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法学研究生精读书系之一,本部著作,着手解决的问题是利用刑法对道德的强制执行,特别是对性道德的强制执行。哈特教授首先考虑了约翰·司徒亚特·密尔那著名的宣言:“在一个文明化了的世界中,强力能够正当地适用于其任何成员的唯一目的就是防止对他人造成伤害。”在过去的百年里,这个学说曾受到了两位伟大的法律从业者的尖锐挑战詹姆斯·费兹詹姆斯·斯蒂芬爵士,伟大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法官以及普通法史学家;以及德夫林勋爵,他们两位都主张,用刑法来强制执行道德是正当的。
一 梯利在《伦理学导论》中把伦理学看作是判断善恶的学问,这看起来没有争议。但是,关于什么是善恶或好坏,却没有人说得清。这实际上是因为,善恶或好坏,是一个含混的概念。摩尔在他的Principia Ethica中把善或好当作一个简单的、不能再分割的属性,是部分自然对象上才有的属...
评分一 梯利在《伦理学导论》中把伦理学看作是判断善恶的学问,这看起来没有争议。但是,关于什么是善恶或好坏,却没有人说得清。这实际上是因为,善恶或好坏,是一个含混的概念。摩尔在他的Principia Ethica中把善或好当作一个简单的、不能再分割的属性,是部分自然对象上才有的属...
评分这虽然是哈特教授在斯坦福大学的三次演讲搞的汇总,所以只有80页的书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实际读后,才知道所谓的“法学研究生精读书系”果然是名副其实。 本书是关于其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而论定,以同性恋性及相关性行为为例,对于一段时期内流行(或许以后会更...
评分 评分一 梯利在《伦理学导论》中把伦理学看作是判断善恶的学问,这看起来没有争议。但是,关于什么是善恶或好坏,却没有人说得清。这实际上是因为,善恶或好坏,是一个含混的概念。摩尔在他的Principia Ethica中把善或好当作一个简单的、不能再分割的属性,是部分自然对象上才有的属...
少了一颗星只因为译者奇怪的翻译啊。不过话说回来,哈特的论证真心不错,给哈特五颗星★★★★★!
评分居然是反驳我以前看过的詹姆斯·斯蒂芬的《论自由、平等、博爱》等的,哈哈
评分所论之事在现代各个文明社会早已不再有什么争议,但论述的方法和逻辑却经典依旧。放在今天,可以用来讨论群p应该不应该入罪等问题啊。
评分作为新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开山祖师哈特在《法律、自由与道德》中,以密尔的自由论为武器,对以德夫林勋爵和斯蒂芬大法官为首的法律道德主义进行了严肃的反驳,道德的法律强制在道德上并不能正当化,相反,任何对道德的法律强制都是对自由的戕害,对此戕害的证成尤为必要。PS:翻译真烂!
评分从同性恋及其性行为问题看公私权的界限和究竟其中的分界应该被推到什么程度才能维持道德和法律的互动平衡 书其实很薄 但是读得并不顺 这大概是真正因为翻译的原因让我读着胸口痛的为数不多的几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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