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我的名字叫红》《伊斯坦布尔》作者奥尔罕•帕慕克 蛰伏六年动情写就 全球60个语种正在流行。
◆斩获诺奖之后还能写出自己的最佳作品,帕慕克就是这样的大师。——《独立报》
◆让一千万人聚集在伊斯坦布尔的东西是生计、利益和账单,但只有一样东西支撑着这茫茫人海中的人们,那就是爱。
◆嘈杂腐败而又日新月异的城市史诗,天真、正派又卑微的街边小贩的人生传奇。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是一个讲述钵扎小贩麦夫鲁特的人生、 冒险、幻想和他的朋友们的故事,同时也是一幅通过众人视角描绘的 1969—2012年间伊斯坦布尔生活的画卷。
在麦夫鲁特还是一个生活在安纳托利亚中部穷山村少年的时候,他就不住地幻想自己未来的生活会是怎样。
十二岁时他辗转来到“世界的中心”——伊斯坦布尔打拼,立刻被那些老城消逝、新城待建的景象所吸引。他继承了父亲的事业,在土耳其的街道上贩卖钵扎。他与那些在城市繁华外荒凉处的居民一样,渴望致富。但是运气似乎永远都不追随他,他看着亲戚们在伊斯坦布尔暴富并定居;而自己却花了三年时间给一位仅在婚礼上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孩儿写情书,最后却阴差阳错地和那女孩儿的姐姐私奔。麦夫鲁特人到中年,在伊斯坦布尔的街巷里做过许多营生,酸奶小贩、鹰嘴豆鸡肉饭小贩、停车场管理员……
他珍惜自己的家人和妻子,可工作失意、生活窘迫仍不断挤压着他。无论如何,他仍然夜复一夜,漫步在伊斯坦布尔街头,一边卖钵扎,思念自己的真爱,一边琢磨着脑袋里冒出的一个又一个怪怪的东西,这些念头让他自感与众不同。他,一个没钱没地位的钵扎贩子,既属于这个大都市,又在头脑中不停地寻找着另一种生活。
奥尔罕•帕慕克(Orhan Pamuk, 1952— )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当代欧洲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生于伊斯坦布尔,自幼学画,大学主修建筑,后从文。200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称:“在探索他故乡忧郁的灵魂时,发现了文明之间的冲突和交错的新象征。”他的作品已经被译为60多种语言出版。
土耳其著名作家奥尔罕·帕慕克大约算是中国读者们比较熟悉的一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了。那本曾风靡中国的小说《我的名字叫红》,是不是很多人都至少听说过? 帕慕克之前的作品都比较“高大上”,书要么很厚,偏向自传,要么很文艺,引用大量典故,得先有点背景知识才能读懂,...
评分百无聊赖在秋冷的办公室写下对于《我脑袋里的怪东西》的感悟,半个月里完成了这本书的阅读,最初吸引我的是作者的诺奖获得者身份、油画般的书皮以及土耳其那神秘的面纱。现在读完了,心里惆怅若失。文学和影视的优势,在于它们可以向我们展示人生更多的可能性和某个人一...
评分帕慕克在新作中为伊斯坦布尔添加了当代庶民的视角。 正如伊塔洛·卡尔维诺让所有“看不见的城市”都成为威尼斯,奥尔罕·帕慕克同样是伊斯坦布尔不可救药的恋慕者。他在作品里随处缀饰这座城市的面容,实乃一次次将它推向文本的中心。一个人可以如何爱一座城?对帕慕克而...
评分百无聊赖在秋冷的办公室写下对于《我脑袋里的怪东西》的感悟,半个月里完成了这本书的阅读,最初吸引我的是作者的诺奖获得者身份、油画般的书皮以及土耳其那神秘的面纱。现在读完了,心里惆怅若失。文学和影视的优势,在于它们可以向我们展示人生更多的可能性和某个人一...
封面很好看啊!书名比故事本身有趣。不问缘由、感恩地接受人生赋予的幸运岁月,麦夫鲁特他做到了。
评分老子总是想管儿子,却管不了儿子看不起老子。然而,最终儿子总会变成老子那种人,保守,恋旧,有执念。从乡村到城市,两代人完成家族的迁徙,还是走不出宿命。城市的发展快过人心。
评分老帕威武!与《斯通纳》比,我更喜欢这部。延绵的历史,卷裹三代人的命运,变换莫测的时世,归根结底多是艰难。可唯一不变的是麦夫鲁特的善良之心。这是一个土耳其好人的故事。
评分老帕威武!与《斯通纳》比,我更喜欢这部。延绵的历史,卷裹三代人的命运,变换莫测的时世,归根结底多是艰难。可唯一不变的是麦夫鲁特的善良之心。这是一个土耳其好人的故事。
评分1 能把平淡描写得如此平庸,不是不叫人失望的,完全无法和Stoner相提并论。2 如果每个天才都有自己的天命,显然你的天命不在市井,帝国背影和没落贵族的呼愁在你笔下更动人。3 三星,加一星感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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