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丁一七七五年生于英格兰汉普郡斯蒂汶顿教区长家,是家中六个兄弟、两个姐妹中的小妹,排行第七。这是一个生气勃勃的和睦家庭,父亲是牛津大学的毕业生。奥斯丁从小就在父亲鼓励下大量阅读各类书籍,并学习写作,家中文学气氛浓厚。简?奥斯丁六部长篇小说如下:《理智与情感》(1811年),《傲慢与偏见》(1813年),《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年),《爱玛》(1816年),《劝导》(1818年),《诺桑觉寺》(1818年)。
《诺桑觉寺》与奥斯丁其他几部长篇一样,故事围绕着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的发展而越来越扣人心弦。天真得有点傻的女主人公凯瑟琳是家境小康的牧师之女,长到十七岁了,还没有遇上能打动她少女心扉的男主人公,因此生活平平淡淡。然而,她的好朋友,当地的富有人家艾伦夫妇俩要到巴思去度假,带她一起外出。巴思的社交场所让她开了眼界,并结识了富家之子、牧师亨利?蒂尔尼与他妹妹艾丽诺?蒂尔尼,他们很快成了好朋友,凯瑟琳并且爱上了亨利?蒂尔尼。
凯瑟琳在离家三个月之后,在没有朋友陪伴的情景下,孤身一人搭乘邮车,于一个星期日之夜回到了富勒顿。心地善良的母亲见女儿回家已是判若两人,总以为她是留恋外面世界的诱人,而竟猜不到十七岁的女儿的感情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亨利?蒂尔尼的意外出现,终于让凯瑟琳父母明白,他们必须考虑是否要同意女儿的婚事了。
I finally finished the book. The plot is more arresting than that of Persuadion. I really feel the power of Miss austen's building up such a detestable character as John Thorpe who is all self-important, selfish, unscrupulous. She is not a admirable bro...
评分 评分先说一点题外话,喜欢看外国文学的人大概都知道一个好的译本是多么重要,流畅的表达,准确的用词,完美的句式,读起来让人朗朗上口,酣畅淋漓。之前看过奥斯丁的《艾玛》,翻译过来的文字读起来简直就像是在火星文,怎么会有这样说话的人呢,何况还是鼎鼎有名的作家,这一定都...
评分豆瓣人推崇得莫名其妙。作者的文风是好的,幽默,利落,但是这有什么用处?写的都是不值得写的事情。
评分写法比较特别的一本,好玩的是全书在吐槽哥特小说和感伤小说,奥斯丁的讽刺功力还是很厉害。男女主角是最没魅力的一本,女主幼稚无知,男主完全陪衬,人物简直个个傻逼,不过似乎也出现了奥斯丁作品中最正常的女主母亲。总体来说三星半。
评分豆瓣人推崇得莫名其妙。作者的文风是好的,幽默,利落,但是这有什么用处?写的都是不值得写的事情。
评分反倒这本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部奥斯汀小说。只为她写活了那个虚伪厚颜的伊莎贝拉。觉得她写这本书的直接动力就是的确在生活中遇到了那样的人,她要给她画个像,用以吐出胸中恶气。
评分每个时代的矫情和八卦都是异曲同工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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