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会讲故事的诺奖得主
帕慕克的小说最好地体现了现代小说独特的叙事结构,一个故事有多重的欣赏角度和发展脉络,既可以满足单纯读故事的需求,也可以满足更深度的思考和审美。
◆ 大师代表作
《红》是奠定帕慕克国际文坛大师地位的作品,几乎获得了世界所有重要文学奖项。
◆ 经典文学中的畅销小说
《红》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畅销作品,06年的中文版是国内诺贝尔文学奖作品中销量最好的之一。
故事发生在1590年末的奥斯曼帝国,国王苏丹秘密委制一本伟大的书籍,颂扬他的生活与帝国。四位当朝最优秀的细密画家齐聚伊斯坦布尔,绘制这本传说将动摇宗教与社稷的书。此时,为爱情离乡12年的青年黑在恋人父亲的召唤下终于回归,迎接他的除了爱情,还有接踵而来的谋杀……
一位细密画家被发现死于深井中,奉命为苏丹绘制抄本的长者也惨遭杀害。苏丹命令宫廷绘画大师奥斯曼和青年黑在三天内查出结果,而线索,就藏在书中未完成的图画某处。
作者通过说书人的方式,让全部角色都现身说法:一只狗、一棵树、一枚金币、红色,两具尸体、死亡,甚至凶手自己。在他们的倾吐中,除了侦破凶案的蛛丝马迹,还有16世纪奥斯曼帝国的心灵之相,对幸福与意义的不同渴求。
【评论】
“从帕慕克到伊斯坦布尔和他的文学世界”:用整整10天的时间,看一个人的小说,这在我生平还是第一次。这10天,我在精神上像贵族一样富足而充裕。帕慕克先生不仅是个了不得的作家,还是一个伟大的文学导游。——阎连科
“《我的名字叫红》:帕慕克获诺贝尔名副其实”:在阅读这部充满想象力的作品中,我被作者的智慧深深折服。这部作品是一部值得载入史册的伟大小说,而作者是一个值得我们反复品味的伟大作家。——蔡骏
“解画的艺术”:我认为他以六年功夫写出来的这部小说,应是二十世纪末最伟大的世界文学作品之一。——李欧梵
“废墟的美感——奥尔罕帕慕克的《伊斯坦布尔》”:伊斯坦布尔所特有的“废墟的忧伤”,既来自于帕慕克自我陌生化的姿态,也同时诞生于西方作家作为局外观察者的目光。——吴晓东
“无用之用”帕慕克逆流而上:简直是文学上的反动,他慢,很慢,极其慢。他对铺排细节有如此超常的耐心,所以他对外面的世界有一般人难以具备的好奇。——徐则臣
奥尔罕•帕慕克(Orhan Pamuk)
1952年生,土耳其著名作家,被认为是当代欧洲最核心的三位文学家之一,当代欧洲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是享誉国际的土耳其文坛巨擘。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其作品被译成50多种语言出版,在众多国家和地区畅销。文学评论家把他和普鲁斯特、托马斯•曼、卡尔维诺、博尔赫斯、安伯托•艾柯等大师相提并论。
本文是奥罕·帕慕克就作品《我的名字叫红》回答读者的提问 http://book.sina.com.cn/news/c/2006-10-12/1933205361.shtml 1,问:您在小说中使用了一种别具一格的方式讲故事,小说中出现了许多个叙述者。似乎没有任何连续的两章使用同一种声音,您为什么给小说这样一种结构呢...
评分读这书之前,媒体已经在不乏夸张的大肆宣扬,譬如报纸上说书的开头:“如今我已是一个死人……”,堪称天下第一震撼,可我早前在佐拉的一部短篇小说中,就已看到过用死者口吻的叙述,更别说《佩德罗·巴拉莫》里,胡安·鲁尔福大师在阴阳两界的恣意游走;说这本书采用了多重...
评分 评分这两天抓紧时间在看<我的名字叫红>,看完第31节,正好扣题的一节,大约全书的一半儿 看到第7节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已经对他欲罢不能,并且越看越想念阿加莎的那部<褐衣男子> 有人说小说第一是文字第二才是故事,我同意这样的说法是在看母语小说的时候,看译本这话很多人会不赞同 多一半...
评分十二年后,当黑像一个梦游者般重返伊斯坦布尔的时候,他痛苦地觉察到自己已将儿时的小恋人的容颜忘却了。如果你曾有过长久离去的经历,你就会知道,当走过的路越来越多,当时间在颠沛流离里一点点流逝,无论你曾经多么爱她多么依恋她,她的面孔都会在你的记忆里渐渐模糊,也许...
好的小说家一定懂得历史,帕慕克就是这样。这本书很好的梳理了奥斯曼和波斯的历史。从细密画这一派起起伏伏处写起,细密画也见证了王朝历史。ps~我在伊斯坦布尔买了细密画以及家里有一本很古老的《列王记》。
评分终于看完,前半太惊艳,后半略失色。还是比较反感宗教文明。精心设计的叙述方式很不错,但是情节本身并无任何惊喜。
评分或俏皮或梦呓的叙事,焦灼与傻气参半的爱情故事,若即若离的异邦情调,这些都让我难以拒绝。如同冰凉的酸樱桃蛋奶,只听名字便让人垂涎。细密画大师手艺绝伦,美艳的奈丽曼将引起一次又一次帝国的覆灭。故事在过半之际越发癫狂,红变得隐秘而伟大。
评分所有的章节都以第一人称叙述,却不突兀,59章组成完整的一个杀人案件,作者对每个不同人物的心理刻画,人物特性都描述的很细腻,从1章阅读到下1章节,一点儿都不突兀,环环相扣,感觉是本完整的剧本,忍不住一气呵成的读完,好评!最终的结局,橄榄为了追求艺术的纯粹,杀死了预模仿法兰克画风的姨夫。 水至清则无鱼,纯粹不应该是钻牛角尖。
评分一个守旧派的心路历程,当违背安拉旨意的法兰克画法传入奥斯曼时,对一个画师而言,学习新技法最大的阻碍并不来自外界,而是自己内心的忏悔和愧疚,然而当他最终决定与魔鬼为伍时,却发现自己无法掌握法兰西花了几百年才日益熟稔的技巧。他被上帝抛弃,又被艺术抛弃。想要回归古典的画法,然而心性已被扰乱,咬了一口苹果的他无法再回伊甸园。从此失去了自己。听起来像一个古老的古兰经故事,更像土耳其的命运,也许还是帕慕克自己的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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