特没好感。媚雅、做作、故弄玄虚、空洞薄弱、迎合全民后现代的雕虫小技,用量贩式的大师造型企图掩饰没有讲一个好故事、或讲好一个故事的能力,也没有不讲故事的底气。想到王家卫、王小帅都得过戛纳奖,关于奥斯特曾获美第奇奖一事也并不费解...
评分刚好有点闲钱又刚好有读书的爱好,于是买书就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我这就是这样的人。买书时,不由自主会有从众意识,常常会买些大家都在谈论的书,好像不买就落伍。但因为时间的关系,又有许多放着没看,然后时过境迁,潮流过去后,好多书都成了鸡胁。另外是有高人一顿说道,谓...
评分“当一个人有幸生活在故事之中,生活在一个想象的世界里,这世界的悲苦也就消失了。只要这故事不断延续下去,现实就不再存在。”在飞往澳洲阿德莱德的班机上,我读着保罗·奥斯特的小说《幻影书》,想象着即将在阿德莱德见到的保罗·奥斯特本人究竟是何等模样,想起我即将出版...
十足的电影感。
评分借了快一个月才看完。葬礼上的遗孀和卡夫卡的玩偶信,这两个情节印象特别特别深。其他的,挺容易和神谕之夜搞混诶……………………
评分被第一句话吸引,整本书也对得起这句话的水平~
评分某些读了数页便失去耐心的人理由多是:标准的Cliche——掉书袋体现写作者身份再加上借揭开美国寻常人物的生活轨迹之手推举热爱生活的态度,简直是主旋律样板戏。但继续往下走就会发现现代文明社会体内的弊病被一一抖出:信仰缺失、物质主义、邪教、恐同、文字艺术商业化、追求形式的虚假自我重生。保罗·奥斯特对于巧合的理解与把握简直达到了非人程度。
评分美式生活危机、美式心灵救赎:犹太家族、婚姻危机、去学者化、出租车司机、餐馆女侍、同志古董书商、商业诈骗、生存饭店之梦想、癌症、私生女、遗产、大选、邪教崇拜、911。爱伦坡、霍桑、卡夫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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