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非常神奇的书,写了一个人神奇的经历。鲁滨孙有很好的生活和庄园,然而,他不安于现状,要出去闯一番新天地。船遇到风浪,一船人都沉入海中,他却幸存下来,来到一个从没有人到过的荒岛。他把遇难船只上的东西一一般上岸,又建构了自己的新屋,他在岛上打猪、喂山羊、种稻子和小麦,他成了这荒岛真正的主人,一晃就是二三十年。岛上来了人,来了吃人的人,他救出了被吃的人,于是岛上有了他的仆人——被救的星期五,吃人的人不断地到来,他又救出了一个白种人,他的岛屿越来越兴旺,当他救起船长的时候,他乘这只船,离开了荒岛,回到了离别了三十二年的出发地英国。
达尼尔·笛福1660年出生在人伦郭一个商人家庭,父亲经营屠宰业。笛福受过中等教育,信奉不属于英国国教的长老会教派。由于家庭的影响,新教学校的教育,他二十岁时已经成为一个体面的小商人了。
他把他的一切希望都建筑在他的商业活动中。他做过烟洒生意,做过内衣制作中间商,也开办过工厂。正处在原始积累阶段的英国资本主义,给他带来了很多的好处,马车、住房和“兴高采烈的生活”。但由于他信奉的是新教,反对英国国教的统冶和压迫,出版调刺政府的小册子,从事政冶活动,1702年被捕入狱。后来,他又被捕过几次,也都是因为他的言论,他办的报纸和刊物,他出版的政冶经济的小册子。因此,他的一生是在不断地入狱和破产中度过的,他始终没能实现他的理想,成为一个大商人,成为一富翁。
据说这本书是迪福根据一位水手的真是经历创作的。1719年《英国人》杂志刊登了一则新闻:苏格兰水手塞尔可可与船长发生冲突,被抛弃在荒岛上,孤独的生活了四年多,从而变成了一个忘记人类语言的野人。后来,一位航海家发现了他,把他带回英国。迪福以此为素材,创作了这部不朽...
评分《鲁滨逊漂流记》是西方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曾经成为继《圣经》之后、英语读物中阅读范围最广的图书之一。 我相信很多人都是小时候读的这本书,然后自信从那里学到了很多荒野生存技能,还有智慧和勇气。 可那也许是幻觉吧。荒野生存技能,只有在荒野中才知道有没有学好。勇气...
评分据说这个书评引起一些争论,欢迎跟帖批评,让围观者有更多的阅读视角,抱歉由于时间关系不作回应。 ---------- 一个18岁的少年,“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一心想航海探险。爸爸说:你知道吗?其实最幸福的生活就是中不溜秋的生活,底层日子苦,上层压力大,中不溜...
评分我相信我这辈子都不可能被命运抛到荒岛,但上帝却总叫我的心灵有置身荒岛的感觉。我想我应该学会如何与它和平共处:接受它,改造它,在荒芜之上创造生机。 心怀感恩之心是多么重要。 “我努力使生活日益舒适,并且精神安逸,身体健康。我经常心怀感激地坐下来用餐,对上帝的仁...
厄····嗯·····总是有时代背景的···
评分看着挺兴奋的。初中的时候买的,好像当时买成6块多钱。
评分看来看去
评分小时候读着有趣,长大后再读才发现这是一本杰作
评分第一部比续集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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