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共四编十五章五十一节,以中国实证私法为阐述对象,意在构建作者所倡导的规范性解释科学的体系框架.全书系统论述了民法基础理沦与民法总论各项制度的脉络和细节,以概念的准确运用为支点,既讲求实证规则理解私法的逻辑缜密性,亦迫问技术规则背后的理念正当性。
阅读本书,尚可关注两个 维度,一是空间维度。本书既批驳德国知识传统,亦对大陆法系其他家族成员如日、苏(俄) 、瑞、法、奥、台湾地区等投以必要关注.为理解我国相应规范 制度及理论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视角.二是时间维度。本书着意接续汉语法学传统. 上迄民国时期.下至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中国各阶段的民法思考.无不纳入本书观察范围.以历史的视角细致梳理了我国的民法知识传统及其流变。
“表达是一种艺术,有关方法或艺术规则的争论价值甚微,惟有作品才具有说力。”作者在自序中引用的这句话相信也是本书的写作准则.本书是教科书,但绝不仪仪是教科书。或者换个说法、教科书的表达形式并不妨碍十年磨一剑的本书成为民法领域难得的大美之作。
朱庆育,男。1990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先后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留校任教,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副教授。2008年3月至2009年4月任德国汉堡马克思-普朗克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访问学者。现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欧法学院法哲学与交叉法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
曾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特别奖(2010年)、优秀教师奖(2013年),第四届(2011年)和第五届(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之一。深受学生喜爱,其课堂通常会被带凳子旁听的同学挤满。
研究领域:民法学,法学方法论,德国近现代民法史,法律哲学
专著:《意思表示解释理论——精神科学视域中的私法推理理论》,
论文:《法律行为概念疏证》、《法典理性与民法总则》、《权利的非伦理化——客观权利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命运》等。
民法总论 民法总论/朱庆育著/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4月第2版 第一章 民法基础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一、“民法”的语源 (二)中文 “民法”这一译名虽然未必如何高明,似乎也不至于误译。ius civile本是身份立法的产物,在社会变迁中其含义并非一成不变。 二、调整对象学...
评分国内现今民总教科书可谓千人一面,欠深度与广度,虽与面向群体主要为法本及中国民事立法尚存许多不足有关,但以法条解释为导向的思路却使得许多书沦为了深度普法读物,而未能体现出民法的科学性。本书570页的篇幅,除了史尚宽等民国前辈的著作在当今少有人及。作者在理论...
评分初入课堂,本以为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民法应该十分有趣易学,但实际并非如此。法律,他或许源于生活,但绝对高于生活,对各种法律行为的归纳总结也不总是与我们的现实生活联系紧密。为了放下在过去生活中对一些现象的偏见和错误的认知,我再学期初对朱庆育先生的《民法总论》...
评分不敢说评价,谈谈自己读完《民法总论》后的心得体会。 先说一下自己的背景,我本人是学工科的,阴差阳错准备2016年司考,最后有幸通过。因此我对民法的认识,只不过停留在司考阶段。个人认为司考内容中,最具备理论美感的是刑法中的犯罪论,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等...
评分表达是一种艺术。有关方法或艺术规则的争论价值甚微,惟有作品才具有说服力。 “国家—社会—个人”之关系当然不可能泾渭分明 奉行组织规则(rules of organization)的公法与奉行正当行为规则(rules of just conduct)的私法 革命虽然能够修改宪法,却很难改变私人之间的正当...
本书堪称近十年来中国大陆民法学者写得最好的一本教科书。
评分还没看完,但是,写得太好了,推荐所有学法律的人看
评分作者学术功底之深厚,逻辑之严密,言语之好,难有出其右者
评分久仰此书盛名,从图书馆借来读,“大陆最好的民法教科书"果然名不虚传,又在网上买了第二版。 读的过程中对朱老师崇拜的要死,对理论渊源的挖掘与阐述力透纸背,语言之精美,思辨之精妙,让人叹为观止。 当然了有些地方理论太深,还需好好研读
评分朱老师来南大任教了!下学期我要拿着这本书找朱老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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