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正当程序》是丹宁勋爵既《法律的训诫》之后的又一部力作。全书从一个全新的角度阐释“法律的正当程序”,一个在大学法律课堂里不常见、却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涉及的课题。这里的“正当程序”并不是枯燥的诉讼条例,而是法律为了保持日常工作的纯洁性而认可的各种方法:促使调查和审判公正的进行,逮捕和搜查适当的采用,法律援助顺利的取得……更多丰富的知识就在你是否去阅读。
阿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Alfred Thompson Denning)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最著名的法官和享有世界声誉的法学家之一。他从1923年当律师,1982年在英国民事上诉法院院长(Master of Rolls)的任内退休。在近60年的法律生涯中,他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积极、大胆地参与英国战后的法律改革,并作出了重大贡献,成为英国战后法律改革史上划时代的人物。
本书为三人合译,这三人是什么来头? 第一位,李克强,北大毕业,现任我国总理。不再详说。 第二位,杨百揆,北大毕业,曾任职于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因热衷政治而身陷囹圄,后被开除公职、D籍……… 第三位,刘庸安,北大毕业,中央编译局编审、研究员,曾担任中央编译局...
评分这本书的错别字还是有一些的。其实就是冲着李克强翻译才去看的,但是看完后感觉真是一般般啊。感觉当年辩论了很多的东西现在我们国家也是有的啊。比如调卷令,就相当于提审啊。我没看出来丹宁的观点有什么超越的地方。不过反对丹宁的法官确实显得过时了。
评分这本书的错别字还是有一些的。其实就是冲着李克强翻译才去看的,但是看完后感觉真是一般般啊。感觉当年辩论了很多的东西现在我们国家也是有的啊。比如调卷令,就相当于提审啊。我没看出来丹宁的观点有什么超越的地方。不过反对丹宁的法官确实显得过时了。
评分知道丹宁勋爵这本书的人很多; 知道第一译者李克强是现任副总理的,不多; 知道第二译者杨百揆现状的人,少之又少。
评分0p 丹宁的哲学: ①实现公正(justice,就像科学家寻求真理那样,但公正不是智力产品,而是精神产品); ②法律下的自由(freedom under the law,自由必须用责任予以平衡,权利必须受义务限制); ③相信上帝(put your trust in God,宗教、道德和法律并非泾渭分明,相辅相成...
内容丰富有趣,但翻译不好,有错别字。
评分这本对我而言似乎更有趣。
评分因为译者才看的一本书...
评分丹宁勋爵与卡多佐同为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其写出的《法律的正当程序》比《司法过程的性质》好读太多,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本书是基于丹宁勋爵所判的个案出发,进而总结经验。读完《法律的正当程序》,觉得丹宁勋爵也可以归之于社会法学派。
评分多的是对案例的总结,思想交换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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