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同祖(1910-2008),长沙人。1936年毕业于燕京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云南大学历史系教授。1945年赴美国,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研究员。后去加拿大,任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教授。1965年回国,历任湖南省文史研究馆馆员、政协湖南省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1980年出席第二十七届欧洲汉学会议。1985年,以高级学者名义访问美国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华盛顿大学,阐述儒家思想与中国法律发展的关系。著有《中国封建社会》、《清代地方政府》、《汉代社会》、《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等。
法律与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依存关系,它维护了当时社会的制度、道德和伦理等价值观念,也反映了一定时期的社会结构。中国反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这二者也是中国古代法律所要维护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支柱。
本书依据大量个案和判例,分析了中国古代法律在社会上的实施情况及其对人民生活的影响,揭示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是相关学科研究的重要参考书。
法律扎根于社会,正如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同的土壤也蕴育了不同的法律文化。站在历史长河名曰“现代”的一端向前追溯,中国古代法律往往被视为对现代法治之反动,与“平等”、“民主”等现代法治的基本理念相对立。然而,摘下西化的眼镜,从中国社会的家族本质出发重新审...
评分听书名,就知道这本书比较学术,我上周也是心血来潮,就想着让自己提升提升内涵。开始读,觉得有些费孝通老先生,乡土中国之味道。但是瞿同祖老先生手握更多法制史的资料,学术扎实着实让我们这些晚辈佩服。 本科时候修过法制史的课程,想当初要是看了这本书,或者授课老师能按...
评分 评分听书名,就知道这本书比较学术,我上周也是心血来潮,就想着让自己提升提升内涵。开始读,觉得有些费孝通老先生,乡土中国之味道。但是瞿同祖老先生手握更多法制史的资料,学术扎实着实让我们这些晚辈佩服。 本科时候修过法制史的课程,想当初要是看了这本书,或者授课老师能按...
评分将如此复杂的事情写成如此简单通俗,本书可以作为一本词典了。我于具体细节仍然有很多不明,阅完只能总结出几点个人粗浅的感想。 1、即为国家,必有阶级。绝对公平永远无法实现的原因在此。 2、法律为统治阶级工具。我国法律除汉律外都是儒家制定,必体现儒家思想。 3、从古时...
法律的儒家化从汉代便开始,至魏晋南北朝时趋近完成。从此儒法合一,礼与律互为表里。
评分顺便推荐苏力这篇《在学术史中重读瞿同祖先生》http://www.cssn.cn/fx/fx_flsx/201403/t20140305_1020101.shtml
评分也许是我太孤陋了,竟是从瞿同祖先生的这本书里才第一次知道伦理关系在古代中国法律中竟然起到了如此决定性的作用,看到父母杀伤子女基本不用入罪,女子受夫家伤害亦可减刑,才明白为何现在法律中为何仍是如此操作,更别说最近鼓吹的孝道了。每一个关心现代中国的人都应该读一下此书,源头俱在此处啊,只恨读得太晚!
评分全书六章,重史料考据。详读第六章“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在想,今天中国当局反复鼓吹的“法治”是更接近西方意义上的“法治”,还是更接近传统意义上的“法家”呢?此外,《韩非子》挺多地方真的让人不寒而栗,如:“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比治至强。”
评分阎步克推荐,讲述了中国传统法律在儒家化过程后的家族性和阶级性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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