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共四编十五章五十一节,以中国实证私法为阐述对象,意在构建作者所倡导的规范性解释科学的体系框架.全书系统论述了民法基础理沦与民法总论各项制度的脉络和细节,以概念的准确运用为支点,既讲求实证规则理解私法的逻辑缜密性,亦迫问技术规则背后的理念正当性。
阅读本书,尚可关注两个 维度,一是空间维度。本书既批驳德国知识传统,亦对大陆法系其他家族成员如日、苏(俄) 、瑞、法、奥、台湾地区等投以必要关注.为理解我国相应规范 制度及理论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视角.二是时间维度。本书着意接续汉语法学传统. 上迄民国时期.下至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中国各阶段的民法思考.无不纳入本书观察范围.以历史的视角细致梳理了我国的民法知识传统及其流变。
“表达是一种艺术,有关方法或艺术规则的争论价值甚微,惟有作品才具有说力。”作者在自序中引用的这句话相信也是本书的写作准则.本书是教科书,但绝不仪仪是教科书。或者换个说法、教科书的表达形式并不妨碍十年磨一剑的本书成为民法领域难得的大美之作。
朱庆育,男。1990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先后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留校任教,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副教授。2008年3月至2009年4月任德国汉堡马克思-普朗克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访问学者。现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欧法学院法哲学与交叉法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
曾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特别奖(2010年)、优秀教师奖(2013年),第四届(2011年)和第五届(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之一。深受学生喜爱,其课堂通常会被带凳子旁听的同学挤满。
研究领域:民法学,法学方法论,德国近现代民法史,法律哲学
专著:《意思表示解释理论——精神科学视域中的私法推理理论》,
论文:《法律行为概念疏证》、《法典理性与民法总则》、《权利的非伦理化——客观权利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命运》等。
这本书被誉为“可能是中国大陆最好的民总” “严谨的逻辑掩饰不住作者诗性的浪漫”,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红丽教授对这本书作者的评价。 语言朴实,通俗易懂,援引文献众多,论述严谨。每一个学习民法的孩子都应该拥有一本。
评分相比公法领域几乎皆属权力支配关系,且当事人地位并不完全平等的情形,私法领域将“意思自治”贯穿始终,且平等主体之间奉契约自由为圭臬,这样的理念显得格外“接地气”,也让人对民法多了些期待与好感。 就法律工作而言,清晰可辩地陈述事实理由,自圆其说地论证法律关系,这...
评分可能是鄙人理解浅薄,亦或思维狭隘,感觉体系上有所疏漏,比如关于民事权利客体,就没有见到。但是瑕不掩瑜,值得一读!朱庆育老师认为教科书应该具有通过实证法而超越实证法的生命力,具备不至于因为制定法修改而沦为废纸的品质,从这个层面看,朱老师可能认为即便新法修改了...
评分一、学究型民法总论,用功颇深,对于各种概念都有深入考察和辨析,绝非一般教科书所能比肩。 二、缺乏思想,没有思想的专家就只是专家,成为不了大师,对于市场经济、商品经济趋势,对于人性认识等均缺少灵魂认识。 三、脱离实践,法学忌讳脱离实践的,可惜作者犯了这忌讳。因...
评分初入课堂,本以为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民法应该十分有趣易学,但实际并非如此。法律,他或许源于生活,但绝对高于生活,对各种法律行为的归纳总结也不总是与我们的现实生活联系紧密。为了放下在过去生活中对一些现象的偏见和错误的认知,我再学期初对朱庆育先生的《民法总论》...
居然断断续续的看了一年之久
评分有意思
评分03年进大学本科学习的时候,从来都想不到十年后大陆会出这样好的民法教科书----章程
评分勤勤勉勉走德系才是王道。法律行为这一个章节最好看,可以说是民法总论的灵魂~贯穿其中的是私法自治,意思表示真实这几个主线,就是德国的理论处理的有点细致,不像我国规定得很粗线条~猛的一看还有点不习惯
评分我中国政法大学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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