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contents
序言:信念的傳承 / 001
一 殖民時期
1 五月花公約(1620) / 008
2 約翰•溫斯羅普
基督仁愛之典範(1630) / 013
3 羅傑•威廉斯 / 001
因良心治罪的血腥教條:十二條結論(1644) / 020
4 安德魯•漢密爾頓
曾格誹謗案辯護詞(1735) / 024
5 本傑明•富蘭剋林
緻富之路(1758) / 030
6 約翰•亞當斯
論教會法規與封建法規(1765) / 040
7 托馬斯•潘恩
論君主政體和世襲(1776) / 048
二 獨立至內戰
8 第二次大陸會議
獨立宣言(1776) / 058
9 J•赫剋托•聖約翰•剋雷夫科爾
美利堅人(1782) / 063
10 弗吉尼亞議會
弗吉尼亞宗教自由法令(1786) / 069
11 邦聯議會
西北地域法令(1787) / 073
12 製憲會議
閤眾國憲法(1787) / 078
13 詹姆斯•麥迪遜
聯邦黨人文集(第十篇)(1787) / 095
14 亞曆山大•漢密爾頓
關於製造業的報告(1791) / 102
15 喬治•華盛頓
告彆辭(1796) / 109
16 托馬斯•傑斐遜
總統就職演說(1801) / 119
17 約翰•馬歇爾
馬伯裏訴麥迪遜(1803) / 126
18 詹姆斯•門羅
門羅主義(1823) / 134
19 拉爾夫•華爾多•愛默生
美國學者(1837) / 138
20 塞尼卡福爾斯女權大會
情感與決心宣言(1848) / 155
21 霍勒斯•曼
馬薩諸塞州教育年度報告(1848) / 161
22 亨利•戴維•梭羅
論公民的不服從(1849) / 173
23 卡爾•舒爾茨
自由與平等權利(1859) / 186
24 亞伯拉罕•林肯
總統就職演說(1861) / 193
25 亞伯拉罕•林肯
解放奴隸公告(1863) / 203
26 亞伯拉罕•林肯
葛底斯堡演說(1863) / 207
三 內戰至今
27 安德魯•卡內基
論財富(1889) / 212
28 弗雷德裏剋•傑剋遜•特納
邊疆在美國曆史上的重要性(1893) / 221
29 威廉•詹姆斯
實用主義(1907) / 231
30 西奧多•羅斯福
自然資源的保護(1907) / 238
31 赫伯特•鬍佛
美國個人主義(1928) / 243
32 富蘭剋林•羅斯福
總統就職演說(1933) / 258
33 富蘭剋林•羅斯福
四大自由(1941) / 265
34 哈裏•杜魯門
杜魯門主義(1947) / 272
35 厄爾•沃倫
對布朗訴托皮卡教委案的判決理由(1954)
/ 277
36 約翰•肯尼迪
總統就職演說(1961) / 282
37 馬丁•路德•金
我有一個夢想(1963) / 288
38 波特•斯圖爾特
論齣版自由(1974) / 294
39 羅納德•裏根
總統就職演說(1981) / 301
40 巴拉剋•奧巴馬
為瞭一個更完善的聯邦(2008) / 309
信念的傳承
錢滿素
對照其他曆史悠久的民族,人們不禁會問:像美國這樣一個移民國傢又靠什麼來凝聚人心?美國人來自世界各個角落,他們種族不同,宗教各異,更無共同的曆史。直至今日,第一代移民仍占全國人口百分之十以上。然而誰也不能否認,美國確實是一個已經形成自己特點的統一民族。答案何在呢?
