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小外孙勒斯特了。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是一九一二年病逝的。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虽然没有以她的观点为中心的单独的一章,但书中一切人物的所作所为都与她息息相关。凯蒂从“南方淑女”的规约下冲出来,走过了头,成了一个轻挑放荡的女子。
哥哥昆丁和凯蒂儿时感情很好。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者,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这个“簪缨之家”的遗子极其骄傲,极其敏感,却又极其孱弱(精神上、肉体上都是如此)。他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凯蒂的遭遇一下子使他失去了精神平衡。就在妹妹结婚一个多月后,他投河自尽了。
杰生是凯蒂的大弟。他和昆丁相反,随着金钱势力在南方上升,他已顺应潮流,成为一个实利主义者,仇恨与绝望有时又使他成为一个没有理性、不切实际的复仇狂与虐待狂。
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通过他的意识流,我们能够体会到:他失去了姐姐的关怀,非常悲哀。现在家中唯一关心并照顾他的,只有黑女佣迪尔西了。虽然按书名的出典理解,班吉这一章可以说是“一个白痴讲的故事”。事实上福克纳还是通过这个杂乱的故事有意识地传达了他想告诉读者的;一系列的信息:家庭颓败的气氛、人物、环境……。
威廉・福克纳1897年9月25日生于美国密西西比州的新沃尔巴尼,是莫德和默里・法克纳(Falkner)四个儿子中的长子。他的祖上是18世纪从苏格兰过来的移民。1902年他家迁居密西西比州奥克斯福,他在那里上学,但没念到高中毕业。从1915年到1929年,福克纳虽然也开始进行初步的文学尝试,但仍有些飘忽不定,干过许多种工作。1918年他在加拿大皇家空军接受短期训练,结交朋友,也曾涉足奥克斯福的密西西比大学的课堂,并在美国和欧洲有广泛的游历。1924年他在新奥尔良结识了舍伍德・安德森。他帮助福克纳出版了第一部小说。同一年他把自己家姓法克纳(Falkner)改为福克纳(Faulkner)。1929年福克纳同艾斯特尔・奥尔德姆结婚,在1930年买下了他的永久居住地罗湾奥克。他唯一活下来的孩子吉尔出生于1933年。因夫妻俩嗜酒成性,他们婚后生活非常艰难。出于经济上的需要,他去好莱坞编写电影剧本。
从结婚到获得诺贝尔奖这段时期,他的创作力最为旺盛,几乎所有杰作都出版于这一时期。获奖之后,福克纳与外界的接触增加了。他还得到其他许多奖项,包括国家图书奖和普利策奖。在他生活的最后十年,他作为美国的代表去国外游历了几次,并接受了几所大学的邀请。福克纳有次与人打赌喝了大量的酒,被送进医院,不久因心脏病发作而逝世,时为1962年7月6日。
小说名字取自《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Life ... is a tale told by an idiot, full of sound and fury, signifying nothing”.) “傻瓜”(idiot)的概念,在这里却值得玩味。原本第一章的叙述者班吉(Benjam...
评分没有人像我和福克纳以及村上那样对气候充满感情的了。 我曾多次阅读《寻羊冒险记》4.《夏日的结束和秋天的开始》,因为不会日语,只好用篇章语义学把英文版的给仔细分析一遍。实际上,那一章对整个小说情节推动无甚作用,只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夜晚“在消磨城市时间方面,我正往...
评分没读过李继宏的,也没兴趣读,就上次李大师那本追风筝的人中译本,指出了几次错误(而且是比较离谱的,明显的,某些机器翻译都比他好)然后人家李大师就把我上一个号拉黑了??可惜已经注销不然还可以給大家看看那些错误2333。就冲这气度,此人翻译一生黑了。李文俊为了研究福...
评分 评分《喧哗与骚动》中,每当Compson家长子Quentin闻见忍冬的香气,过去,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或者说,线性的,单箭头的时间,被强烈的感官记忆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妹妹Caddy的忧伤记忆,这些一小片,一小片的记忆在浓烈的植物香味里生长,扩散,最终横跨Quentin...
