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福克纳(1897-1962),生于密西西比州的新奥尔巴尼,美国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与马克·吐温、罗伯特·潘·沃伦齐名,被认为是美国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他以长篇和中短篇小说见长,同时也是诗人和编剧家。代表作品有《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圣殿》、《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去吧,摩西》、《坟墓的闯入者》等。
本书讲述了美国南方农民本德伦为遵守对妻子的承诺,率领全家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的"苦难历程"。整整十天的行程灾难重重:途遇大水差点把棺材冲走,拉车的骡子被淹死;一场大火几乎将遗体焚化。结果长子失去了一条脚,二儿子发疯,三儿子失去心爱之马,女儿打胎不成反遭侮辱,小儿子也没得到期望的小火车,而本德伦却装上了假牙并娶回了一位新太太。
一开始的不完全记录 常非常:今晚讨论《我弥留之际》,关于这本书,我介绍下。它的书名来自荷马史诗《奥德赛》里的一个典故,尤利西斯在冥界遇到阿伽门农的鬼魂,阿伽门农的鬼魂对他说了自己被杀经过,他提到:在我弥留之际,那个长着狗眼的女人,未待我合上眼,就让我到了冥...
评分没有读前面的序,我并不能完全确定朱厄尔爱马成痴,达尔被外人视为疯子,安斯是个无赖,当然杜威.德尔是个傻又缺爱的丫头,卡什是个呆子。 看了书后,我觉得卡什为木匠活所痴迷,安斯是个最冷血的人,朱厄尔有他的马作为精神依靠,而杜威.德尔呢,正被女性的特色所折磨着...
评分生与死向来是文学作品的永恒主题,古今中外的诸多大家也都不遗余力地通过自己的作品来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倘若生的尽头是死,那么死的尽头又是什么?对一个人来说,死亡是毁灭还是重生?是逃避还是救赎? 威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就探讨了这一问题:女主人公本德伦...
评分听闻福克纳的大名已久,这是第一次读他的小说。震撼,确实不一样,填充了我对文学认真的另一个空白。 难怪余华和莫言都说很受福克纳影响,他的小说确实和我们平常看到的不太一样。一些伟大的作品如《战争与和平》、《静静的顿河》、《悲惨世界》,都是凭其宏大的叙事反应了一...
评分福克纳写《我弥留之际》时,三十三岁,这部被外国评论家誉为福克纳最好的小说,分娩过程相当顺利,福克纳轻描淡写说:“那时我一天干十二小时的力气活儿,下班以后才能写作,只写了六个星期左右就写好了。”于是,与荷马《奥德赛》、乔伊斯《尤利西斯》、塞万提斯《堂吉诃德》相...
看的有点痛苦…不大喜欢这种你一句我一句的行文方式,但福克纳的语言真的很棒。“暴躁、狂乱、吝啬、残忍”,封面这四个词概括的不错…
评分【18年No.6】“我就是从这里跳下去,也读不进意识流,也不会喜欢福克纳的!” “嗯,《我弥留之际》真牛逼!” _(:3」∠❀)_
评分向翻译低头
评分在被基督教联系在一起的农民中,有点儿想法的男人引人注目,虔诚的女人拯救不够虔诚的女人背地里却冷言诉之,孩子想要的是物质,大人的生活里只有物质。
评分2015年的版本。p161言语是最缺乏价值的东西,它们在被说出来时就已改变了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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