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把散见于1940年《法理学》一书中的有关法理学思想发展的历史资料集中在第一部分。本书第二部发和第三部分中对一般法律理论的实质性问题所作的论述,乃是以某些蕴含在我研究法理学问题的进路中的哲学假设和方法论假设为基础的。
翻译这部综合性的法律哲学著作,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试图通过这样的努力为中国法学的重建做一些知识上的基础工作,因为当时的中国法学在现代法制建设的要求或驱动过程中正陷于历史性的困境之中:一方面要为这种法制建设的努力作正当性的论证,另一方面又因法学研究的长期停顿而明显缺乏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支援。第二个目的则是试图通过这部法律哲学著作的翻译/思考实践而对自己在法律方面的疑惑做一些知识上的清理工作,因为我在当时就已经明确意识到,在法律哲学思考的领域中,人、自然和社会在法律架构下的关系,人或法律人与法律在知识上的关系以及法律权威的正当性等问题极为繁复,绝非人们一般想象那般自明简单。
埃德加・博登海默(EdgarBodenheimer),1908年出生于德
国柏林,在获得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后于1933年移民美
国,此后在华盛顿大学研习美国法律并于1937年获得
LL.B学位。从1951年开始担任犹他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法
律教授,并于1975年成为法学荣誉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
法律哲学并成为“综合法理学”代表人物;主要论著有:
《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论正义》、《权力、法律
和社会》、《责任哲学》和《英美法律体系导论》等。
我知道,这一年我肯定读不完,下一年也不会读完,这是一本需要用一辈子来读读书。去思考,去验证,去行动,到底人间的正义是什么,秩序是什么,自由是什么,安全是什么,平等是什么
评分本人更喜欢读邓正来先生的前沿的一些话: “人类选择了法律,便崇尚法律。可是历史也曾奇迹地开过玩笑,使法律的选择人苦吟挣扎于无法状况或恶法高压之中。问题不在于法律本身的善恶、法律史如何展开,因为无生命的法律在绝对意义上俯首听命于人类。因此,关键在于人对法律是...
评分 评分我知道,这一年我肯定读不完,下一年也不会读完,这是一本需要用一辈子来读读书。去思考,去验证,去行动,到底人间的正义是什么,秩序是什么,自由是什么,安全是什么,平等是什么
此书被法大的博士们严重吐槽了。。。
评分又一本迟到十年才读的书。法理学的必读书目,作为入门十分优秀~~第一部分法哲学的历史沿革最得我心,对各法学流派的观点概括的简洁准确,值得回顾时翻读!最后揭各家之短,从而提出自己的“综合法理学”观点。然,这样的“综合”却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显得含糊。第二部分探讨法律的性质,虽说是全书重点,但依然是围绕第一部分各流派在秩序、正义、理性、平等、自由等方面的观点进行专题讨论。面是广了,观点却不深入,总有一锅粥之嫌。第三部分关于法律渊源和法律技术和中国法律还是有点距离,这部分倒不如看国内法理学教材。总体而言,博登海默的这本法理学博采众长,性质偏向于教科书~~
评分平等、自由、安全和公共利益都不应当被假设为绝对价值,因为他们都不能孤立地、单独地表现为终极和排他的法律理想。在构建一个成熟和发达的法律体系时,我们必须将它们置于适当的位置之上。
评分还行,不过对不起它的声誉。
评分还行,不过对不起它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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