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是一門科學嗎?

法學是一門科學嗎?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2025

出版者:法律齣版社
作者:[德] 魯道夫·馮·耶林
出品人:
頁數:202
译者:李君韜
出版時間:2010-7
價格:23.00元
裝幀:
isbn號碼:9787511806215
叢書系列:當代德國法學名著
圖書標籤:
  • 法學
  • 耶林
  • 法理學
  • 法哲學
  • 法律
  • 德國
  • 當代德國法學名著
  • 法理
  • 法學·科學性·法律哲學·法學方法·知識體係·法理學·法律邏輯·學術研究·法律實證·法律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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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法學是一門科學嗎?》內容簡介:當代德國法學名著譯事之緣起,在乎“取法人際,天道歸一”之理念。天地渺渺,眾生蕓蕓;然天地何以長存不滅,眾生何以繁衍不息?此中必有亙古於今之一般法則。天地者,自然之謂;眾生者,乃自然所賦生靈之長,人也。而人所以居萬物之首而為生靈之長,概因其不僅是生於自然,而且還能領悟於自然,進而以理性和智慧的勞動創造受益於自然。

著者簡介

魯道夫·馮·耶林(Rudolf von Jhering,1818-1892)是19世紀後期德國重要的法學傢。1843年於柏林大學取得教授資格,先後任教於巴賽爾、羅斯托剋、基爾、吉森、維也納、哥廷根等地。主要著作有《羅馬法的精神》及《法律中的目的》。1872年在維也納法學會上發錶的告彆演說《為權利而鬥爭》(後經修訂擴充,以專著形式發行),是迄今為止流傳最廣的德語法學著作。

奧科·貝倫茨(Okko Behrends)教授,1939年生,曾在20世紀法史學大師維亞剋爾(Franz Wieacker,1908-1994)指導下完成博士論文與教授資格論文,並且自1974年接替維氏,取得哥廷根大學羅馬法、民法與近代私法史教席,2007年4月退休。2003-2009年獲聘為美國康乃爾大學安德魯·狄剋森·懷特傑齣教授講座(Andrew Dickson White Professor-at-Large)。瑞典斯德哥爾摩大學為錶彰其卓越學術貢獻,於2009年授予其名譽博士榮銜。

關於希臘斯多葛學派與懷疑學派哲學對前古典時期與古典時期羅馬法學的影響,貝倫茨教授做瞭迄今為止最深入的研究,有其獨到見解。其主要思想見諸論文集《製度與原則》(Institut undPrinzip,G6ttingen 2004,共二捲)。近年來,貝倫茨教授與其他羅馬法學者共同主持《民法大全》(Corpus Iuris Civilis)的德文新譯本計劃,目前已齣版《法學階梯》以及《學說匯纂》第一至二十七捲。

李君韜,颱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現為德國柏林自由大學(Freie Universitat Berlin)法律係博士生。譯有《憲法的守護者》(閤譯,颱灣左岸文化2005年版;商務印書館2008年版),《社會中的法》(颱灣五南圖書齣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版)。

圖書目錄

當代德國法學名著總序中文版序翻譯說明縮寫對照錶翻譯凡例編者前言耶林的維也納就職演說1868年10月16日(星期五) 引言 完全以學生為訴求對象的維也納就職演說引言第一份先行草稿 維也納就職演說引言之第二份先行草稿 篇幅較短的、將前兩份草稿予以整閤的暫時草稿 法學是一門科學嗎?耶林的法律演化論:在曆史法學派與現代之間——對耶林法律思想所做之學術史定位,為其維也納就職演說《法學是一門科學嗎?》之齣版而作
· · · · · · (收起)

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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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p 对于学术取向的人而言,接受聘任时唯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个人因素在此了略而不论)有二:一是在这里,科学是否找到土壤,是否被赋予开展的自由,因为这才是使科学存活与昌盛的条件;二是人们是心不甘情不愿地容忍科学这股力量,还是欢欣地培养、提倡、尊重与推荐这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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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p 对于学术取向的人而言,接受聘任时唯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个人因素在此了略而不论)有二:一是在这里,科学是否找到土壤,是否被赋予开展的自由,因为这才是使科学存活与昌盛的条件;二是人们是心不甘情不愿地容忍科学这股力量,还是欢欣地培养、提倡、尊重与推荐这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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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p 对于学术取向的人而言,接受聘任时唯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个人因素在此了略而不论)有二:一是在这里,科学是否找到土壤,是否被赋予开展的自由,因为这才是使科学存活与昌盛的条件;二是人们是心不甘情不愿地容忍科学这股力量,还是欢欣地培养、提倡、尊重与推荐这股力量...  

用戶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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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林說的"科學",指不受宗教、政治等外在價值影響的知識,與當代"價值中立"、"可重復性"、"可量化"的"科學",不是指涉同一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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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讀完瞭沒找到答案……法律應該源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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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就是在法律事物中的科學意識。這種意識,必須往法哲學的麵嚮發展,以便探求現實世界法律之起源於效力所賴以成立之最終基礎;它必須在法律史的麵嚮發展,追溯自己曾經走過的所有道路,好能使自己從一階段邁嚮下個階段,以臻於更高之圓滿;它也必須在教義學的麵嚮上,將所有我們藉著對法律之認識與掌握,而獲緻之暫時性的高點與終點,匯集於經驗與事實,並且基於實際使用之目的安排這些素材,進行科學式的鋪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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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翻譯得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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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深奧,是耶林從完全的曆史法學一定程度上嚮功利主義轉變的代錶作。文章中強調瞭法來源於生活,而非空洞的産生自自然法。但同時說明法學要避免走上劣質的實證主義路綫,使法學成為簡單的工具,而要將法學理論運用到實踐中,從而解決源自古希臘法學的兩大任務:1、維護人的自由。2.維護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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