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书改编的同名电影《为奴十二年》荣获2014年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女配角、最佳改编剧本三项大奖
所罗门•诺瑟普被送往的地方,正是汤姆叔叔在小说中被关押的地方;诺瑟普对那里的生活和事件的描述,也与我小说中的故事惊人的相似。——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作者)
《为奴十二年》来自所罗门的亲身经历。他本是一名生活在纽约州的自由黑人,随后遭诱拐绑架,从此开始了奴隶生涯。该书的出版影响了美国此后的废奴运动,影响了美国近代历史,被列入美国历史教材和学生必读书目,与另一部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并称为推动废奴进程的不朽经典。
所罗门•诺瑟普(Solomon Northup),美国黑人,1808年在纽约州密涅瓦镇出生,1864年至1875年间去世。1841年,他在纽约被人绑架,被贩卖成为一名奴隶;1853年被解救后,他成了一位废奴主义者,并写作出版了他的回忆录《为奴十二年》。
据史料记载,在北美殖民地时期,殖民地急需大批劳动力是北美黑人奴隶制发展的直接原因。黑人奴隶在北美殖民地的地位极其悲惨,他们没有自由,没有权利,他们只是奴隶主们免费的劳动力、黑奴。奴隶制度残忍而且毫无平等性可言,同样生而为人,有些人生来就是高傲的主人,...
评分在强调“人人生而平等”的准则之下,漠视并允许种族制度的存在无疑是巨大的讽刺。这也许是揭穿某些国家两套价值标准两种价值体系得以堂而皇之存在的有力证据。“天赋人权”这一信条如果只存在于某个人种、某个阶层,他们自然不会相信与他们不同的人也会发自心底地喊出这样...
评分人从出生到生长学习,然后工作,赚钱养家,努力生活,一步步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听着是不是像自然规律一样那么理所当然? 如果是这样,那么你肯定没有想还有奴隶制这么个东西,虽然教科书给过我们这个名词解释以及描述,但对于我们来说那仅仅是历史,了解过后便会忘记,因...
评分 评分所罗门受的罪也就罢了,他毕竟是个健壮的男人。可是伊莱扎呢,这个穿着丝绸衣服,手上戴着戒指,耳朵上悬挂着纯金的吊坠儿,优雅端庄,气质不凡的女人,之前享的福,只怕都抵不了后来一天所受的罪。 她在一夜之间从天堂坠入地狱,此时身体所受的苦根本不算什么,精神上的苦...
这是一个沉重的故事,在读的过程中时而感觉心里绞疼、时而感觉无限唏嘘。所罗门·诺萨普的十二年是无数黑人奴隶的十二年,他们活着,像在人间炼狱一样的活着,这是多么无奈而残忍的活着,甚至可以说是绝望的活着,但他们必须这样吗?也许吧,因为这是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病,现在我们看到的,仅仅是那个时代的“疤”。每个国家每个种族都会有一种痛,被别人看到了才有愈合的可能。我们当今的社会呢?也存在它自己的“病”,但好多人活而不自知,这才是最可怕的吧。最后回到这个故事本身,多么希望所罗门他从来没有过“普莱特”这样一个名字。
评分读这本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了解历史。作者应该说写得比较克制了,没有过多的表达悲伤和仇恨,只是尽可能客观的表述事实。值得一读。
评分作品的冷静叙述程度比影视呈现得更好。而由于其文体性质,作品把一些奴隶生活的细节、彼时美国社会的状况,以及诸多人物的背景资料交代得更为完善。作品不能说有多高的艺术造诣,但由于带有强烈又真实的自传色彩所以具有强大的感染力,同时不可否认作品对美国历史研究和风俗研究或有非常特殊的意义。
评分看过才真正明白了那句话的意义——“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正视历史 那是过去的当下 残酷血泪 真实真实
评分诺萨普根据自己被卖身为奴十二年的真实经历写的回忆录,叙述简单真实质朴,最可贵之处是作为黑奴身份的真实经历,让人更为真实深入的认识到美国黑奴生活、劳动、心理,事实大于艺术,这非白人作家创作或研究可得,具有不可替代的文献价值。最后一句“我会堂堂正正地过完我平凡的一生”。翻译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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