這裏匯集的四十篇文獻精選自美國文明史,它們勾勒齣美國發展的全過程,每一篇都代錶瞭各自的時代。從殖民開始,曆經獨立、建國、西擴、內戰、工業化、大蕭條、兩次世界大戰等一係列過程,一個民族在四百年中從無到有,從弱小到強大。在人類眾多文明中,美國文明因其年輕而呈現齣少有的脈絡清晰。文獻是真實的史料,是美國人對自己文明的理解,或曰信念的錶達。美國的凝聚力也許就隱藏在這些文獻中——美國沒有世代相傳的君主,但有世代相傳的信念。
通篇讀來,我們不難發現,美國人貫穿始終的信念無非就是《獨立宣言》中所宣布的:“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乾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他們認定,這些權利直接來自造物主,非政府所能授予,自然也不是政府所能剝奪的。
然而,雖說是天賦人權,其實卻並非與生俱來。如亞當斯所言,“世界之初,君主製似乎就已經是種普遍的政府形式。國王及其一些重要的王室顧問與將領對人民實施殘酷暴政。那時,人們在智力上所享有的地位,與將人與武器運往戰場的駱駝與大象相比,高不瞭多少。”宣布人的平等即否認特權,是民眾曆經韆辛萬苦從教權與王權那裏奮力拼搏而來,它標誌著人類進入現代的精神覺醒與理論創新。
美國革命領袖們明白,宣言隻是信念的錶述,要使之成為現實,獨立是第一步,建國是第二步。隻有製定具體的法製將信念落到實處,它纔能持之以恒,經得起時間的考驗。顯然,宣布信念的《獨立宣言》和落實信念的《閤眾國憲法》可以說是美國最重要的兩個文獻,其餘文獻大都是這兩大文獻的準備或延伸。
那麼,《獨立宣言》的信念又從何而來呢?或者說,為什麼不是一些彆的信念呢?這就要追溯到殖民時期瞭,看看美國文化的基因是什麼。17世紀初,英國移民尚未踏上美洲,就簽署瞭《五月花公約》,立約為據,自願組成民眾自治政體,開啓瞭殖民地人民自治的先河。移民帶來的美國文明的種子源自新教信仰,它肯定個人的良知與判斷之權,日後逐漸演變為錶達自由與人民自治等信念。在波瀾壯闊的大西洋保護下,英國移民在北美終於按自己的方式立約建教會,建政府,形成瞭法治和自治的傳統。
當然,在清教領袖溫斯羅普言之鑿鑿地談論“生民百姓曆來尊卑有彆”時,美國距離“生而平等”的信念還隔著一個半世紀。但仔細閱讀卻能發現,其間並不存在不可跨越的鴻溝,因為溫斯羅普將尊卑有彆視為上帝的有意安排,旨在確保整體的存活和福祉。他強調的是“人”作為上帝造物的共同福利,在本質上並不鄙視卑賤貧窮者,而是以兄弟情義待之,齊心閤力去追隨基督。
在與宗主國的關係中,殖民地人民越來越堅守自己的這份自治權,終於一步步走到徹底擯棄君主製。他們不惜冒叛亂之險,以“不自由毋寜死”的精神,豁齣去打一仗獨立戰爭。他們以天賦人權、反抗暴政為名,嚮英國和全世界鏗鏘有力地宣布瞭獨立的理由。對內,《獨立宣言》是嚮全體美國人莊嚴許下的一個諾言,美國此後的維權運動——無論政治權、經濟權、民權、女權……無不以此為依據。
閱讀這些文獻可以看齣,美國人的其他信念都是從天賦人權派生齣來的,最重要的又莫過於關於政府的信念,其核心就是界定人民與政府的關係:第一,政府乃人民立約而建,目的是保障每個人的天賦人權。第二,政府的權力乃人民授予,個人將自己的部分權利交給政府,以換取政府的保護,其餘權利仍由個人保留,它們不是政府所能剝奪的。第三,從授予與被授予的關係來看,政府的閤法性完全在於人民的認可。因此,當政府違背這個初衷時,人民自然有權改變它,而不是由政府來改變人民。一個高高在上發號施令的政府是美國人所不能接受的。
鑒於長期以來教權與王權相互勾結對人民造成的殘酷侵害,鑒於權力所具有的自我擴張本能,美國人的對策是:一,不設國教,政教分離,宗教退齣政治領域。二,政府權力必須受到限製,以防止它危害人民。但是將權力關進籠子談何容易,不能說說而已,也不能靠當權者的自我約束,而是必須實打實地由法律和製度來落實。製憲者們煞費苦心,竭力在賦予政府權力和有效限製權力之間尋找平衡,他們找到的辦法就是分權製衡——每設立一項政府權力,便同時設置對它的製衡,三權分立,相互牽製,以防一權獨大。憲法不僅逐條列齣賦予政府各部門的權力,還逐條列齣禁止它們行使的權力。但即便如此,美國人對它還是很不放心。於是,在通過憲法的同時,附加瞭統稱為“權利法案”的前十條修正案,明文規定必須保障的公民權利,特彆是信仰和言論之權。作為對政府濫用權力的最後屏障,“權利法案“在美國政治生活中意義重大。
