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前三讲将处理中世纪的法律塑造者——即首先介绍格兰维尔与布雷克顿,他们是普通法之父与普通法的创立者;接着是爱德华一世(Edward I,1239—1307年),正是在其当政期间(即1272—1307年),人们才开始看到普通法一些比较突出的特点;然后介绍利特尔顿(Thomas Littleton,1422—1481年)与福特斯丘(John Fortescue,1385—1479年),他们的著作对中世纪普通法的众多特点进行了总结。接下来的三讲将处理英格兰法自16世纪到17世纪上半叶的发展状况——考察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对英格兰法的广泛影响。通过圣·杰曼(St. Germain,1460—1540年)、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1478—1535年)爵士、埃尔斯米尔(Thomas Egerton Ellesmere,1540—1617年)以及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年)等人的作品,考察衡平法的基础问题,考察柯克(Edward Coke,1552—1634年)爵士及其在英格兰法律史上的突出地位。第七讲将介绍17世纪下半叶的两个伟大法学家——黑尔(Matthew Hale,1609—1676年)与诺丁汉(Heneage Finch Nottingham,1621—1682年)。接下来的三讲将介绍霍尔特(John Holt,1642—1710年)与曼斯菲尔德(William Murray Mansfield,1705—1793年)——最终完成现代普通法建构的两个伟大法学家,及哈德威克(Philip Yorke Hardwicke,1690—1764年)与埃尔顿(John Scott Eldon,1751—1838年)——两个伟大的衡平法院大法官,他们搭建起了英格兰的衡平法体系。然后还将考察詹金斯(Leoline Jenkins,1623—1685年)、斯托威尔(William Scott Stowell,1745—1836年)以及一些罗马法专家(Civilians)。我的第十一讲将介绍布莱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1723—1780年)——第一位在牛津大学担任讲座教授的人,并考察其伟大的批判者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年)及其门徒奥斯丁(John Austin,1790—1859年)。在第十二讲,我将对英国法学家中历史主义学派的兴起予以说明。这一学派推翻了边沁与奥斯丁学派在法律理论中曾拥有的统治性地位,我将考察这一学派中三个伟大的代表性人物——梅因、梅特兰与波洛克。在结论部分,我将对研究那些法律原则——所有这些英格兰法的塑造者们在不同时期、以不同方式帮助我们确立的原则——的必要性作一些说明,并说明立法机关按照这些原则颁布的法律是如何起作用并最终成为一个法律体系的一部分的。
威廉·塞尔·霍尔斯沃思,英国著名法律史学家,英国人文和科学学院(FBA)院士。1903年至1908年,曾于伦敦的大学学院担任宪法学教授;1922年至1944年,担任牛津大学专门讲授英国法的维纳教席教授。
陈锐,安徽安庆人,南开大学哲学博士,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法律史、中国传统律学。先后出版译著6部:(1)《法律与真理》(Dannis Patterson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2)《法律实证主义:思想与文本》(陈锐编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3)《法律实证主义:从奥斯丁到哈特》(陈锐编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4)《作为实践理性的法律》(陈锐编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5)《道德相对主义》(Steven Lukes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6)《法律与逻辑:法律论证的批判性说明》(Joseph Horwitz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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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需要耐心细品的佳作,其深度远超一般的通俗历史读物。它最令人印象深刻之处在于,它没有给出一个简化的、一元化的答案,而是热衷于展现历史事件背后的“多重因果律”。作者对特定历史时期社会经济基础的分析,如同深埋地下的根系,为上层建筑的纷繁复杂的政治斗争提供了坚实的解释框架。我特别关注了其中关于土地私有制演变的那几个章节,作者通过对比不同地区的案例,清晰地揭示了地方性法律传统如何顽强地抵抗中央集权的整合。这种跨区域的比较研究方法,极大地提升了本书的学术价值和可读性。文字的密度非常高,每读过一页,都感觉自己的知识库得到了实质性的扩充,这不是那种读完后只留下模糊印象的书,而是会留下清晰的知识点和思考框架的。书中引用的原始资料片段,虽然简短,却如同散落的珍宝,为论点提供了最直接的佐证。它要求读者具备一定的历史背景知识,对于初次接触该领域的人来说,可能会有一点门槛,但一旦跨越这个初期障碍,随之而来的认知提升是巨大的。这本书更像是一份精密的智力地图,引导我们探索历史的复杂性。
