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中国王朝时期户籍赋役制度在地方社会实施过程入手,尝试探索一种关于明清时期中国传统社会变迁和国家转型的解释路径。作者认为,户籍制度是中国王朝时期国家统治与社会整合最重要的基础之一,明清时期的里甲制由以人丁事产构成的家庭为核心衍变为以田地赋税为核心的户籍系统,建立在一条鞭法下财政白银化和赋税定额化基础上的这一深刻转变,同地方基层社会发生的变迁过程互动,从而确立起一种新的“国家—社会”体制。
刘志伟,1955年生于广东省韶关市,1983年中山大学历史系研究生毕业,现为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曾任中山大学历史系主任,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山大学亚太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曾在牛津大学、耶鲁大学等国外以及台湾、香港地区的多所大学做访问学者或客座教授。论著有《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里甲赋役制度研究》、《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1983年起一直在中山大学从事明清社会经济史教学与研究。
一、内容概要 本书以广东为考察对象,详细介绍了从明代到清代前期的户籍制度、赋役制度的实施和演变,试图以此为视角,观察明清时期的官民关系(即本书题目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户籍制度是历来统治者为了控制人民、剥削财物而制定的,为此,统治者也给有户籍的人...
评分 评分提到明代里甲制度与赋役制度,对于明史爱好者来说几乎是耳熟能详,这是明史的基本知识,在一般大学课本中也是常考的重点之重点。但是,明朝是一个既高度整合化又分散化的以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帝制农商社会,在广袤的帝国境内既有南北差异又有东西差异,各个不同的人文...
评分提到明代里甲制度与赋役制度,对于明史爱好者来说几乎是耳熟能详,这是明史的基本知识,在一般大学课本中也是常考的重点之重点。但是,明朝是一个既高度整合化又分散化的以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帝制农商社会,在广袤的帝国境内既有南北差异又有东西差异,各个不同的人文...
评分以广东地区户籍制度和赋役制度在明清时期的变革为对象,考察王朝制度与基层社会社会结构、经济发展等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发展趋势,认为明清时期的赋役制度变革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考察了明初确立的划地为牢的里甲制度如何重建基层秩序,发现政府规定户籍编制形成的里甲与早已存在的村社组织都甲并存的现象,以及里甲之外存在的“化外之民”和“逋负之徒”。从明中期开始,为了纠正里甲制以“户”为课税单位导致的课税客体与征税对象之间的疏离和应对社会动乱,从均徭均平到一条鞭法摊丁入地,历经丁银按田地计征和丁银同田赋合并两个阶段的改革,确立了定额化和课税客体一体化的赋役制度。户籍制度相应发生了根本变革,延续里甲制的图甲制成为一个户籍登记与税粮征收系统而非基层组织系统,并在户的层次上与基层组织系统接轨(户的性质)。
评分少有并不枯燥的制度史,理清了明初至中叶以及清初广东地区里甲和差役制度变革。总体趋势:1、赋役折银化,广东作为海外贸易入超省份,天然具有优势;2、地方公费摊入整体赋税,把暗地不可控制费用明面化;3、从人丁结合到分离,把土地作为征收唯一对象,4、赋役定额化,项目合并化。整体改革从嘉靖年间一直延续到张居正一条鞭法,以及后续摊丁入亩。历时百年之久,可见改革之不易,曲折与漫长。也见统治阶级不断压迫,人民不断逃亡,镇压束缚,减轻又进一步循环往复历史过程。
评分我感觉我只懂了三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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