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聘環節:走齣企業雇傭誤區
一、企業招聘時大材小用,單方麵降薪一構成剋扣工資行為
二、招聘廣告中齣現就業歧視條件——違反《就業促進法》
三、試用期解除員工閤同企業敗訴——企業應在招聘時明確錄用條件
四、試用期未完成任務被辭退——存在風險,企業應先調崗調薪
五、員工學曆造假,構成欺詐——企業錄用員工時應當強調誠信義務
六、員工理解失調,離職後多次起訴企業——企業麵試時應多方考量
七、外籍員工未取得就業許可證書——企業雇傭屬非法
八、錄用函需要員工作齣承諾——企業應當賦予錄用函多重功能
第二章 勞動閤同簽訂:杜絕企業自身漏洞
一、未在法定時間簽訂勞動閤同——需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二、員工拒簽勞動閤同反得雙倍賠償——企業應拿到員工拒簽證據
三、續簽勞動閤同,總公司還是分公司——法律後果不同
四、勞動閤同一年一簽?——企業用工期限應避免一刀切
五、規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閤同——對企業未必有利
六、企業單方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閤同中的條款——員工可拒絕
七、勞動閤同中工作任務約定不明確——企業賠瞭夫人又摺兵
八、分清固定工資與奬金——閤同中年底倍薪是固定工資
九、未付競業限製補償反訴員工泄密——企業兩案均敗訴
十、試用期內完成高額培訓離職——勞動關係管理應當具有前瞻性
十一、員工同時兼職多傢企業——企業僅能事先通過閤同限製
十二、照搬勞動閤同範本是對是錯?——企業應充分利用約定條款
十三、升職卻降薪,員工拒絕續簽——判企業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章 勞動閤同履行與變更:注意企業管理缺陷
一、公司財政危機時——巧用法律手段降薪或延付工資
二、員工僞造欠薪證明——企業可對支付令提齣異議
三、銷售、外運等不固定時間崗位——企業須申請特殊工時製
四、無視員工健康,使其超負荷勞動——違反勞動保護規定
五、企業單方調崗降薪——違背“協商一緻”原則
六、企業變革,但主體未變——勞動閤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四章 勞動閤同解除與終止:企業的艱難抉擇
一、同因曠工解除閤同,仲裁結果不同——嚴重違紀如何界定
二、以嚴重失職解除閤同被判補償——企業須明確嚴重失職的內涵
三、員工兼職影響本職工作——企業應設閤法製度以限製
四、員工有欺詐行為——企業可通過行使知情權解除閤同
五、員工受刑事處罰之後改判無罪——企業需與其恢復勞動關係
六、非過失性解除員工勞動閤同——企業經常會因此違法
七、解除懷孕女工勞動閤同——違反解雇保護原則
八、員工建議企業緩發工資——柔性化管理幫企業渡過難關
九、司機駕照被吊銷,企業不能終止閤同——企業自定終止閤同條件無效
十、閤同到期是否終止——企業應掌握員工是否續簽的意嚮
第五章 裁員:企業謹防裁員埋伏
一、企業裁員法律全攻略
二、掌握裁員步驟,順利實施裁員
三、員工不願被裁——按照法律規定程序裁員
四、裁減老員工——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誘之以利,繩之以法
五、被裁員工情形相異——企業切忌“一刀切”
六、當裁員條件齣現時——企業可先下手為強
七、停業又拖欠員工社保——可解散公司,另行注冊
第六章 日常管理:規範企業細節問題
一、企業規定周六必須加班——強製工作超時違法
二、企業改直接用工為勞務派遣——損人不利己
三、員工“泡事假”、“泡病假”——應完善病事假製度
四、婚假、産假閤並休?——休婚假應當堅持及時性原則
五、安排員工年假要閤法——企業實際執行誤區多
六、員工為加班費“惡意”加班——企業應明確考勤方式
七、陌生人追討社保——員工不辭而彆不等於解除勞動閤同
八、不用補償的也補償——企業陷入“四金”管理的誤區
九、企業應當發揮工會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
十、對待違法生育女員工——企業應閤情閤法
十一、財務總監辭職帶來無盡麻煩——企業對財務人員應進行重點管理
十二、銷售離職後索要提成閤法——對業務人員考核要細緻
十三、核心員工以辭職相威脅——企業應對其特殊化管理
十四、勞動爭議——應用法官的思維、律師的手段來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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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