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准实土卫所和建置沿革入手,探讨明代卫所的行政区划制度。第一章以普遍统计,归纳沿海卫所的政区形态;第二章选三种现象,观察边地卫所的实土程度;第三章选四项疑难记载,考证建置沿革;结语则推论明代卫所乃至全体政区的基本模式。本书结论倾向于对史实的简单化理解:都司卫所为省府 州县的辅助政区系统,建置沿革的复杂记载背后往往是简单史实,明代政区体系可以视为一个遵循直隶/分管模式的圈层结构。此外,本书草创一份明代方志工作目录,以裨读者。
李新峰,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专业特长及近期研究方向:明史,中国古代军事史,中国历史地理;明代军事制度,明中期社会史、担任本科教学:中国通史(古代史部分),中国古代军事史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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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扎实的研究,我一个门外汉都能看出厉害。优秀的论文结构上就清楚,文献综述也做的好。最后一节居然把明代的府直隶、州分管层级结构对应上了克里斯塔勒的行政中心地模型,太渊博了!||读了后记,作者原来是学习地理的,难怪我看着这么亲切!
评分明代政区研究的必读之作,纠正了很多之前我们对于明代政区问题的错误认识。明代都司卫所系统并没有切割原属州县的田地与人口,也没有明确的行政边界,并非独立的行政区划单位,本质上属于司府州县的辅助政区系统。作者还将州(包含直隶州与散州)与司、府县视为同一性质的单独一级行政区划,揭示了明代区划制度直隶与分管并存的模式。明代政区中上级单位并非平行管理下一级单位,而是第一级单位尽量直接管理核心区域的第三级单位、委托第二级单位管理周边区域,层级之间存在普遍的、制度化的越级管理。这是明朝承袭乃至强化元代直隶/分管理念的结果。由于清代回归层级结构,因此州不再作为独立的区划层级,而分属府、县层级,以至于清朝修编明史时也未能准确判断明代州的区划等级。同时明代的府司卫所系统也同省府州县一样遵循直隶/分管模式的圈层结构
评分对正史《明史》《明实录》里关于卫所建置自相矛盾的记载很好的分析,较好地还原了卫所的正确记录,而以后再拿顾诚说的卫所做文章,说明朝领土包括新疆、西藏的,那这书就是抽他们的好东西
评分让我眼花缭乱的地名...无奈承认自己是地理白痴。书中小结部分的论点还是能看懂的,颇有收获。
评分太多历史地名,看不懂……不明觉厉的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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