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加・博登海默(EdgarBodenheimer),1908年出生于德
国柏林,在获得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后于1933年移民美
国,此后在华盛顿大学研习美国法律并于1937年获得
LL.B学位。从1951年开始担任犹他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法
律教授,并于1975年成为法学荣誉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
法律哲学并成为“综合法理学”代表人物;主要论著有:
《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论正义》、《权力、法律
和社会》、《责任哲学》和《英美法律体系导论》等。
本书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试图通过这样的努力为中国法学的重建做一些知识上的基础工作,因为当时的中国法学在现代法制建设的要求或驱过程中正陷于历史性的困境之中:一方面要为这种法制建设的努力作正当性的论证,另一方面又因法学研究的长期停顿而明显缺乏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支援。二是试图对学者在法律方面的疑惑做一些知识上的清理工作,因为在法律哲学思考的瓴域中,人、自然和社会在法律架构下的关系,人或法律人与法律在知识上的关系以及法律权威的正当性等问题极为繁复,绝非人们一般想象那般自明简单。
博登海默的经典国际法理学 前半部分可以当作外国法制史,后半部分可以当做英美法读物。 可以肯定地说,博登海默的法理学体系完整,思想统一,整本书洋充满了谦虚与思辨,深刻而明晰。 这本书的中文译本,我接触到了两个版本。 其一是张智仁在1992年翻译的版本 很粗糙,不推荐 h...
评分曾经那样纠结于晦涩的法律概念,在思维中反复搭建法学的框架和逻辑。但只有经过了那样的阶段,法的观念才如此深刻地植入了思想,构建起法学的理性和理解力,并且改造了那么多的成见和那么扭曲的知识储备。博登海默的这本书,是这个过程的起点。 虽然邓正来后来成了翻译界乃至论...
评分文章来自:http://dingli00860722.blog.163.com/blog/static/576410642011111211166221/ 殊途同归:法律旨在构建美好社会 ——读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第一部分 文/飙飙阿力 这本《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是美国统一法学的代表人物埃德加·博登...
评分一些感慨,算不上评论 1)第一部分介绍了历史上对法律起源,目的的演变,总的来说反映了西方社会从为神活到为自己活的发展过程,从而导致法律的思想基础从高级法到了主权法又到了以自由主义为基础的个人互利法,某种意义上讲,对法律是一种悲哀,变成了一门以心理学,社会学为...
一周读完。 今天总结。 真的有那么好吗?
评分这才是法理。感谢。
评分作为工具书读的,所以第一部分法律哲学的历史导读没有看。
评分不读不是法学生系列……
评分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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