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

法哲學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2025

出版者:法律齣版社
作者:G·拉德布魯赫
出品人:
頁數:326
译者:王樸
出版時間:2005-3
價格:24.00元
裝幀:簡裝本
isbn號碼:9787503654480
叢書系列:德國法學教科書譯叢
圖書標籤:
  • 法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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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方哲學
  • 倫理學
  • 政治哲學
  • 社會科學
  • 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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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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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法哲學》主要內容:對所有的作者來說,都有這麼一個時刻——因為他自己會感到這個必要性——用來整理、瞭結自己的工作,並且把有生之年的剩餘時間騰齣來給其他任務。《法哲學》就是筆者對法哲學方麵工作的一個總結。《法哲學》是《法哲學大綱》的第三版。第二版僅僅是1922年對第一版的重印,所以第二版上的齣版年份寫的還是第一版的年份,1914年。當時需要一個新版本,而要徹底改寫又是不可能的,但在戰爭和革命這樣劃時代的重大事件之後,我們已經認識到瞭做全麵修改的必要性。在新版上仍然標注原版的年份也可以說明,這種形式下的新版並不要求把筆者齣版此書時的思想狀態體現齣來。現在呈現在讀者麵前的這個新版是以對全書重新閱讀的記錄為基礎的。與其說這是一個新版本,不如說它是本新書,比如總論11章一15章)和個論(16章一29章)的一些章節就是新收錄進來的。在個論中,筆者並沒有把對個論的每一方麵的對象加以詳盡論述當作自己的任務,而是要開始研究總論所強調過的觀點所指嚮的對象,並且用一個總論中的實例來檢驗其正確性。然而與此同時國傢哲學(Staatsphilosophie)被剔除瞭齣來,就此而言他也與法哲學分開瞭。即使是在老版中討論過的部分也做瞭各種各樣的改動,有些改動是對以前錯誤的更正,比如,在法律中體現正義的閤目的性(Zweckm

igkeit)被賦予瞭獨立的含義;另外一些改動,比如關於意誌自由(Willensfreiheit)問題的論述被刪除瞭,這麼做,不是因為筆者認為這一段是不正確的,而是因為它在前後文關係中是多餘的;還有,許多以前詳細的闡述也被縮減瞭。一些措辭,以及整《法哲學》的論調可能都有所改變,因為當年從年輕人嘴裏說齣來聽著很自然的東西,在近二十年之後再從這已然老去的人的嘴裏說齣來,就顯得很不真實瞭。當然也有可能,一些人會覺得老版(VII)比新版更好,然而,老版離我們並不遙遠,新版也並沒有替代它,而隻是站在瞭它的旁邊。但是筆者自始至終都信奉一種思考方法:“願意停留在人們稱之為啓濛運動之前的漫漫長夜中”(拉倫茨,Larenz)的理性主義(Rationalismus)。和“將自己當作完全非科學理論結果”(紹爾,Sauer)*的相對主義(Relativis—mus),而相對主義沒有追趕非理性主義的時尚。當然,《法哲學》中所主張的理

性主義並不認為,這個世界能夠被理性(Vemunft)整除而不餘一物;它在對終極矛盾的理性揭示中,而不是在非理性的迷霧中,看到瞭自己的任務。作者還賦予瞭當代相對主義比《法哲學》第一次齣現時更大的意義。因為,相對主義是民主在思想上的前提:民主拒絕把自己和確定的政治觀點視為等同,而是準備將對國傢的領導委托給任何一個能夠獲得多數的政治觀點,因為它沒有找齣一個衡量政治觀之正確性的明確標準,也不認為可能存在一種超越黨

派的立場。相對主義及其學說認為,沒有一個政治觀點是可以被證明或者是反駁的。這非常適閤抵製在我們周圍的政治鬥爭中及其常見的自以為是,它自稱在政敵那裏隻能看到愚蠢和敵意:如果沒有一個政黨的觀點能夠被證明,那麼我們就應該為與每一個立場相對立的觀點而鬥爭;如果沒有一個觀點可以被反駁,那麼與每一個立場相對立的觀點都應該被關注。這樣,相對主義同時給我們傳授瞭對自己觀點的堅決性和對相反觀點的正義性。

這裏的法哲學,1914年作為一個微小的貢獻,被歸入瞭當時研究論文的一個係列叢書中,這個叢書是在法哲學研究停頓瞭幾十年之後——這期問隻有魯道夫•施塔姆勒維護著法哲學的旗幟——使其重新開展起來的。從那以後,文獻的數量得到瞭難以估算的增長,因此,筆者也無此能力在此書中把所有文獻都深入研究一遍。鑒於在其他教科書(施塔姆勒,紹爾)中有充足的文獻說明,我認為也就沒有必要把它們在這裏一一列舉瞭。

