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期重庆的商业规则与秩序:以巴县档案为中心的研究》内容简介:明清时期的城市商业习惯法现已成为习惯法研究的一个新领域,尤为引人注目的是,越来越多的学者借助于“国家”与“社会”、“大传统”与“小传统”等分析框架,对民间商业活动中形成的“行会习惯法”、“商业习惯法”等相关规范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研究工作。但是这样的研究思路也易导致另一个极端,就是只把目光投放到商人自身在构建商业秩序方面的努力,过分强调了行会习惯法的功能和作用。笔者以为,在习惯法的研究中应当做到“官民互视”,不宜把对行会习惯法的研究单极化、孤立化。《清代中期重庆的商业规则与秩序:以巴县档案为中心的研究》以清代巴县衙门保存的司法档案与契约文书为研究的主要资料,对清代中期重庆这个特定区域的行会习惯法的发展及其变迁、地方政府于民间商业社会构建行会习惯法的种种努力等问题,进行全面之探讨,以期能够揭示该地域社会特定历史时期行会习惯法的一些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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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巴县档案研究目前似乎还是以法治史研究为主流,总是把目光放在各种诉讼和纠纷之中,写出来的主题永远离不开规则和秩序这些字眼。本书的前半部分基本也没有跳出这个框架,关于地方官府维护商业秩序推动商人团体成立的着眼点在于税收和差役的承担的观点似乎也多半会借鉴邱澎生的说法。后半部分对于巴县商业纠纷处理机制的解读还是很有想法的,作者与滋贺秀三、黄宗智、梁治平等多位学者展开学术对话,认为行规及地方商业惯例是地方官审理商业纠纷的依据,而非情理。又指出商人团体解决商业纠纷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来自地方官的推动,在这里国家与社会并非二元对立。但是商人团体对商业领域的控制始终无法达到西方市民社会的程度,因此无法从多元角度对清代法律秩序进行解读。显然,仅仅以清中期巴县一隅之地的有限材料来解读如此宏大的问题还是有班门弄斧之嫌
评分巴县档案研究目前似乎还是以法治史研究为主流,总是把目光放在各种诉讼和纠纷之中,写出来的主题永远离不开规则和秩序这些字眼。本书的前半部分基本也没有跳出这个框架,关于地方官府维护商业秩序推动商人团体成立的着眼点在于税收和差役的承担的观点似乎也多半会借鉴邱澎生的说法。后半部分对于巴县商业纠纷处理机制的解读还是很有想法的,作者与滋贺秀三、黄宗智、梁治平等多位学者展开学术对话,认为行规及地方商业惯例是地方官审理商业纠纷的依据,而非情理。又指出商人团体解决商业纠纷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来自地方官的推动,在这里国家与社会并非二元对立。但是商人团体对商业领域的控制始终无法达到西方市民社会的程度,因此无法从多元角度对清代法律秩序进行解读。显然,仅仅以清中期巴县一隅之地的有限材料来解读如此宏大的问题还是有班门弄斧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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