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山区社会的习惯、契约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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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中华书局
作者:杜正贞
出品人:
页数:495
译者:
出版时间:2018-8-31
价格:88.00元
装帧:精装
isbn号码:9787101132212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社会史
  • 法律史
  • 近代史
  • 地方文献
  • 法律史与法律文化
  •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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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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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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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统社会
  • 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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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龙泉司法档案不仅完整记录了近代法律制度的基层实践,也记录了法律与社会经济生活、民众观念之间的互动机制和变迁过程,包括人们怎样用法律的语言来陈述自己的生活和遭遇,为自己的行动辩护和创制意义。在异姓承嗣、祭田纠纷和族谱编纂等问题上,地方宗族主动应对继承法律改变带来的挑战。在抱告制度废除、男女平等原则确立和诉讼规则改变的背景下,女性仍然受制于宗法伦理,同时又积极地利用这套规则和话语;她们更多地现身于包括法庭在内的公共空间中,但同时又受困于制度中更为隐蔽化的性别不公。诉讼中的契约使用显示,法律制度、国家财政、地籍整理运动和地方原有的社会矛盾、权力结构共同作用,对地方上“凭契管业”的传统发生影响。在民国时期的基层社会中,“礼”、“俗”仍然与“法”一起是建构社会秩序的基本规范。但是,随着法律的改变,“礼”和“俗”也被重新分类和定义了。民国时期的民众和基层法律官员的决策、行动和表达,是在这样一个规范被重新分类和定义的过程和环境中进行的,同时他们也都参与塑造了这个过程。

作者简介

杜正贞,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硕士,香港中文大学哲学博士,浙江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专业方向为中国社会史,法律史,研究兴趣为基层社会组织、乡村生活和民间信仰等。曾在《历史研究》、《历史人类学学刊》、《近代史研究》、《文史》等发表论文多篇。出版有专著《村社传统与明清士绅:山西泽州乡土社会的制度变迁》、《浙商与晋商的比较研究》,参与选编《龙泉司法档案选编》(第一辑、第二辑)。

目录信息

序言
导论
上编 近代法律变革与宗族
引言
第一章“异姓承嗣”法律与习俗的演变
第二章 晚清民国时期的祭田轮值纠纷
第三章 民国时期的族规与国法
——以季氏修谱案为例
小结 晚清民国的亲属继承制度与宗族的命运
中编 地方司法档案中的家庭与女性
引言
第一章 宋代以来寡妇立嗣权的再研究——基于法典、判牍和档案等史料的反思
第二章民国的招赘婚书与招赘婚诉讼
第三章 晚清民国庭审中的女性——以供词、笔录为中心的研究
小结 在国家制度和行为之下的女性
下编 晚清民国诉讼中的契约与产权问题
引言
第一章 地方诉讼中的契约应用与契约观念——以龙泉司法档案晚清部分为例
第二章 从契约到土地产权状——地权证明方式的演变
第三章 晚清民国诉讼中的山林产权与山界
小结“产权”证明的公与私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 · · · · · (收起)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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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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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来说这是一本很重要的书,很有价值,特别是下编:晚清民国诉讼中的契约与产权问题,对毕业论文帮助不小。作者以龙泉司法档案为史料基础,讨论在现代国家法律建构的背景下,特定地区基层政府、乡村、家族和个体的行动和观念。这种研究方法很符合我目前的兴趣点,未来想将其运用在讨论北京地方史或城市史的问题上。美中不足之处就是这本书比较忽视对地图的运用,全书除引用的史料之外找不到一张地图,如果对该地区不熟悉的读者,不太好建立起完整的空间认知。“档案有毒,要用田野来解;文献有毒,要用生活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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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小说来读,也是一种休闲。售价太贵,必须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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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常有份量的一部著作,不禁想起很多年前第一次讀黃宗智、滋賀秀三、寺田浩明的時光;2)頁154,「法律上宗祧繼承的廢除,並不妨礙人們繼續用宗族的名義來控制財產;祭田輪值制度消失本身,也不意味著宗族的崩潰。」;3)頁442,「中國傳統的契約鑲嵌在具體而生動的社會關係中,一旦遠離了這個社會關係(不論是在空間上還是時間上),對契約的理解就存在危險,這不論對於當時人還是今天的研究者,都是如此。」;4)對於「口供」的問題,頁21和255都提到了唐澤靖彥,當年一直對這個「劍走偏鋒」的研究很感興趣,但好像他博士論文並沒有出版?而且好像大哥後來研究日本城堡和軍事史去了?5)頁380,「在民國四十餘年中,對於山產所有權確認……」,其實「民國」一共才38年,作者這裡開小差,忘了減去1911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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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精彩。对于如何精细、灵活地解读诉讼档案(尤其是个案),如何摆脱现代法律话语纠缠、重回近代法律生成和运作的民间实践现场,本书都提供了出色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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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常有份量的一部著作,不禁想起很多年前第一次讀黃宗智、滋賀秀三、寺田浩明的時光;2)頁154,「法律上宗祧繼承的廢除,並不妨礙人們繼續用宗族的名義來控制財產;祭田輪值制度消失本身,也不意味著宗族的崩潰。」;3)頁442,「中國傳統的契約鑲嵌在具體而生動的社會關係中,一旦遠離了這個社會關係(不論是在空間上還是時間上),對契約的理解就存在危險,這不論對於當時人還是今天的研究者,都是如此。」;4)對於「口供」的問題,頁21和255都提到了唐澤靖彥,當年一直對這個「劍走偏鋒」的研究很感興趣,但好像他博士論文並沒有出版?而且好像大哥後來研究日本城堡和軍事史去了?5)頁380,「在民國四十餘年中,對於山產所有權確認……」,其實「民國」一共才38年,作者這裡開小差,忘了減去1911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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