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一书充分表现了黑格尔的“資产阶級与貴族阶級联合”专政的根本政治立場,也就表現他在德国当时“半封建半官僚的专制政治”的条件下,多少吸收了一点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来“贊助中等阶級”,亦郎贊助当时德国新兴的、比較軟弱的資产阶級的傾向。这书的保守之处主要表現在黑格尔是以君主、貴族为这个联合专政的君主立宪制的主导方面。《法哲学》分为:抽象法、道德、伦理三大部门。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8月27日—1831年11月14日),德国哲学家,出生于今天德国西南部符腾堡州首府斯图加特。18岁时,他进入图宾根大学(符腾堡州的一所新教神学院)学习,在那里,他与荷尔德林、谢林成为朋友,同时,为斯宾诺莎、康德、卢梭等人的著作和法国大革命深深吸引。1801年,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直到1829年,就任柏林大学校长。 1831年在德国柏林去世。
Both Immanuel Kant and Friedrich Hegel grapple with the question: does human history have a moral purpose? and answer affirmatively. Kant and Hegel share similar grounds for justifying their teleological views of history and emphasize on similar driving for...
评分1,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P11(多少这句话让人听起来很无奈) 2,存在的东西就是理性。P12(挑战式的问一句,什么是存在?不问的话这句话就被解释为拳头就是理性了) 3,所以善就是被实现了的自由,世界的绝对最终目的。P132 4,伦理是...
评分一、契约的原点:法权与自由 “契约”概念脱胎于法权思想,而费希特和黑格尔对法权的理解也在耶拿、柏林等时期有骤变或深入发展。若暂搁契约观的根基构建在知识学上盘根错节的背景,观察费希特和黑格尔对契约本质的概述,不难发现其二者在形式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费希特法权...
评分黑格尔: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其实这句话出自老黑的这本《法哲学原理》,原话为:“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前面还有句“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 黑格尔在这里所谓“现实的”,其实指的是事物的共相,即摒弃一切外加属性而存在的本质;而其所谓...
评分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不是孤立论述法学的著作,而是以“逻辑学”(当然是辩证逻辑)为基础,对他哲学体系中“精神哲学”之第二个环节“客观精神”的发挥。黑格尔以在“主观精神”部分推演出的自由意志作为法哲学的出发点,继而展开关于抽象法、道德、伦理三部分的演绎,且篇幅...
看商務印書館的這本書時,年紀太小了,搞得我翻來覆去痛苦得很,一直自責是自己定力不夠。他媽的現在看來,根本就是傻子黑格爾故意的!
评分黑格尔真是一部大全啊,从法(纯客观,dasein,质料)到道德(morality,康德式的纯形式)到伦理(ethos,质料和形式统一,主客体统一),不过要我说,黑格尔可以说是形式上的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实质的康德主义者(毕竟自由替代目的成了形式原则)。黑格尔是怎么将entelechia等同于freiheit的感觉是个很有趣的问题。 似乎黑格尔的“实体即主体”并不可以被理解为笛卡尔以来的主体性革命被推到终点的产物,这个终结似乎在休谟那里就已经完成了(或许说是康德),黑格尔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向古典学说的复归,实体即主体的意思是说,实体能够容纳相反的属性,是形式与质料的结合,也就是主体与客体的结合,在主客辩证法中都统一于主体,只有主体,即“这一个”能够容纳相反的属性。
评分Recht起码意味着法、权利、正当。博大精深的老黑批判柏拉图《理想国》对特殊意志的抹杀、霍布斯对契约的机械化、康德对道德义务的抽象、浪漫主义对规律的无视都一针见血。虽说不像贺麟那样断章取义,过度偷换太多概念。但黑格尔在彼时确实倾于保守了,说国家永世不得改朝已然暴露了自己的日耳曼君主立宪的官方性。说什么天生的匹配要重于选举,很多方面回到了柏拉图与东方的专制,逻辑上连自己都无法说服吧。除此之外,黑格尔是书乃是基本完美的:哲人之石逻辑处女座的理念几乎彻底绽露了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光环,抽象法和道德、家庭之爱和市民社会的分工终于在伦理中走向地上现实的自由上帝——国家,而国家也将主权间性地步入世界历史并且体现出世界精神!普遍精神的定在的要素:直观和形象艺术,感情和表象宗教,自由思想哲学,皆为世界历史
评分Recht起码意味着法、权利、正当。博大精深的老黑批判柏拉图《理想国》对特殊意志的抹杀、霍布斯对契约的机械化、康德对道德义务的抽象、浪漫主义对规律的无视都一针见血。虽说不像贺麟那样断章取义,过度偷换太多概念。但黑格尔在彼时确实倾于保守了,说国家永世不得改朝已然暴露了自己的日耳曼君主立宪的官方性。说什么天生的匹配要重于选举,很多方面回到了柏拉图与东方的专制,逻辑上连自己都无法说服吧。除此之外,黑格尔是书乃是基本完美的:哲人之石逻辑处女座的理念几乎彻底绽露了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光环,抽象法和道德、家庭之爱和市民社会的分工终于在伦理中走向地上现实的自由上帝——国家,而国家也将主权间性地步入世界历史并且体现出世界精神!普遍精神的定在的要素:直观和形象艺术,感情和表象宗教,自由思想哲学,皆为世界历史
评分黑格尔真是一部大全啊,从法(纯客观,dasein,质料)到道德(morality,康德式的纯形式)到伦理(ethos,质料和形式统一,主客体统一),不过要我说,黑格尔可以说是形式上的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实质的康德主义者(毕竟自由替代目的成了形式原则)。黑格尔是怎么将entelechia等同于freiheit的感觉是个很有趣的问题。 似乎黑格尔的“实体即主体”并不可以被理解为笛卡尔以来的主体性革命被推到终点的产物,这个终结似乎在休谟那里就已经完成了(或许说是康德),黑格尔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向古典学说的复归,实体即主体的意思是说,实体能够容纳相反的属性,是形式与质料的结合,也就是主体与客体的结合,在主客辩证法中都统一于主体,只有主体,即“这一个”能够容纳相反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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