这本书的语言充满了令人窒息的密度和令人不安的韵律感。它不是那种流畅易读的散文体,更像是一段段精心打磨过的、充满张力的诗歌,但其内容却粗粝得令人心惊。作者对词汇的选择极其考究,每一个形容词、每一个动词都仿佛带着沉重的历史包袱,掷地有声。我常常需要停下来,反复咀嚼那些长句中蕴含的复杂情感和潜台词。那种古典的、略显晦涩的表达方式,反而为故事增添了一种宿命般的悲剧色彩,仿佛时间被凝固在了某个腐朽的南方小镇的湿热空气中。读这本书的过程,更像是在聆听一场交响乐,时而低沉压抑,时而爆发出尖锐的、令人不安的乐章,将人物内心的煎熬和家族的衰败感展现得淋漓尽致。这种对语言的极致锤炼,使得文本本身就成了一种需要被细细品味的艺术品,而不是简单的信息载体。
评分这本书的叙事结构简直是一场迷宫,初读时可能会让人感到迷失方向,但一旦你找到那条看不见的线索,那种抽丝剥茧的快感是无与伦比的。作者对于时间线和不同视角的切换处理得极为精妙,仿佛在玩一场高难度的拼图游戏。你必须全神贯注地去捕捉那些细微的语调变化,分辨哪些是事实的陈述,哪些是内心独白的扭曲。特别是关于那个核心事件的描绘,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去“记忆”和“重构”它,使得真相变得异常模糊,也极其引人入胜。我花了好几天的时间,不断地在不同章节间跳跃回顾,试图将那些破碎的碎片拼凑起来,感受着那种智力上的挑战和随之而来的顿悟。它考验的不仅仅是阅读耐心,更是读者解读复杂人性阴影的能力。这种叙事上的大胆尝试,无疑将文学的可能性推向了一个新的维度,绝非那种一目了然的通俗小说可以比拟的。每一次重读,都能发现新的细节和被忽略的暗示,简直是文学探险家的乐园。
评分从主题上看,这本书是对“失落”和“时间腐蚀”的一次深刻的、近乎残酷的致敬。它描绘了一个正在瓦解的世界,不是轰轰烈烈的毁灭,而是缓慢的、不可逆转的衰败。那种世代相传的荣耀如何一点点被遗忘、被辜负,最终化为尘土的景象,描绘得极其到位。作者并没有试图给出任何廉价的希望或安慰,而是冷静地记录下这一切,像一位冷漠的考古学家,记录着一个贵族家族走向没落的全过程。这种对“逝去”的执着书写,让我联想到了很多关于传统与现代冲突、记忆与遗忘的议题。它并非一部纯粹的悲剧,更像是一种对“永恒的停滞”的赞美,一种承认衰败之美的独特视角。这种沉重的历史感和对时间流逝的无力感,是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
评分如果说大多数小说都在努力推动情节向前发展,那么这本书似乎更热衷于在原地打转,不断地审视和重新审视那个核心的创伤点。它充满了强烈的空间感和象征意义——那个破败的庄园、那片广袤却荒芜的土地,都成了人物精神困境的物理投射。这种对环境细节的细致描摹,使得阅读体验变得非常具象化,你几乎能闻到南方潮湿泥土的气息和老旧木头发霉的味道。它不迎合现代阅读的快节奏,反而强迫你慢下来,去感受那种被困住、被时间遗忘的压抑氛围。这要求读者放弃对情节推进的期待,转而拥抱那种近乎冥想式的、沉浸式的体验。对于那些追求深度和氛围感、不畏惧阅读挑战的读者来说,这绝对是一次值得投入精力的阅读旅程。
评分角色的心理刻画细腻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步。书中几位主要人物,他们的行为逻辑看似荒谬,但在作者层层递进的剖析下,你开始理解他们那扭曲的驱动力来源于何处。那种根深蒂固的、无法摆脱的宿命感和自我毁灭的倾向,几乎是渗透到骨髓里的。尤其欣赏作者如何处理“失语”和“过度表达”之间的辩证关系——有些人因为无法言说而走向崩溃,而另一些人则因为言语的泛滥而变得更加空洞。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一间心理分析室,旁观着这些灵魂的残骸,感受着他们徒劳地试图抓住一些早已溜走的东西。这种对内在世界的深入挖掘,使得这本书超越了单纯的故事叙述,上升到了对人类理性边界和情感极限的哲学探讨。读完之后,那种挥之不去的心灵震颤,久久不能平息,让人开始反思自己生命中的那些“不可言说”之处。
评分“每样东西又都是井井有条的了。”
评分“每样东西又都是井井有条的了。”
评分美国南方社会的没落史。
评分很好
评分假如流水能回头,请你带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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