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全书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论人类》,开宗明义宣布了作者的彻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一般的哲学观点,声称宇宙是由物质的微粒构成,物体是独立的客观存在,物质永恒存在,既非人所创造,也非人所能消灭,一切物质都于运动状态中。第二部分《论国家》,是全书的主体,主要描述自然状态中人们在不幸的生活中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又都有渴望和平和安定生活的共同要求,于是出于人的理性,人们相互间同意订立契约(信约),放弃各人的自然权利,把它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如议会),这个人或集体能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能把大家的人格统一为一个人格;大家则服从他的意志,服从他的判断。第三部分《论基督教体系的国家》,旨在否认自成一统的教会,抨击教皇掌有超越世俗政权的大权。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其主要矛头是针对罗马教会,大量揭发了罗马教会的腐败黑暗、剥削贪婪的种种丑行劣迹,从而神的圣洁尊崇,教会的威严神秘,已经在霍布斯的笔下黯然失色。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英国政治家、哲学家。生于英国威尔特省一牧师家庭。早年就学于牛津大学,后做过贵族家庭教师,游历欧洲大陆。他创立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完整体系,指出宇宙是所有机械地运动着的广延物体的总和。他提出“自然状态”和国家起源说,指出国家是人们为了遵守“自然法”而订立契约所形成的,是一部人造的机器人,反对君权神授,主张君主专制。他把罗马教皇比作魔王,僧侣比作群鬼,但主张利用“国教”来管束人民,维护“秩序”。
今天,当我们谈到民主与专制时,恐怕没有人会怀疑两者孰优孰劣。似乎历史已经向我们证明了:专制是邪恶的、落后的、愚昧的象征,民主是正义的、先进的、智慧的象征,民主制度终将取代专制制度。 然而,这样的普世观念是我们自己认真思考后得出的结论吗?这其中是否掺杂有偏见?...
评分一、问题 霍布斯在他的一本主要著作《利维坦》当中,将作为其思考核心的自然法理论的基本原则坦率地归纳为22条,正是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霍布斯阐发了他关于政治生活的构想,最终也是以这些原则为中轴,霍布斯建构起了自己的政治哲学理论的大厦。政治哲学,当其在古希腊起源的...
评分没看原著之前,在一些材料那里了解到,霍布斯主张人性本恶,在没有国家维持秩序之前的“自然状态”里,“人对人是狼”,什么规则都没有,只有弱肉强食,丛林法则。当时我想,霍布斯究竟多弱智才会把人类描述得如此猪狗不如,要知道自然界中最凶残的动物都不至于会与同类处在长...
评分罗马法规定,有一种罪人,叫做“神圣的人”,其特点在于: (1)他不可被用来祭祀, (2)人人可以杀死他而不被判处谋杀。 其中(1)表明他是神法的例外,(2)表明他是人法的例外。 在古罗马,人法和神法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在人法中处死一个人,必然是作为给神的献祭的,...
评分罗马法规定,有一种罪人,叫做“神圣的人”,其特点在于: (1)他不可被用来祭祀, (2)人人可以杀死他而不被判处谋杀。 其中(1)表明他是神法的例外,(2)表明他是人法的例外。 在古罗马,人法和神法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在人法中处死一个人,必然是作为给神的献祭的,...
第一章有意思,第二章几个结论不同意。第三章就当学习神学常识,第四章diss亚里士多德部分太糟糕。纯粹从个人阅读完毕的感受出发,三星。
评分对战争状态的恐惧,认为利维坦应该具有无限的权利,理由不充分;对于利维坦的恐惧,认为政府应该是最小政府,理由同样不充分
评分为什么如今我连国家是暴力机构的talk都不能说????
评分强行总结:利维坦是国家的象征,是人的造物,具有半神半兽的品质。人们为了过好日子,为了利己欲望,让渡自己的权利给国家这个合法的暴力垄断机构,签订“自然状态”(即自然法和自然权利都发挥作用的状态)下公平的契约,以建立秩序。 私以为属于规范性研究:本质主义、理性主义、“应然”的范畴。 BTW,你dang利用好这书,可以是加强各个年龄段思想zz教育的一大支持论据。 “人真正的美德只有一个,就是这么最有效率地去追求,去实现自己的欲望。 ”为什么就否认了人类对“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的认可?欲望于全人类或许并不相同,对霍布斯先生致力于建立秩序即国家表示疑bu惑man。
评分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直言:“社会契约由普通人订立,而主权者不受制约。”这是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差异所在,卢梭的世界里,人民是主导,而霍布斯则认为人民是主权者的依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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