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治平,1959年生。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文化研究所研究員。《洪範評論》執行主編。主要研究領域為法律史、法律文化、法律與社會。主要著作有《新波斯人信劄》、《尋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諧: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研究》、《觀察者》、《法辨》、《法意與人情》、《法律的文化解釋》、《清代習慣法:社會與國傢》、《梁治平自選集》、《法律解釋問題》、《明清時期的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書齋與社會之間》、《法治在中國:製度、話語與實踐》、《市場、國傢、社會:當代中國的法律與發展》,譯著有伯爾曼著《法律與宗教》等。主編“憲政譯叢”和“法律文化研究文叢”。
《法辨:中國法的過去、現在與未來》是作者的第一部論文集。作者追隨法儒孟德斯,而力圖推陳齣新,以“用法律去闡明文化,用文化去闡明法律”的原則,以奠定比較法律文化研究的基礎。
收入這本書的19篇文章裏,13篇刊於《讀書》雜誌,這些文章曾經以其銳利之思想、清新之文風而引人矚目,不但令眾多外行一窺法理堂奧,因得以親近法律,同時也使法律學子領略瞭法律寫作的另一種樣式,耳目為一新。
此版是自1992年初版之後的第一次重印,作者對原書作瞭少量技術性訂正。
析法之历史辨法之精神 《法辨:法律文化论集》,是梁治平先生1985年~1988年间写就和发表的部分文章,集名出自梁治平的《“法”辨》一文。作为字、词,中西方历史上的“法”,以及作为与社会现象的“法”是有别的,甚至是有本质性的区别。梁治平认为,历史决定着观念,观念又左右着...
評分这本书收录了梁先生早期发表的一些论文,其中的《法辨》是先生在二十七岁时发表的。 先生以书中的研究进路作为自己学术生涯的起始方向,从比较文化层面切入到法制研究的语境,在当时无疑是一种比较新颖的观点和思路。梁先生首先列举了文化与法的关系,展示了从文...
評分这本书收录了梁先生早期发表的一些论文,其中的《法辨》是先生在二十七岁时发表的。 先生以书中的研究进路作为自己学术生涯的起始方向,从比较文化层面切入到法制研究的语境,在当时无疑是一种比较新颖的观点和思路。梁先生首先列举了文化与法的关系,展示了从文...
評分析法之历史辨法之精神 《法辨:法律文化论集》,是梁治平先生1985年~1988年间写就和发表的部分文章,集名出自梁治平的《“法”辨》一文。作为字、词,中西方历史上的“法”,以及作为与社会现象的“法”是有别的,甚至是有本质性的区别。梁治平认为,历史决定着观念,观念又左右着...
評分析法之历史辨法之精神 《法辨:法律文化论集》,是梁治平先生1985年~1988年间写就和发表的部分文章,集名出自梁治平的《“法”辨》一文。作为字、词,中西方历史上的“法”,以及作为与社会现象的“法”是有别的,甚至是有本质性的区别。梁治平认为,历史决定着观念,观念又左右着...
大師。
评分廓清瞭中國古代的所謂“法”與西方“法”之間的區彆,可解《大秦帝國》之毒。極端的說,中國古代乃至如今,根本不存在“法”。
评分很早就想讀的書,今天纔有機會讀完。書中文章多成於80年代後期,從文化的視角研究法律,或是一個極好的切入,但可惜的是,正如前幾天與侯猛老師聊天時他說的:這項工作是自梁老師之後無人承繼的事業,這樣的研究方法也與那個時代的“文化熱”有關。本書從比較法的視野給我們帶來瞭對傳統中國法的批判
评分深邃的思想,優美的行文
评分我知道瞭中國人不再是那麼的弱,至少這本書比任何一個學者都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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