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余华,浙江海盐人,1960年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父母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因父母是医生,余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进入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从此开始文学创作生涯。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与北师大中文系合办的研究生班深造,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余华是中国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与叶兆言、苏童等人齐名。作品有短篇小说集《十八岁出门远行》、《世事如烟》,长篇小说《活着》、《在细雨中呼喊》及《战栗》。
余华的小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许三观一家躺在床上吞口水那段,甚至可以用热爱来形容。 热爱一个东西是因为有内心共鸣,或者有相似的体验。倒不是卖血,而是饥饿,不是饥饿本身,而是饥饿刺激的人性之美,无奈中的乐观,悲悯中的幽默。 小的时候,妈妈的身体极差,爸爸好不...
评分余华的小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许三观一家躺在床上吞口水那段,甚至可以用热爱来形容。 热爱一个东西是因为有内心共鸣,或者有相似的体验。倒不是卖血,而是饥饿,不是饥饿本身,而是饥饿刺激的人性之美,无奈中的乐观,悲悯中的幽默。 小的时候,妈妈的身体极差,爸爸好不...
评分余华作为当代中国一位先锋作家,从1984年发表第一篇小说以来,其作品的风格、主题思想和叙述方式都有较明显的阶段性变化。《许三观卖血记》是他的第三部长篇小说,也是他认为自己首次完全让人物自己开口说话创作出来的小说,而且通过这部作品的创作,他对掌握人物对话有了更多...
评分2015年第29本:看电影之前再重读一遍原著,大时代之下、小人物的半生悲喜,难得可贵的是,作者并没有一味放大时代的惊涛骇浪,而是真正将之作为人物生活的背景,那些平凡而艰辛的世俗生活,那些为了活着的挣扎,反而凸显了一个时代的悖谬与荒诞。他用少数人的历史,唤起了更多人的回忆;用少数人的人生,讲述了时代的命运与历史的大主题。
评分重读。真是一个质朴而原初的故事,有着原初的形式,质朴的语言,像是一首民谣。第一遍读这本书最震撼的是卖血之路,被时代的灾难与荒凉和生命的粗砺震撼了;而这一遍却是被结尾打动了。许三观和福贵一样,走过了生命的苦难,成为了被生活榨干血气与生命力,暮霭沉沉的老人,他们站立着的躯壳不是克服苦难后的快乐,而是沉重的麻木。这也是余华后期与前期作品的转变,用戏谑消解了愤怒,用荒诞稀释了无奈。
评分他儿子病的那阵真以为他会卖血卖的没命了。。
评分口头做菜那段,妙极
评分简直是《活着》的黑色喜剧版姊妹篇。不知怎的,我看着这女主人公脑海里总是出现着《顽主》里翠萍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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