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社会处于中古时代的转型期,有关盐的发展及政策牵动国家的经济命脉,进而影响政治、政权和人民生活。本书系统介绍了唐代的三司、盐政、使职和盐法的变革等核心问题以及由此导致的经济政策和政治局势。所有经济史中发生的问题,都有其产生来源和不断发展的进程,作者在写作和立论方面力求转换角度,观察问题从国家政治经济的整体立场与核心举措出发,并力争从对盐政和物价的分析中发现中古社会那些已为先贤认识和运用的规律,同时以盐政盐法为导从、为脉络,展示它们与唐国家财经政策及社会人文等各方面的关系。并指出,今天人们所认识到的那些属于经济规律的某些特征以及近代以来的类似实践活动,正是在古人已有发明及实践的基础上的创新和传承。
吴丽娱,女,1949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唐史学会理事,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理事。1982年入北京大学历史系,师从著名唐史学家王永兴先生研习中国古代史隋唐五代史专业,1984年底获历史学硕士学位,同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从事隋唐五代史和敦煌学研究。她以治经济、社会史起步,而后研究视野逐步转移到礼制史、敦煌学,近几十年在中古史领域纵横捭阖,出版《唐礼摭遗:中古书仪研究》《终极之典:中古丧葬制度研究》《敦煌书仪与礼法》《礼俗之间:敦煌书仪散论》等多部著作,主编并参撰《礼与中国古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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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微读首发,属于作者早年旧稿合集,其实是针对唐代财政使职和盐法研究,其中对于财政使职的探讨实际切中了使职兴起的实质就是君主为了掌握财权的便利之举,相比于互相牵制的户部四司,具有垂直管理之便利,同时因为其与君主的私人关系成为宰相的有力竞争对手,所以宰相一直试图将其纳入管控范围,但因此会导致新使职的诞生。同时因为中晚唐时期持续的唐廷和藩镇对立导致河北河南地区赋税失去,因此更加仰赖于盐铁、度支使的兴利以满足军国大计。因此维系了一个庞大的财政使职体系,虽然有刘晏的立纲纪,但后代财政使大多难以维系,同时受制于唐代的钱重物轻形势,导致盐铁大多采用赊账,而这自然逐渐损害官盐运行体系,私盐屡禁不鲜,即使唐廷想要收归傕盐权但也难以转型,最终财政枯竭导致了唐廷收入日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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