限製政府權力的信念根植於民間,這似乎不難理解。值得注意的是,它同樣也是美國當權者的信念。從華盛頓到奧巴馬,曆任總統都認同並遵守這一點。作為總統,憲法是他們行使權力的唯一依據和目的,就職宣誓就是簡單的一句話:“我必忠誠地執行閤眾國總統的職務,並盡我最大的能力,維持、保護和捍衛閤眾國憲法。”不論黨派,幾乎每個總統都發錶過關於限製政府權力的言論,傑斐遜說:“管事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林肯說:美國人民在創建政府體製時,“十分明智地僅隻賦予其公僕一點小小的權力以防釀成禍害,而且還以同樣的明智作齣規定,在短時期以後又把這點小小的權力收迴到他們自己手裏。”到瞭當代,裏根更是毫不避諱地揚言:“在目前這場危機中,政府不是解決我們問題的關鍵;政府本身纔是問題。”唯有羅斯福,為應對大蕭條的緊急狀況,曾要求賦予其戰時領袖的廣泛行政權力,但他從不敢忘記自己的憲法權限。
自然,憲法作為人製定的産物,不可能至善至美,但若以憲法之缺陷為由來違憲,則無異於以大惡治小惡。因為憲法的錯誤是可以通過閤法的修憲來糾正的,而無視憲法將徹底破壞法治,是國將不國的開始,社會將從此不得安寜。華盛頓在告彆政壇時諄諄告誡道:“我們政府體製的基礎,乃是人民有權製定和變更他們政府的憲法。可是憲法在經全民采取明確和正式的行動加以修改以前,任何人對之都負有神聖的義務。”同理,林肯在麵對憲法所默認的奴隸製時,不得不慎之又慎,寜可迂迴麯摺,也決不踩著憲法往前走。
那麼,在憲法的缺陷得到修正之前,一個秉持正義的公民又該怎麼辦呢?梭羅提齣瞭他的公民不服從。他認為,如果服從當時那個對外嚮墨西哥開戰、對內維護奴隸製的美國政府,便是為虎作倀,未盡到公民之責。他相信在法律之上還有道義,因此發動瞭“一個人的革命”,以拒絕納稅的方式抗拒這個作惡的政府。梭羅這一冒險犯法確實站到瞭曆史的公正一邊,但以個人判斷對抗法律無疑具有潛在危險,梭羅也看到瞭這一點,所以他心甘情願地走進牢房。在梭羅的事件中,最值得關注的是公民錶達不同意見——甚至反對憲法和政府——的權利和意義,這正是美國得以進步的關鍵。
由於曆屆政府對憲法的尊重,其不完善的部分不斷得以修正。憲法是人民製定的,雖然修憲是件極為審慎莊重之事,但仍然可能犯錯,幸而錯誤可以通過再次修憲來糾正。同樣,最高法院雖然一言九鼎,但他們對憲法的錯誤詮釋也同樣可以被推翻。如內戰前德雷德•斯科特案中否定黑人公民身份的判決、1896年普萊辛訴弗格森案中關於隔離而平等的判決,它們或是通過修憲,或是通過新的判決,最終都被推翻。這樣的信念和實踐使憲法成為能夠與時俱進的活的文件,也使它能始終保持根本大法的尊嚴和威力。當奧巴馬說“美國能夠發生嬗變,這是這個國傢特有的天賦”時,想必是深有感觸的。
除瞭對法治的共同信念外,文獻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對教育的重視瞭。再好的製度建立後還是要後繼有人,國傢的一切歸根結底靠的是公民的素質。教育在民主國傢中尤為重要,因為與僅需服從的臣民不同,共和國的公民負有自治的重任,在投票箱之上,彆無更高的裁判。多數人如果判斷錯誤,沒有人可以強迫他們放棄,因為他們不僅享有言論自由,更握有手中的一票,而修憲這樣的大事就由人民來決定。依仗教育來提高人民的判斷能力,始終是美國人視為最基本而又緊迫的大事。
以禁酒為例,美國從19世紀上半葉起,民間就發起強勁的禁酒運動,他們將酒視為萬惡之源,一直努力推動立法禁酒。終於到瞭1919年,藉助一次大戰後對糧食需求的增長,憲法第十八條修正案獲得通過,美國實行全國禁酒。想想通過一個憲法修正案是何等不易,不能不說禁酒運動真的很得人心。但這一舉動雖然齣於良好意願,卻未免天真而不切實際,以至於不得不在四年後通過第二十一條修正案將其廢除。
在民主製中,不能強製人民不犯錯誤,好在人民總體上是講道理的,犯瞭錯誤還可以改正。也許有人會問:“不是還有總統、國會、最高法院嗎?”但政府隻是憲法設置的部門,隻能在憲法的範圍內行使權力,他們怎麼有權反過來修改授予他們權力的憲法呢?憲法必須由人民按照法定程序來製定與修正。憲法第一句“我們,閤眾國的人民”要錶達的就是這個意思。可見,民主是包含著風險的,但我們不得不說,與專製相比還是更安全一些,因為如果承認政府的目的是保護人民利益,那人民自然是自己利益最好的守護者。確實,如果說人民不能管理自己,那麼誰又有資格去管理人民呢?
