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出版于1861年。穆勒一放面继承了边心的功利原则,认为功利原则或者最大幸福原则是任何行为的目的,但是另一方面,穆勒不完全赞同边心快乐只有量的区别的主张。边心的功利主义重视当事人的功利,而穆勒则更重视的是总体功利,幸福,意味着预期中的快乐,意味着痛苦的远离。不幸福,则代表了痛苦,代表了快乐的却失。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Stuart·Mill):1806-1873年。
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哲学家。出生于伦敦,基父是自由撰稿人。穆勒天资聪颖,3岁起估父亲的指导下自学人文科学,16岁走上学术道路。
虽然穆勒是把边沁的功利原则发展成为一种系统的伦理体系的人,但是随后他接触到了圣西门关于人类历史发展秩序的思想,走出了边沁功利主义的利己主义倾向,并将自己的伦理体系命名为“功利主义”。
穆勒《功利主义》认为,“功利主义的标准不是指行为者自身的最大幸福,而是指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者在代表功利主义对幸福定义的同时,引出了集体幸福和个人幸福的概念。他没有忽视集体幸福是由个人幸福构成这一基本原理,因此在第二章也对于个体(尤指人类个体)的幸福...
评分 评分一、四个问题的阐述 (一)功利主义的基本含义 穆勒在阐述功利主义的基本含义之前,对行为对错的标准问题及为何要阐述功利主义含义问题做了论述。他认为对行为对错的标准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上,学界虽然争议不断却始终没有取得多少实质性的进展。但这并不损害功利主义伦理学说...
评分一、四个问题的阐述 (一)功利主义的基本含义 穆勒在阐述功利主义的基本含义之前,对行为对错的标准问题及为何要阐述功利主义含义问题做了论述。他认为对行为对错的标准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上,学界虽然争议不断却始终没有取得多少实质性的进展。但这并不损害功利主义伦理学说...
评分译者序言 1、各门学科的第一原理,都是不可被证明的。它们与那门学科的关系,不是地基与大厦的关系,而是树根与树的关系,它们即便永远不被挖掘出来为人所见,也会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2、我们并不能求助于流行的自然官能理论,以为凭感觉或本能我们就可以知道行为的对错...
请结合看 Justice@Harvard
评分书是好书,就是译者和出版社是一群猪。2星是给穆勒原作的。
评分泛读。
评分网上找原文电子书更好些,不过这一书系在价格飞涨的时候还算公道,人穷更明读书乐。
评分从李德阳处搜刮而来。在读完自由主义、功利主义之后惊叹不止。不为某一特定阶层谋利,而是为了让人类总体幸福最大化,确实比某主义高上不知多少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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