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當代憲法學權威費斯教授的代錶力作,其觀點曾在美國引發巨大爭議
* 2011年齣版的《批評官員的尺度》大受歡迎,本書可作為與之相關的配套閱讀選擇
本書是一部挑戰言論自由原則傳統觀念的傑作,其主要內容可藉用作者的一段話來概括:
“以往的論辯預設瞭政府是自由的天敵的觀點……這一觀點極富洞見,但隻說齣瞭一半的真相。政府確實可能是壓製者,但它也可能是自由的源泉。通過考察如今齣現在報刊上的各種各樣有關言論自由的論戰,包括仇恨言論、淫穢作品、競選捐款、對藝術的公共資助,以及獲取大眾傳媒便利條件的努力,我將試圖解釋為什麼有關國傢的傳統假設具有誤導性,以及政府如何可能成為自由的朋友而非敵人。”
歐文・M.費斯 | Owen M. Fiss
耶魯大學斯特林法學講席榮休教授(Sterling Professor Emeritus of Law)。1964年畢業於哈佛大學法學院。先在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擔任瑟古德•馬歇爾法官的助理,隨後擔任聯邦最高法院威廉・布倫南大法官的助理。1966年至1968年在美國司法部民權局工作,此後進入芝加哥大學,任教數載,於1976年成為耶魯大學法學院教授。
前番看贺卫方先生与薛涌先生的鱼雁往返,双方就“法学无学”问题各抒己见,其中,贺先生谈到如何既保障个人自由又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是当前美国国家和司法的难题,并建议薛先生看看《言论自由的反讽》一书,恰好我有收藏,对这个议题也很有兴趣,迫不及待看来。 此书通过“纠...
評分1 言论自由是一种有限的社会资源 言论具有可遮蔽性,一种言论可以否定甚至扼杀另一言论,因此言论自由的主体本身并非各自孤立。当一方要求言论自由时,很可能剥夺了另一方或多方的相应权利。由于言论出自人的利益,因此继承了利益的特点。当评判者在言论矛盾中调节时,实际上是...
評分1 言论自由是一种有限的社会资源 言论具有可遮蔽性,一种言论可以否定甚至扼杀另一言论,因此言论自由的主体本身并非各自孤立。当一方要求言论自由时,很可能剥夺了另一方或多方的相应权利。由于言论出自人的利益,因此继承了利益的特点。当评判者在言论矛盾中调节时,实际上是...
評分原文在我blog:http://ohmymedia.com/2006/05/05/622/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
評分政府有自己的利益傾嚮,一旦政府有權力對公共言論的空間和行動采取積極政策,就會毫不猶豫、毫無例外地控製、操縱言論,這個風險要比商業操縱言論自由大得多,畢竟政府用於控製言論的成本不用自己付齣
评分國傢不僅僅應當消極地避免侵犯自由和權利,而應當積極地幫助民眾實現自己的權利,包括平等的教育權、勞動權和財産權,以及保護理性全麵的公共辯論。
评分觀點挺好的,就是囉囉嗦嗦,比較適閤對美國法律史上經典案例瞭解得比較清楚的人去閱讀。
评分觀點獨特,雖然是本小書,作者積纍深厚,各種案例、分析,真的需要很高的門檻纔能看懂,很多時候看得雲裏霧裏。這還是在看瞭《批評官員的尺度》的基礎上……
评分腦洞大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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