美國始終將教育視為頭等大事,這是人民自治的原則所要求的。從殖民開始,新教徒們便頒布強製教育的法令,為的是人人能夠閱讀聖經,理解上帝,保持虔誠,由此也形成瞭教育民辦的傳統。建國後,聯邦政府對教育和知識傳播的重視是一貫的,華盛頓認為道德是民意所歸的政府所必須的原動力,他請大傢“把普遍傳播知識的機構當作最重要的目標來加以充實提高”。傑斐遜也高度重視知識傳播,因為在民主製中,“一切流弊都交由大眾理智的法庭進行裁斷”,對公民理性的要求自然遠遠高於臣民。無知而盲從的民眾也許更容易管理,但絕對不能組成偉大的民族。19世紀美國開始實行公民義務教育,公共稅收支持的公立學校從小學擴展到中學,並通過贈地法案,普設州立大學,降低高等教育門檻。美國公民個人對教育的捐助更是十分普遍而自覺的行為。
政府的一項重要責任就是保障公民發揮個人纔乾的權利,唯有人盡其纔,國傢纔可能興旺,而教育就是開發和培養人纔最有效的途徑,對教育的重視可以說怎麼強調也不過分。愛默生說:“世上一切偉大光輝事業,都比不上人的教育。”美國公立學校之父霍勒斯•曼將公共教育視為人類階級差異的平衡器,提倡對下一代進行體育、智育、政治、道德、宗教的全麵教育,這對美國製度和信念的延續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1950年代,最高法院對布朗訴托皮卡教委的判決衝破瞭公共教育中的種族隔離,對當時的美國起到幾近顛覆的作用,其目的正如沃倫所言:“我們認識到教育在我們這個民主社會中的重要性。在履行我們最基本的社會職責時,甚至在軍隊服役,教育都是必要的。教育是良好的公民品德的真正基礎。”
本書文獻大多為契約、宣言、演說、報告、法律、公告、判詞、辯詞等,概而言之,都是公布於眾的文字,可統稱為“辭令”。辭令是人的語言錶達,目的主要是為自己的行為陳述理由,如《獨立宣言》開篇所雲,是“齣於對人類輿論的尊重”。顧及輿論,是講道德的人類社會的特殊需要,有彆於獅子吞食羔羊時不必作任何解釋的叢林原則。縱觀這些文獻,細心的讀者也許會發現,縱然幾百年間風雲變幻,辭令卻令人驚訝地一緻。
不言而喻,獨立宣言發錶之初,美國的現實距離信念的理想還很遙遠。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原則一經發布,辭令似乎便不再改變。發言者無論地位高低,也無論來自政府或民間,使用的都是這同一套辭令。倒不是說美國曆史中沒有齣現過彆的說辭,實際情況恰恰相反,人類思想史中的許多極端都在美國齣現過,但任何說辭隻要違背這些基本原則,就休想進入思想輿論的主流。諸如維護奴隸製、鼓吹種族歧視、排外、三K黨、原教旨主義、納粹言論、麥卡锡主義,等等,它們也都曾在一時一地甚囂塵上,但終將如過眼煙雲,再無人念及。這驗證瞭威廉 詹姆斯所言:隻有“被人具體證實過的信念纔是整個上層建築的支柱。”
辭令不再改變,並不是說辭令和現實就沒有距離瞭,美國幾百年中新問題層齣不窮,然而每當時局變化,應對之策不是去改變辭令,而是去努力兌現。因此,當代錶奴隸製的南方宣布脫離,挑戰聯邦時,兌現人類平等的信念就意味著鏟除奴隸製,哪怕打一場全麵內戰。當南方實行種族隔離時,兌現就意味著必須廢除種族隔離,甚至以有傾嚮性的“贊助性反歧視法”來補償曆史的虧欠。獨立宣言嚮全體美國人民許下瞭一個天大的諾言,這也許比宣布獨立的意義更為深遠,它為美國日後一次又一次的變革提供瞭依據和原動力。兩百年後,馬丁•路德•金以同樣的辭令宣稱:“今天我們是為瞭要求兌現諾言而匯集到我們國傢的首都來的。我們共和國的締造者草擬憲法和獨立宣言的氣壯山河的詞句時,曾嚮每一個美國人許下瞭諾言。他們承諾給予所有的人以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不可剝奪的權利。”為什麼馬丁•路德•金如此大聲疾呼美國兌現諾言?因為他相信這不僅僅是辭令,而是美國認真許下的諾言。民權運動的浪潮也充分錶明,這個諾言得到大眾認可。當一個國傢上上下下都認真對待諾言時,夢想就可能實現。
可見,辭令的價值在於言者的態度,當辭令停留在語言時,或華麗高貴,或深奧虛玄,或氣度不凡,但仍然隻是一種修辭藝術。倘若言者自己不當真,哪怕真理的辭令也會淪為軟弱的空話,甚至厚顔無恥的托詞。然而當辭令被當真時,它們就轉化為信念——乃至世代相傳不可動搖的信念,使言者不顧一切地去實施它,作為積極生活和社會變革的坐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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