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作品集04:二马》是老舍客居英国时写作的最后一个长篇小说,讲述的是马家父子在英国的生活和爱情故事。作者借此谴责了英国社会的民族文化偏见,同时也为国人的庸散懒惰、麻木不仁和不思进取而愤慨,表达了青年老舍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
老舍(1899.2.3—1966.8.24),我国现代文豪,小说家,戏剧作家。原名舒庆春,字舍予,满族,北京人。出身寒苦,自幼丧父,北京师范学校毕业,早年任小学校长、劝学员。1924年赴英在伦敦大学东方学院教中文,开始写作,连续在《小说月报》上发表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成为我国现代长篇小说奠基人之一。归国后先后在齐鲁大学、山东大学任教,同时从事写作,其间代表作有长篇小说《猫城记》、《离婚》、《骆驼祥子》,中篇小说《月牙儿》、《我这一辈子》,短篇小说《微神》、《断魂枪》等。抗日战争爆发后到武汉和重庆组织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对内总理会务,对外代表“文协”。创作长篇小说《四世同堂》,并对现代曲艺进行改良。1946年赴美讲学,四年后回国,主要从事话剧剧本创作,代表作有《龙须沟》、《茶馆》,荣获“人民艺术家”称号,被誉为语言大师。曾任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及北京市文联主席。1966年“文革”初受严重迫害后自沉于太平湖中。
调侃居多,两星是按照老舍的写作水平来判断的,这是一个尚未成熟的作品。 老马:注定是旧时代留给新社会的孤儿。他们的老式思想被迫接受被列强打开国门后涌进来的思潮改造,不愿意,所以消极对待,数着日子过活,臆想自己仍生活在原来的小天地里。 马威:一种在新与旧中挣扎的...
评分这是老舍先生回国之前的最后一部作品。在我看来它又亲切又陌生。 说它亲切,因为它到底还是一部打着老舍先生商标的作品。老舍先生是位写人的大师,他写过不下100个人物,写一个成一个,那些细腻入微又恰到好处的细节、语言,好象是自然而然流出来的,全不费力似的,却那么入目...
评分这是老舍先生回国之前的最后一部作品。在我看来它又亲切又陌生。 说它亲切,因为它到底还是一部打着老舍先生商标的作品。老舍先生是位写人的大师,他写过不下100个人物,写一个成一个,那些细腻入微又恰到好处的细节、语言,好象是自然而然流出来的,全不费力似的,却那么入目...
评分就像每个人的成长过程,出生背景不一样,会造成不一样的性格,乃至形成不一样的命运。每个时代的背景不同,那个时代的思想自然也是有局限性,你能完全怪老百姓愚昧无知自私自利吗?国民的素质气质不是国家培养的吗?老百姓被压迫了几千年,已经不知道什么是自尊自爱,只有卑躬...
评分老舍以其独特的京派幽默风格叙写了中国父子在国外生活时发生的种种事情,突出了英国和中国两国间国民性的冲突。这种冲突不仅是两国国情不同,也是来自于彼此的模糊认识:在英国人眼里,中国人是野蛮低级的象征。在中国人眼里,英国人是狡猾奸诈的代表。因此,善良的二马来到英国...
“二马”这部小说,其中对于中国的内忧外患并没有太多提及,然而在内核上却显得更加前卫一些,种族歧视、自由恋爱等现代的爱情观念成为了这部小说的亮点,老马喜欢上温都太太,马威喜欢上温都小姐,而温都小姐和凯瑟琳都喜欢华盛顿,上演了一出三角恋,此外还有更为可贵的是为我们呈现了时代局限下在伦敦中国人的生活现状以及社会地位,中国古文物的流失、中国留学生的学习生活还有中国工人的阶级分化,都很值得细细体会,老马带温都太太买戒指时的描写是比较经典的段落,还有马威和玛丽温都小姐的酒后乱性很是细腻生动,个人是比较喜欢这部小说的。
评分老舍先生创作这小说时候还不到30岁,正赶上国家孱弱,内忧外患,又身在异国,结合这种创作环境,使得这本小说多了些民族主义的“历史局限性”。所以一方面觉得作者的抱怨肯定不是空穴来风,一方面觉得还是作者的创作心态多少受到了当时社会的扭曲影响。京腔是有趣的,但描述英国人觉得有些奇怪。对于最后时刻矛盾的收尾,是全书对于自己民族问题挖掘的最深之处,很是到位。老舍比起吴晗,还是伟大了很多倍,不知道为何,我总觉得王朔的某些写法和老舍很像。
评分一场无知的风花雪月
评分关于议论的内容可实在是扫兴啊!
评分如果沒記錯,是我讀的第一本長篇小說,然後是《駱駝祥子》,那會兒小學,其實看得不是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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