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 Gatsby is the man who has everything. But one thing will always be out of his reach ... Everybody who is anybody is seen at his glittering parties. Day and night his Long Island mansion buzzes with bright young things drinking, dancing and debating his mysterious character. For Gatsby - young, handsome, fabulously rich - always seems alone in the crowd, watching and waiting, though no one knows what for. Beneath the shimmering surface of his life he is hiding a secret: a silent longing that can never be fulfilled. And soon this destructive obsession will force his world to unravel.
F.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 is best known for his novels and short stories which chronicle the excesses of America's 'Jazz Age' during the 1920s.
“爵士时代的挽歌”之类的说法,对The Great Gatsby是个蹩脚的评价。且不说这部小说出版时,距大萧条还有四年多的时间,这个故事的背景,也完全可以放在1900年代、50年代、80、90年代,以及刚刚过去这个十年的中期。唯一可以勉强与爵士时代挂上钩的,或许只有Fitzgerald华丽而...
评分很多年前,我在中国南方某个城市海边的一个高校演讲,讲完之后答问环节了,有一个年轻人起来举手,他说:“梁老师我不是来问问题的,我是要你看清楚我这张脸,你要记住我的名字,我叫什么什么什么。” 我觉得很有意思嘛,问他,这是为什么呢? 他说:“这是因为你会发现有一天...
评分很多年前,我在中国南方某个城市海边的一个高校演讲,讲完之后答问环节了,有一个年轻人起来举手,他说:“梁老师我不是来问问题的,我是要你看清楚我这张脸,你要记住我的名字,我叫什么什么什么。” 我觉得很有意思嘛,问他,这是为什么呢? 他说:“这是因为你会发现有一天...
评分《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有一段非常普通的对话:第二章中,Tom带着Nick去见他的情妇Myrtle,随后三人一同坐火车前往纽约,在车站Myrtle看中了小贩兜售的一条狗,然后很矫情地问“Is it a boy or a girl?” Tom冷冷地回应“It's a bitch.” 李继宏居然翻译为“它是个婊子。”这是一...
评分一直都不怎么喜欢菲茨杰拉德,直到喜欢上了村上春树。 在这之前,印象中的菲茨杰拉德是这样一个作家:阴柔、华美,热衷于书写贵公子和美丽的南方女郎的爱情游戏。那时候,一说起20世纪上半期的美国文学,就会想到海明威和福克纳。从他们的小说中,我看到两人的缄默和隐藏在其...
这部作品的叙事手法简直是鬼斧神工,作者像是把镜头缓缓推近,又不失全局的掌控力,每一个场景的描摹都带着一种令人窒息的精致感。你仿佛能闻到长岛上夏日夜晚空气中弥漫的丁香和奢靡香水味,能清晰地分辨出那些从豪宅里溢出来的爵士乐的粗粝和热烈。那种对物质辉煌的描绘,并非简单的炫耀,而更像是一种带着讽刺意味的、对逝去美好时代的哀悼。人物的对话充满了那个时代的特有腔调,言辞之间暗流涌动着阶级、欲望和无法企及的梦想。尤其是一些关键性的场景,比如那一场场盛大到近乎荒谬的派对,它们的存在更像是烘托人物内心深处的空虚和疏离,光影交错中,每个人都戴着一副面具,而我们,作为旁观者,却被作者无形中赋予了一双能看穿伪装的眼睛。这种观察入微的笔触,让整个故事笼罩在一层薄薄的、令人心碎的怀旧滤镜之下,你读着读着,就会被卷入那种既渴望又警惕的复杂情绪中去,体会那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深刻洞察。
