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Alfred Thompson Denning)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最著名的法官和享有世界声誉的法学家之一。他从1923年当律师,1982年在英国民事上诉法院院长(Master of Rolls)的任内退休。在近60年的法律生涯中,他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积极、大胆地参与英国战后的法律改革,并作出了重大贡献,成为英国战后法律改革史上划时代的人物。
《法律的正当程序》是丹宁勋爵既《法律的训诫》之后的又一部力作。全书从一个全新的角度阐释“法律的正当程序”,一个在大学法律课堂里不常见、却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涉及的课题。这里的“正当程序”并不是枯燥的诉讼条例,而是法律为了保持日常工作的纯洁性而认可的各种方法:促使调查和审判公正的进行,逮捕和搜查适当的采用,法律援助顺利的取得……更多丰富的知识就在你是否去阅读。
知道丹宁勋爵这本书的人很多; 知道第一译者李克强是现任副总理的,不多; 知道第二译者杨百揆现状的人,少之又少。
评分知道丹宁勋爵这本书的人很多; 知道第一译者李克强是现任副总理的,不多; 知道第二译者杨百揆现状的人,少之又少。
评分法院队伍的建设问题,尤其是法官队伍的建设问题,屡屡被提起,屡屡是无所为,无所终。形式上,对法官的要求倒是见涨不见落,但实践中,法官入门的高要求、高标准依然是水中月、镜中花,可言可见却不可触及。对于我们这种科班出身进入法院的人员而言,伤感莫过于身边有太多连半...
评分这本书的错别字还是有一些的。其实就是冲着李克强翻译才去看的,但是看完后感觉真是一般般啊。感觉当年辩论了很多的东西现在我们国家也是有的啊。比如调卷令,就相当于提审啊。我没看出来丹宁的观点有什么超越的地方。不过反对丹宁的法官确实显得过时了。
不错但觉得不深刻
评分英美法系的法官与大陆法系的公务员法官真是天壤之别,这也影响着司法在人们心目中的权威。既然公正根植于信任,在司法中首先表现为对法官的信任,人民对于法官的信任与法官的地位是成正比的。
评分在普通法系国家的英国,根据原则进行法律原则的构建,并不是一步登天的完满,每前进一步都伴随着纷争,虽然丹宁勋爵的建立起来的原则在今天看来是显而易见的常识,但在建立之初也许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其中的艰难,法律的进步如同革命一般都是触及利益的,在大陆法系的中国虽然不会出现那么大权力的法官,但是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去推动法律改革也是不容忽视的一条途径。
评分这本对我而言似乎更有趣。
评分还嫌味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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