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的观念》是胡塞尔1907年在哥廷根大学任教时的讲稿。1926年,胡塞尔当时的助手兰德格雷贝把胡塞尔的这份用速记方式写下的讲稿译成一般文字,而后胡塞尔又在上面作了修改和注释,准备出版。胡塞尔文库在1947年首先把该书作为《胡塞尔全集》的第二卷出版。《现象学的观念》的产生标志着胡塞尔一生思想发展的第二个重要转折点。在这部著作中,胡塞尔在现象学还原的道路上已基本完成了向超越论现象学的突破,从而成为一名超越论观念主义者。
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著名德国哲学家,人称现象学之父。1886年起在哈勒大学以导师身份教授哲学,1901-1916年分别在哥廷根大学及弗莱堡大学担任教授,直至1928年退休。退休后仍继续从其“现象学”(phenomenology) 研究。他将现象学定义为对意识本质结构的科学研究,指出意识总是朝向某个客体,不管它是物质的,还是跟数学一样是“观念的”。要获得现象学的观点,必须透过一连串的现象“还原”,描述意识的本质特征 (即意识的“意义”)。他认为这些意义(与康德的范畴相同)是普世与必然的。
倪梁康,江苏南京人。1980年南京大学外文系德文专业毕业。1985年南京大学哲学系西方哲学史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1985年赴联邦德国弗赖堡大学留学,1990年获博士学位。1991年回国。1995年获德国洪堡基金会研究基金,赴德国乌泊塔尔大学进行客座研究。1997年回国。现任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中山大学人文学院院长、中山大学西学东渐文献馆馆长、中山大学现象学研究所所长、哲学系外国哲学学科负责人。发表国内外学术论文几十篇;专著:《现象学及其效应》、《胡塞尔现象学中的存在信仰》(德文)、《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自识与反思——近现代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等;译著:《现象学的观念》、《现象学的方法》、《逻辑研究》、《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形式主义的伦理学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等;主编:《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胡塞尔选集》(两卷本)、《面对实事本身》等。
《现象学的观念》(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 1986年版)是现象学的创始人胡塞尔于1907年在哥廷根大学任教时的讲稿,它由五个讲座构成,虽然篇幅相对于胡塞尔的其他著作来讲显得非常的小,但是他在这五篇讲稿中全面阐述了现象学基本理论。后来瓦尔特•比梅尔指出的: “胡塞尔此后一...
评分此书第一遍有不知所云之感,但马上再读第二遍则有酣畅淋漓之感,思维论证十分清晰,至多至多就是语言用词不熟悉,所以是本不错的书
评分头脑一热选上门哲学课,之前从不读与哲学有关的东西,本就想借此提升一下,结果。。。。 现在好痛苦,上课听得一头雾水,到底是什么意思嘛~~哪位好心人来给我解释一下啊??
评分reading husserl in a phenomenological way is not an easy task. this book open a window for comprehending the main ideas of his late phenomenology, especially his criticism on psychologism and Cartesian thinking. If you have no idea of Husserlian notions lik...
评分reading husserl in a phenomenological way is not an easy task. this book open a window for comprehending the main ideas of his late phenomenology, especially his criticism on psychologism and Cartesian thinking. If you have no idea of Husserlian notions lik...
现象学manifesto,胡塞尔不容易(加1星鼓励)(然而讲稿本身实在太粗糙又啰嗦,再扣1星)。读的第2本胡塞尔,开始怀疑“本质”“直观”“本质直观”都只是现象学神话,伊不停强调要还原到纯粹思维的直接被给予云云,一边使用的概念净是作为mind活动的thinking一类,并没有清晰地划界、坚决地“悬置”,更尚没看出任何恰切的止步。概念reell之不清晰不一致不展开讲了,“甚至胡塞尔自己一生直观到的东西也都有变化”(倪梁康语)对于建立“作为严格科学的现象学”也是严重的威胁的不是。
评分讲稿相对来说简单点,讲了绝对被给予性,现象学还原,实项(并非实在)内在和内在,对象构造等。很多段落没看懂或似懂非懂,译者总结较有帮助,但有关时间的部分依然不解。和康德笛卡尔有不少相似之处,但又走得更远。对现象学还原第二阶段的具体操作还是不解,如何从个别到普遍,这不又陷入推理概括和超越了么?如何确保对同一事物的意识意向内容不是因人而异的?还是需要阅读其他书籍才能真正理解,但作为入门书这本还是不错的
评分①本质预设——没本质的事物怎么办? ②悬置不明——只能悬置已知的不知。 ③变更寻定——想象力限制变更可能。 ④直观靠悟——超越其实是一种玄学。 我觉得本质直观的每一个步骤都有问题! 胡赛尔能看出红的关键是他已知了红,然后装模作样地悬置红的概念,但其实并没有放弃红,他只能悬置他已知的不知!变更也总是基于经验的变更,经验会限制变更的可能性。他能变更红的载体得出红是一种颜色,就是因为他已经知道红是一种颜色,或者说视为猜想,然后变更完成猜想。但是从猜想到真理的超越需要一种无限的变更,谁能确定做到无限变更,不过是变了几次大概觉得差不多了,直接说就是靠“悟”啊靠“信”啊是一种玄学!最关键的是,万一本质直观的对象没本质而具有家族相似性怎么办?胡赛尔能看出个头啊! (可能我没有懂胡赛尔?谁来指点我一下?
评分读第三遍了,有必要第四遍第五遍……
评分在僵死的概念之后再设立一个概念,这样我们将得到更纯粹的概念——看,所有搅扰不清的问题都被解决了,因为我们的新概念将直接带给我们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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