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伯家的苔丝》讲述了苔丝的悲剧,还有其社会道德根源,主要就是男性中心社会中那种强固的妇女贞操观念。哈代在规定苔丝的思想行为时,始终与这一观念针锋相对,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维护这一观念的社会和基督教教会。按照世俗的成见陋习,苔丝失身后,或顺水推舟甘当亚雷·德伯的姘妇,或想方设法进而使他们的关系合法化,方为良策,而苔丝却坚持宁可作令人侧目的"不正派女人"而不作无爱情的结合。她第一次逃离亚雷·德伯,从纯瑞脊回到家乡的路上,看到路边用血红色书写的宗教诫律"不要犯(奸淫)",就脱口而出:"呸,我不信上帝说过这种话。"由此刻到她私自给非婚生婴儿洗礼,苔丝在思想上对世俗成见陋习和教会已经开始怀疑,尽管此时她还相信有上帝和地狱存在,并未彻底摆脱宗教迷信观念。随后,"陷淖沾泥"的苔丝离群索居,在默默承受身心的创痛之中,思想上那种离经叛道的变化也日益深刻。这正是她与这种成见陋习及其对自己的影响长期较量的战果。到苔丝第二次离家,与安玑·克莱相爱并决心与之结合,直至她历尽波折,最后亲手杀死亚雷·德伯,与安玑·克莱潜逃,这全部过程清楚地说明,苔丝对世俗成见陋习的态度是从怀疑到否定,直到反抗,最后以自己年轻的生命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哈代不仅以苔丝的思想言行与世俗成见陋习进行抗争,而且有时亲自出马,径直掷出投枪。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简直已经失去了为人处世的资格,而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妇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如果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议论放回到一百年前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味,我们更不能不叹服哈代思想的"前卫"。正因他在塑造苦丝形象过程中,时时融进了这类思想见解,才赋予这一形象更加丰富的内涵和更加深刻的社会批判性。哈代在他随后所写的《无名的裘德》里,此类思想见解则更有进一步发挥。
诗人哈代的小说,不可避免得倾满诗意,对于他爱怜的苔丝,更是干脆将他写成了一首诗:“她周身洋溢着诗意,她的一举一动都是诗……她把诗人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 苔丝就是那么一首诗,她有着诗一样的纯洁的圣灵,有着诗一样的美好与气韵:这首诗里交融着热...
评分小时候看的童话,最希望的结局是从此以后王子和魔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惜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版本,伊阿宋背叛了美狄亚,忒修斯丢下了阿里阿德涅,所有的王子总要选择弱不禁风的单纯公主来保护,而那些我所心爱的女子们,连同她们所侍奉的异教女神一起,被葬送在烟波浩渺的传说...
评分 评分以下是在木心文学回忆录里摘到的这个老头儿对《苔丝》的评价: 1以后我写长篇小说,一定要和两位人物商量——不是模仿——哈代和陀氏,不断不断看他们俩的书。哈代可以教我的,是气度。 2 像《苔丝》这种小说,福楼拜、托尔斯泰,看了都会发呆的。福楼拜会说:“我还是写得太...
评分早在豆瓣上看见一个帖子 名字叫 不要用爱的名义来糟蹋姑娘 看完苔丝之后 最先想起来的就是这个 每个人似乎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去爱人 可是最终爱的还是自己把 不管是不离不弃也好 怎样的 都好 给的 都是自己愿意给的东西 可是自己愿意给的 就是对方需要的么 一直以来都赞同那样...
还是挺喜欢的 就是生词TMD太多啦 啃了足足两个月!!
评分哈代是个伟大的作家和诗人。
评分学英语值得一看~
评分学英语值得一看~
评分She was not an existence, an experience, a passion, a structure of sensation, to anybody but her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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