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厄姆·斯威夫特,英国当代著名小说家,1949年出生于伦敦。自幼酷爱阅读,自学写作,发表过多部长短篇作品。1983年,小说《水之乡》为他赢得了布克奖提名,并搞得《卫报》小说奖。1996年,小说《杯酒留痕》力挫群雄,夺得当年的布克奖,以此奠定了他在英国文坛的重要地位。
伦敦的小酒馆里,雷、维克、伦尼面前摆着一个坛子,里面装着好友杰克的骨灰。作为杰克多年的酒友,他们即将和他的继子文斯踏上前往马盖特的旅程,到那里抛洒他的骨灰,完成他的遗愿。而埃米,身为杰克的妻子,却拒绝与他们同行,她将踏上另外一段旅程——赶去探望患有智障的五十岁的女儿琼。往日的时光随着两段旅途缓缓流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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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未死,生者腐烂。写小人物,其实很难,但写得这样,已经难得。
评分在海边,望着漫长的天际线,我总产生一种幻觉。越过那条线,一定有个完全不同的情景。地球在那条线后面整个被切开,大海正沿着那条线缓慢的向下奔流,那些海水浩浩荡荡的奔流着,到了最后,就象我们在瀑布下面经常看到的一样,它飞了起来!到处都是雾一样的水气,和空气融为一体,那就是飞了起来的水流。象电影里常演的那样,急速下坠的飞行器或鸟,在最后一刻,让观众屏住呼吸快到极限的那一刻,突然展开翅膀飞了起来。巨大的水汽变成透明的薄纱一样的翅膀沿着巨大的优雅的抛物线向蓝色的宇宙张开而去,融成一体。‘杯酒人生’里杰克生命里最紧密联系的四个人,来到海边向他告别,按照他的遗愿,把他的骨灰洒向大海。在每个人的手里,杰克的骨灰象一只挣扎着的鸽子,灰色的,迫不急待的,等着把手打开,它一下子就飞走了。细沙一样的,颗粒感的骨灰,象只鸟飞了起来。这本书写得很特别,里面基本只用了第一人称“我”,但这个“我”却代表了不同的人,杰克、雷、文斯、伦尼、埃米,第一章都很短小,用“我”的语气描述一段从“我”而言的故事,这些故事在反复的交汇,就象用不同的颜色来画一幅画。每个颜色都很不一样,但把它们交融在一起,再涂抹到布上就是另一回事了。Graham Swift(格雷厄姆.斯威夫特)干得真漂亮,这真是一幅特别棒的画。布克奖的评委非常靠谱。
评分不理解
评分……N个视角转换的第一人称叙述,实在敬谢不敏
评分……N个视角转换的第一人称叙述,实在敬谢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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