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方法论(第2版)》是一部系统总结如何在司法裁判中具体适用法律的方法及其规律的力作。作者归纳了几种适用法律的具体方法,并对法官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如何解释法律、进行妥当的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进行了深入探讨。
杨仁寿,1942年2月、7日生,1964年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大学毕业,1972年中国文化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毕业、历任福建金门地方法院候补检察官,台湾嘉义地方法院候补推事,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官、推事、大法官、院长,福建高等法院厦门分院推事,台湾高等法院推事、高雄分院院长,“司法院”第三厅厅长、第一厅厅长、副秘书长、秘书长,台湾桃园地方法院院长,板桥地方法院院长、高雄地方法院院长、高等法院院长,“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最高法院”院长。曾兼任东吴大学教授,2012年退休。著有《法学方法论》等。
1.用语和层次皆清晰,只是行文习惯不适宜大陆学生。不适宜不代表不好,另方面说明我们要补补文言的基础了。 2.用语和行文都是简洁凝练的。这是文言的优势,也是作者功力所致。 3.行文上层层铺陈,如解牛庖丁,丝丝缕缕,清清楚楚,系统完满,处处照应。 缺点:受日人影响至深...
评分法官在司法裁判中容易遭受两方面的非难。一方面,法官被认为是规则的奴隶,其机械适用法律条文,而不顾判决的实质正义(自由法论对概念法学的批判如是)。另一方面,法官被质疑依个人经历,观点,价值等主观判断形成判决结果,判决结果不具有客观性(法律现实主义的声音)。 法...
评分比目毛虫推荐我看的,杨仁寿先生力透纸背,让我这个初哥看到马上就知道自己的不足与肤浅,还在学习中,对于自己未来的法学路,充满了未知数,真的好想好想将几个版本的《法学方法论》,包括陈爱娥女士的译本。加油啊 ,每个学习法律的孩子!
评分杨仁寿,台湾地区一资深法官;此书成书于八十年代,内容主要是法律(非法学)的解释方法。 以那件著名的、并广为国内法学家所引述的“诽谤韩愈”案作为楔子,引出“法律解释方法”的目的及其意义来。法律解释的跟根据就是法官适用法律时的自由裁量权。接着,作者继续陈...
评分1.用语和层次皆清晰,只是行文习惯不适宜大陆学生。不适宜不代表不好,另方面说明我们要补补文言的基础了。 2.用语和行文都是简洁凝练的。这是文言的优势,也是作者功力所致。 3.行文上层层铺陈,如解牛庖丁,丝丝缕缕,清清楚楚,系统完满,处处照应。 缺点:受日人影响至深...
只是大陆和台湾对一些人名和概念的翻译不同,评论里说翻译错误让杨仁寿多读点专业知识的是什么鬼。
评分1.每学习几个月时间,就读一读法学方法论的书籍,以便对当前认识法和认识法学的方法论进行总结。2.阅读本书所获得的主要收获是了解了十九世纪从概念法学到自由法学的进程,但是这本书对此的介绍仍旧是不够的。3.至于具体的法解释学方法,似乎没有很大的兴趣一一细致研究,可能跟当前学习进程有所关系。4.本书把法学定位于一种“应用科学”,与法社会学、法理学等作为“理论科学”不同,法学具有实践的性格,是一门实践性的应用科学。这个定位可以说非常准确。由此引发的下一个问题是:作为一门“应用科学”,如何做研究。5.具体的法解释学方法可以作为应用科学的“应用”方法,这当然是研究的一部分。但是法解释学的最后的最后,必然涉及到价值判断的问题。价值判断如何成为科学。这似乎仍需考察更多的理论著作才行。
评分读完的第一本法律书籍,仍需反复阅读
评分焦虑噩梦的根源……晚上打算看完再睡觉,因为有事耽搁所以作罢,结果还是凌晨爬起来看完了……倒不是对学习有多大的瘾,只是当初拿到书的时候打算三四天就看完的,结果第一天看了三分之一后剩下的一直拖到现在,前两天又受了学霸刺激,更加焦虑了……希望以后能够老老实实承认自己学渣的本质,不要有太多幻想……
评分深入浅出,文笔优美,读起来真是享受,内容稍显不足,尤其对解释体系的分类,虽有创造性,但阐释不清,稍碍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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