评分这本书的魅力,在于其文本肌理的丰富性和叙事视角的不断切换。它不是一部单线程推进的断代史,而是一张错综复杂的网,将政治、宗教、经济、社会结构等多个维度编织在一起。我尤其欣赏作者对“地方自治传统”的描绘,这部分内容清晰地展示了权力是如何在中央与地方之间进行拉锯和制衡的。它有力地反驳了那种认为早期国家权力是绝对集中的观点,指出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地方性的契约和传统拥有惊人的生命力。文字的选用考究,但绝不故作高深,而是服务于思想的准确表达。作者在处理关键人物的传记部分时,展现出罕见的平衡感,既不美化其功绩,也不放大其过失,而是致力于还原其历史定位的复杂性。例如,书中对某位长期执政的大臣的评价,就非常到位地捕捉到了其既是改革的推动者,也是旧有体制的坚定维护者的矛盾性。总而言之,这是一部极具启发性的作品,它要求读者以一种更加审慎、更加辩证的眼光去审视历史的进程,是一部经得起反复推敲的学术精品。
评分坦率地说,我拿到这本书时,担心它会是又一本充斥着陈旧观点的“历史回顾录”,然而,它带给我的震撼是彻底的颠覆。这本书的立意高远,它试图探讨的是“制度的韧性与变迁”这一宏大母题,并通过对特定时期法律与治理模式的深入剖析,来阐释文明的持久性难题。作者的笔法极其洗练,即便在讨论最为晦涩的法律条文演变时,也能保持一种令人信服的流畅感。他巧妙地运用了类比和反向论证的手法,使得那些看似遥远的古代政治实践,与我们当下的治理困境产生了奇妙的共鸣。书中对于“习惯法”在早期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着墨颇多,强调了非成文规范对权力运作的隐形约束,这一点是许多只关注君主敕令和成文法典的著作所忽略的盲区。这种对“潜规则”和“社会惯例”的重视,显示了作者对历史实践的深刻洞察力。阅读体验是一种持续的、高强度的精神对话,作者仿佛一位睿智的导师,不断地向你提出挑战性的问题,迫使你跳出既有的思维定式。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种看待“秩序如何形成和维持”的全新范式。
评分这本厚重的历史著作,仿佛是一扇通往中古欧洲权力核心的密室之门。作者以其渊博的学识和精妙的笔触,描绘了那些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做出关键抉择的君王、主教与贵族们。叙事的节奏感极强,时而如疾风骤雨般展现宏大的战役和政治角力的残酷,时而又如同慢镜头般细致入微地刻画人物内心的挣扎与信仰的冲突。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它对不同阶层社会生活的描摹,既有宫廷的奢靡与阴谋,也有乡野的疾苦与淳朴,这种全景式的展现,让读者得以在宏观的历史脉络中,感受到鲜活的生命力。书中对一些经典历史事件的重新解读视角独特,挑战了传统教科书中的刻板印象,引人深思。例如,对于某位著名教皇的论述,作者并非简单地赞扬或贬低,而是将其置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中,探究其行为的复杂动机,这种深层次的剖析,着实令人拍案叫绝。阅读过程中,仿佛置身于中世纪的尘土飞扬的集市,又或身处阴森的修道院回廊,感官体验极为丰富。它不仅仅是知识的堆砌,更是一场智识的探险,引领我们穿越历史迷雾,去触摸那些塑造了我们今日世界的无形之手。全书的论证结构严谨,引用的史料详实可靠,读来令人心悦诚服。
评分我不得不说,这本书的叙事风格,简直像极了一部结构宏大、人物群像丰满的史诗级小说,但其内容的真实性却又有着无可辩驳的学术根基。作者似乎拥有将枯燥的文献转化为引人入胜故事的天赋。他并不满足于平铺直叙地罗列事实,而是擅长捕捉历史转折点上那些微妙的心理变化和偶然性事件。例如,书中对一次关键性议会的描述,从会前各方势力的暗流涌动,到会中唇枪舌剑的交锋,再到会后权力版图的重构,每一个细节都处理得丝丝入扣,张力十足。读者可以清晰地看到,重大的制度变迁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理性选择,而是充满了妥协、误判乃至纯粹的运气成分。书中所使用的语言,兼具学术的精准与文学的华美,读起来毫不费力,反而有一种韵律感。尤其赞赏作者对于“权力结构”的解构方式,他没有将“权力”视为一个单一的实体,而是将其分解为一系列相互制衡、相互渗透的复杂网络,无论是教会的教义权威,还是封建领主的军事力量,都被置于显微镜下进行细致的观察。读完此书,我对历史的理解不再是线性的进步,而是螺旋上升的、充满了悖论和张力的过程。它成功地将宏大的历史叙事与个体的命运纠缠在一起,令人回味无穷。
评分英国法律史简写本
评分五星给装帧和定价。内容慢慢看
评分前面部分翻译有问题。但是瑕不掩瑜
评分英国法律史简写本
评分五星给装帧和定价。内容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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