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出版于1861年。穆勒一放面继承了边心的功利原则,认为功利原则或者最大幸福原则是任何行为的目的,但是另一方面,穆勒不完全赞同边心快乐只有量的区别的主张。边心的功利主义重视当事人的功利,而穆勒则更重视的是总体功利,幸福,意味着预期中的快乐,意味着痛苦的远离。不幸福,则代表了痛苦,代表了快乐的却失。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Stuart·Mill):1806-1873年。
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哲学家。出生于伦敦,基父是自由撰稿人。穆勒天资聪颖,3岁起估父亲的指导下自学人文科学,16岁走上学术道路。
虽然穆勒是把边沁的功利原则发展成为一种系统的伦理体系的人,但是随后他接触到了圣西门关于人类历史发展秩序的思想,走出了边沁功利主义的利己主义倾向,并将自己的伦理体系命名为“功利主义”。
“在功利主义者看来,这个终极目的既然是全部人类行为的目的,就必然也是道德的标准,因此道德标准可以定义为这样一些人类行为的规则和戒律。 ” 波兰斯基在《导论:作为实践科学的伦理学》一文中提到:“文艺复兴之后的近代伦理学标志性地放弃了确定‘何为最好生活’的主题,...
评分2011年8月,芝加哥大学的Brian Leiter教授利用康奈尔大学的CIVS(孔多塞网络投票服务)系统举办了一次“过去200年中最好的伦理学著作”的网络投票活动。J.S.Mill的Utilitarianism一书高居榜首,力压Rawls的《正义论》, Sidgwick的《伦理学方法》, Nietzsche的《道德...
评分初次看到此书名时,都难免会怀疑本书与“利己主义”有关,而这种主义通常也是被大众所批判的,只关注个人的幸福,而忽视他人的利益,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作者约翰.穆勒在本书中说“功利主义的行为标准并不是行为者本人的最大幸福,而是全体相关人员的最大幸福;我们完全可以...
评分 评分功利主义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 行为对幸福的影响是最具实质性的、甚至在诸多具体道德问题上是最主要的考虑因素。 每位倡导功利主义的思想家都认为功利并非是用来区别于快乐的某种东西,而就是快乐本身,同样是为了避免痛苦。 接受功利原理(或最大幸福原理)为道德之...
主要是翻译很烂
评分书是好书,渣版本渣版本渣版本啊!!!下次网购图书前必须看清不是光明日报出版社
评分这本翻译有点问题啊,比如第二章节功利主义者关于pleasure的高低贵贱所持理由那一段。
评分小时候读的,当时应该是没读懂。有句话倒是有意思,“把话说清楚让人明白,本身就是一种证明。”
评分请结合看 Justice@Harv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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