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8月27日—1831年11月14日),德国哲学家,出生于今天德国西南部符腾堡州首府斯图加特。18岁时,他进入图宾根大学(符腾堡州的一所新教神学院)学习,在那里,他与荷尔德林、谢林成为朋友,同时,为斯宾诺莎、康德、卢梭等人的著作和法国大革命深深吸引。1801年,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直到1829年,就任柏林大学校长。 1831年在德国柏林去世。
《法哲学》一书充分表现了黑格尔的“資产阶級与貴族阶級联合”专政的根本政治立場,也就表現他在德国当时“半封建半官僚的专制政治”的条件下,多少吸收了一点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来“贊助中等阶級”,亦郎贊助当时德国新兴的、比較軟弱的資产阶級的傾向。这书的保守之处主要表現在黑格尔是以君主、貴族为这个联合专政的君主立宪制的主导方面。《法哲学》分为:抽象法、道德、伦理三大部门。
王在《政治的人生》一书中对这本书十分看重,因此对本书多有留意,奈何看不懂,豆瓣的书评也大多没有讲清,百度发现此回答清晰易懂,故转之: ———————————————————————————— 黑格尔站在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上,认为法的出发点是意志,而意志是自由...
评分爱既是悲剧,也是喜剧。它从他者身上找到自我,从自我中映射他者。它是一种历史的背负,从他者身上寻找所未见的历史,只有这样,他者才敞开了自己与爱者本身同为合一,从自己的历史中寻求他者对历史特殊性的赞同,以便在共同体的普遍性中找到一席之地。他的历史,还是她的历史...
评分一、契约的原点:法权与自由 “契约”概念脱胎于法权思想,而费希特和黑格尔对法权的理解也在耶拿、柏林等时期有骤变或深入发展。若暂搁契约观的根基构建在知识学上盘根错节的背景,观察费希特和黑格尔对契约本质的概述,不难发现其二者在形式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费希特法权...
评分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不是孤立论述法学的著作,而是以“逻辑学”(当然是辩证逻辑)为基础,对他哲学体系中“精神哲学”之第二个环节“客观精神”的发挥。黑格尔以在“主观精神”部分推演出的自由意志作为法哲学的出发点,继而展开关于抽象法、道德、伦理三部分的演绎,且篇幅...
素晴らしい!
评分太天才太深刻了。终结柏拉图,霍布斯,卢梭和康德。一本彻头彻尾的政治哲学又反对政治哲学的自然法或国家学著作。把君主换成别的什么东西吧——就非常20世纪了,可以看到所谓历史的终结。关于道德和伦理部分非常出挑,被批评所谓的保守?不!恰恰是接过和继承了西方政治哲学的那个使命。黑格尔究竟在反对什么,又在保卫什么呢?
评分第一次,通讀、泛讀。
评分老黑认为指腹为婚是最完美的爱情……
评分太天才太深刻了。终结柏拉图,霍布斯,卢梭和康德。一本彻头彻尾的政治哲学又反对政治哲学的自然法或国家学著作。把君主换成别的什么东西吧——就非常20世纪了,可以看到所谓历史的终结。关于道德和伦理部分非常出挑,被批评所谓的保守?不!恰恰是接过和继承了西方政治哲学的那个使命。黑格尔究竟在反对什么,又在保卫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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