我認為,與其讓學習者知道法哲學是什麼,不如讓他們知道法哲學是怎麼樣的,我想要讓他們少囿於結果,而多引導他們進行法哲學的思考。我要讓那些一同的追求者,特彆是那些朋友——我最喜歡把他們當作是我的讀者——迴想起那句賀拉斯(Horaz)的詩:

再會吧,一路平安!你有比我知道的多得多的智慧,

於是誠實地告訴我:不智之處,與我一起體味。

著者簡介

拉德布魯赫(1878-1949),德國20世紀最偉大、影響最深遠的法哲學傢和刑法學傢之一。他一生著述甚豐,涉獵廣泛,曾兩度齣任魏瑪共和國司法部長,又長期遭到納粹政權的排擠和壓迫。他的法哲學源於新康德主義哲學,是新康德主義梅德堡學派在法哲學方麵的代錶人物。

圖書目錄

總序 (1)
《法哲學》中譯本序 (1)
作者簡介 (1)
譯者簡介 (1)
德中文縮略語對照錶(Abkiirzungen) (1)
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法哲學傢和法政治傢拉德布魯赫《法哲學》中文譯本導論(1)
編者前言二 (1)
編者前言一 (1)
前言 (1)
第一章 現實和價值 (1)
無視價值的、評判價值的、涉及價值的、超越價值的立場法律的分類
第二章 法哲學作為法律價值的思考 (7)
二元方法論,相對主義
第三章 法哲學的方嚮 (17)
自然法,曆史學派,黑格爾,唯物主義曆史觀,一般的法律學說,耶林,施塔姆勒,相對主義,文化哲學,其他的方嚮
第四章 法律的概念 - (31)
專注於法律理念的現實,正義作為法律理念,公正,法律概念的推導,先驗的法律概念
第五章 法律和道德 (38)
根據對象、目的主體、義務方式、有效性來源的外嚮性和內嚮性,作為法律有效性理由的道德、作為法律目的的道德
第六章 法律和習俗 (48)
習俗充滿矛盾的特性,習俗的社會功能
第七章 法律的目的 (52)
個人主義的、超個人主義的、超越人格的法律觀,它們之間的辯證關係,特彆是超越人格的觀點
第八章 法哲學的黨派學說 (62)
黨派意識形態的含義,個人主義,特彆是自由主義和民主,社會的法律觀和社會主義,保守主義。政治的天主教
第九章 法律理念的二律背反 (73)
正義,閤目的性,法的安定性,它們之間的分裂
第十章 法律的有效性 (79)
法學的有效性理論,社會學的有效性理論(權力理論,承認理論),哲學的有效性理論,自我矛盾
第十一章 法律的曆史哲學 (89)
法律的形式和題材,有意識和無意識的立法.正統理論和災變理論
第十二章 法律的宗教哲學 (96)
原始基督教,托爾斯泰,天主教,路德
第十三章 法律之人的心理學 (101)
作為生活形式的法律,作為生活形式的權利
第十四章 法律的美學 (109)
法律錶達形式的美學,作為藝術之對象的法律
第十五章 法律科學的邏輯學 (113)
法律科學與法律的科學,解釋、結構和係統學,作為
理解性文化科學的法律科學,嚮個論的過渡
第十六章 私法和公法 (127)
概念的先驗性,關於它們之間關係的自由主義的、保守主義的、社會的觀點,社會法
第十七章 人 (132)
作為平等概念的人,目的論對法人問題的解釋,個人主義:假定理論,超個人主義:現實的團體性的人.超越人格主義:目的能力
第十八章 所有權 (137)
所有權概念的先驗性,先占理論和加工理論,個人主義的所有權理論,(歌德,費希特)社會理論(教皇通諭“四十年通諭”,魏瑪憲法)
第十九章 契約 (145)
法律生活的靜態和動態,社會契約和私法契約,意誌理論和錶示理論
第二十章 婚姻 (150)
有關問題,超個人主義的婚姻觀(教皇通諭“聖潔婚姻”,魏瑪憲法)個人主義的婚姻觀,蘇聯
第二十一章 繼承法 (158)
遺囑自由,遺囑繼承法,強製的遺産分配,個人主義觀、超個人主義觀、超越人格觀之間關係中的強製性遺産閤並
第二十二章 刑法 (162)
刑罰原因說(同意理論,報復理論),刑罰的目的說,正義(矯正的,分配的),閤目的性,個人主義理論(一般預防,特殊預防),法西斯主義的刑法,蘇聯刑法,法安定性
第二十三章 死刑 (169)
超個人主義的辯白,死刑和契約理論,死刑和正當防衛
第二十四章 赦免 (174)
作為法律部門的赦免,法律的赦免
第二十五章 程序 (178)
法官的獨立性,程序法的關係,(判決的)既判力
第二十六章 法治國傢 (182)
法律優先還是國傢優先?同一性學說,自我約束學說,問題的解決,形式法治國傢的價值
第二十七章 教會法 (188)
天主教,魯道夫.佐姆,路德,新教的教會憲法
第二十八章 國際法 (194)
有關問題,個人主義:世界國傢,超個人主義:主權信條和國際法的統一,超人格主義:國際法,國際法的現實
第二十九章 戰爭 (201)
戰爭的倫理學、法哲學、曆史哲學、宗教哲學
附錄一 《法哲學》後記草稿 (206)
附錄二 五分鍾法哲學 (224)
附錄三 法律的不公正和超越法律的公正 (227)
編輯備注 拉德布魯赫《法哲學》不同版本的頁碼對照 (237)
拉德布魯赫《法哲學》導論 (258)
文獻選輯 (276)
人名對照索引 (289)
術語對照索引 (307)
譯後記 (324)
· · · · · · (收起)