评分读完这本书,我最强烈的感受是那种挥之不去的“距离感”。 叙述者(那个第一人称的观察者)的角色设置是神来之笔。他既是局内人,参与了这些事件的发生;又是局外人,始终保持着一种理性的、近乎疏离的审视视角。这种双重身份使得他对故事的解读充满了层次感。他像是一个被卷入漩涡,却又及时抽身的记录者,他记录了那些狂热、那些背叛、那些转瞬即逝的激情,但他的笔调却是冷静的,甚至是带着一种知识分子式的超脱。正是因为有了他这面“镜子”,我们才能更清晰地看到那些光鲜亮丽人物的本质——他们是如此地近在咫尺,触手可及,但本质上,他们却永远活在自己精心构建的泡沫之中,与真正的生活保持着微妙而危险的距离。这种叙事上的张力,让每一次情感的高潮都伴随着一种清醒的认知:一切都将散场。
评分关于人物群像的塑造,这本书展示了一种惊人的对比手法。一方面是核心人物那种近乎神话般的、被光环笼罩的形象,他们的出现总是伴随着昂贵的跑车、定制的西装和无穷无尽的香槟。但另一方面,作者又毫不留情地揭示了围绕在他们身边那些投机者、那些依附者、那些仅仅是为了蹭一杯酒而来的“朋友”。这种对比突显了那个时代的道德松动和价值观的真空。富裕不再等同于美德,而仅仅是一种背景板,用以衬托人性的弱点和道德的沦丧。更别提那些在时代边缘挣扎的小人物,他们的生活细节虽然着墨不多,却异常真实,仿佛是为那些奢华场景提供了一个阴暗的注脚。这种多维度的视角,使得整部小说看起来像是一幅复杂的社会浮世绘,充满了令人不安的真实感。
评分从文学技巧上来说,这部作品对意象的运用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那些反复出现的符号——绿灯、眼睛、灰烬场——它们不仅仅是场景的装饰,而是承载了整个故事的情感重量和象征意义。尤其是那个标志性的绿灯,它似乎浓缩了人类对于未来、对于未竟事业、对于遥不可及之物的全部向往与绝望。每一次提到它,都仿佛能感觉到心脏被无形的力量牵引着,既充满希望又深感无力。作者利用这种反复出现的、带有强烈情感色彩的意象,构建了一个超越具体情节的象征系统,使得读者在合上书本之后,仍然会被这些画面反复纠缠。这种对意象的精妙布局和反复回响,是这部作品能够在文学史上占据如此重要地位的关键所在,它让故事的余味比故事本身更加悠长和耐人寻味。
评分我得说,这本书最震撼我的地方在于它对“时间”和“重塑身份”这个主题的处理。它不是一部线性讲述历史的传记,而更像是一场关于“可能与不可能”的哲学辩论。主人公试图通过堆砌财富和举办宏大的社交活动,来强行倒转时空,修复那些早已破碎的过去。这种近乎偏执的努力,让读者清晰地看到了美国梦中那个致命的缺陷:你或许可以购买一切,但你永远无法真正买回一段流逝的感情,更无法抹去社会阶层烙下的印记。作者对主人公的心理刻画极其细腻,他所有的外放的浮华都不过是为了掩盖其核心的脆弱和对一个虚幻目标的痴迷。每当他试图接近他所渴求的“过去”时,那种用力过猛的姿态,那种不自然的、被精心设计的“偶遇”,都让人为他感到深深的遗憾。这种对人类徒劳挣扎的深刻理解,让这部作品超越了一般的爱情或社会批判小说,触及了存在主义的内核。
评分所以说归根结底,盖茨比与黛西是两个世界的人。他无论身无分文还是家财万贯,都永远跟那个世界隔着一条河。
评分难读……等英语更好了再说吧
评分强求没幸福嘛
评分2015年1月 " let us learn to show our friendship for a man when he is alive and not after he is dead." he suggested, " after that, my own rule is to let everything alone."
评分这是我接触的第一个英文版本,大二的时候在学校图书馆读了第一遍,后来实在喜欢就自己去外文书店买了本一模一样的来。从封皮到排版,从手感到纸的颜色都堪称经典。若干年后再打开这本书,看到当年贴在扉页上的小标志,当年用铅笔煞有介事写上的英文名以及端端正正的红色藏书印章,不禁生出许多有关岁月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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