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理解“法”,必然要掌握发现“法”的方法。本书介绍法学方法论方面必需的知识,而不牵涉法哲学上的复杂争论。藉由本书所介绍之方法论,法律一方面获得了最大限度的确定性,另一方面又为其最为基本的任务的实现,即合乎正义地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留下了空间。
在译完齐佩里乌斯教授的Einführung ins Recht(《法学导论》,第四版,2003年)之后不久,我即收到了教授惠寄的Juristische Methodenlehre(《法学方法论》,第十版,2006年)一书。初读之下,我又萌生了将这本书译成中文出版的想法。其原因有二:一是自己在上大学及读研...
评分在译完齐佩里乌斯教授的Einführung ins Recht(《法学导论》,第四版,2003年)之后不久,我即收到了教授惠寄的Juristische Methodenlehre(《法学方法论》,第十版,2006年)一书。初读之下,我又萌生了将这本书译成中文出版的想法。其原因有二:一是自己在上大学及读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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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描述,最后还提到了形式化的问题。
评分法官并非个人理念的传道者,无论是否怀着兜售正义的目的。齐氏对法官的职业追求——作出具有多数公认力的正义观念之裁判,揭示了这样一个悖论:司法民主化,还是司法独立,那一项制度设置,才能本质上更符合社会公义?
评分翻译并不是很好。
评分非常精炼的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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