讀後感

評分

拉德布鲁赫的思想,将法律从实然状态带回到应然。这样的一种归宿,正是现在的中国所缺少的。在“j建立完备法律体系”的口号下轰轰烈烈制定出来的法律,能够搬上法庭作为诉讼依托的却寥寥无几。法之难行,可见一斑。实证化的影响,成文法的崇拜,在目前的中国,若不能说严重,也...  

評分

一、拉德布鲁赫生平与著作 斯塔夫·拉德布鲁赫(Gustav Radbruch)1878年11月21日生于德国北部城市吕贝克(Lübeck)的一个商人家庭。他于1884年进入布塞纽斯博士文科中学(das Progymnasium von Dr. Bussenius)预科班上学。1892-1898年从预科班四年级转入“卡塔琳娜”文科中...

評分

一、拉德布鲁赫生平与著作 斯塔夫·拉德布鲁赫(Gustav Radbruch)1878年11月21日生于德国北部城市吕贝克(Lübeck)的一个商人家庭。他于1884年进入布塞纽斯博士文科中学(das Progymnasium von Dr. Bussenius)预科班上学。1892-1898年从预科班四年级转入“卡塔琳娜”文科中...

評分

一、拉德布鲁赫生平与著作 斯塔夫·拉德布鲁赫(Gustav Radbruch)1878年11月21日生于德国北部城市吕贝克(Lübeck)的一个商人家庭。他于1884年进入布塞纽斯博士文科中学(das Progymnasium von Dr. Bussenius)预科班上学。1892-1898年从预科班四年级转入“卡塔琳娜”文科中...

評分

一、拉德布鲁赫生平与著作 斯塔夫·拉德布鲁赫(Gustav Radbruch)1878年11月21日生于德国北部城市吕贝克(Lübeck)的一个商人家庭。他于1884年进入布塞纽斯博士文科中学(das Progymnasium von Dr. Bussenius)预科班上学。1892-1898年从预科班四年级转入“卡塔琳娜”文科中...

用戶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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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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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沙雕的,但畢竟內容多而且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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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刷:1、新康德主義,在實然和應然之間存在著一個範疇的鴻溝,並且從“是”不能推導齣“應該是”,強調二元方法論,體現為,現實與價值的區分—實證法與正義的分離;2、涉及價值與超越價值,“宗教是對所有存在的最終肯定,是不考慮被愛者是否有價值,是超越幸福和不幸的極樂,是超越罪與非罪的寬容,是超越一切理性和睏擾的和平,是上帝的孩子們快樂的、形而上的無憂無慮”;3、三種價值,個體價值、集體價值與作品價值——個人主義(自由),超個人主義(國傢),超人格(文化);4、人意味著自我目的,所有終極的約束都體現為自我約束;5、五分鍾法哲學,第四分鍾“人類的不完善使法所有的三個價值:公共利益、法的安定性和正義,在法律中不是總能和諧統一”,需要權衡,第五分鍾“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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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寫論文讀瞭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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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讀慢點瞭。慢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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