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导论》是一部写给未来法律人的入门导论,一部法律科学的学说,在书中拉德布鲁赫最先发展了法哲学实质内容,关注东亚法律思想,比起其他法学家形式抽象语言,《法学导论》的语言更加适合东亚人。《法学导论》覆盖了私法、刑法、行政法等不同领域,并且还涉及法学方法论的思考,探讨了究竟是什么把不同的法律领域和各种各样的文化生活领域联系起来。本次修订对于原译存在的一些误译等问题进行了修正,力图将作者原著的思想、观点和风格更清楚准确的传达给中文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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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者可能无法驾驭社会的发展,但是他确实能够使之较容易、较迅速地形成,即‘加速时代的分娩阵痛’。”确实是一本很好的书,只不过若是真的作为导论来读大概会有些太难了,适合对法学有一定理解后来读。还有米老师的跋也是塞了不少私货呢...
评分非常非常杰出的法学导论,而且拉德布鲁赫的文采也令人叹服,相形之下译者笔力不逮就显得有些遗憾
评分法学导论是Rad的成名作,有些问题谈得很深刻却极具说服力,虽已经过去一个世纪但仍旧很有价值
评分再版精品!拉氏经典!法学的困境:应通过实证相对主义来解决。正义,法律目的,法律安全性。继康德相对主义二元论,在自然法和实证法之间,拉氏的贡献不言而喻且气势磅薄
评分“人们喜欢将世界观的对立以代数的表达方式做如下的表述,即民主的个人只被赋予一个有限的价值,自由主义的个人则是无限的价值,也就是不以乘积计算的价值。民主为了多数人同样重要的利益牺牲掉个人的利益;自由主义只知道一种个人的自由范围,无论多么大的多数,亦不论它有多大的利益,它都必须在这种自由面前让步——这种已经对个人承认的非最终价值亦不能为绝对多数人的价值总和所超越。(拉德布鲁赫著:《法学导论》,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17页)百科全书出版社版的翻译为“民主的个人只被赋予一种最终价值”,不知所云,翻了下法律出版社这本才知道是“有限价值”就一下子明白了。翻译误认,版本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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