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讲述的是一出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白兰的丈夫从英国来到北美,目睹了白兰受罚的一幕,遂决定找出孩子的父亲,进行报复。当时,丁梅斯代尔由于其出色的工作倍受当地居民的爱戴,只是他在沉重的良心债务压榨下身体日渐衰颓。人民于是安排奇灵渥斯与牧师合住以治疗他的病。白兰由于有愧于丈夫,因此答应了奇灵渥斯不公开他们之间的合法夫妻关系。于是一场残忍的复仇行动展开了。 最终丁梅斯代尔不堪良心的遣责,公开认罪,死在了白兰的怀里。奇灵渥斯却沦为魔鬼的奴隶,成为真正的罪人。
霍桑开始是以短篇小说家著称的,诚如第一个自觉地把短篇小说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并提出短篇小说创作理论的爱伦·坡(1809—1849)在《评霍桑的(复述的故事)》一文中所说:短篇小说的创作过程是由作家“精心设计了某种希冀的单一效果;于是他编制情节并将其连缀起来,以期在最大程度上达到预定的效果。”美国堪称短篇小说的王国,在开创这一体裁上,霍桑和爱伦·坡同样功不可没。
霍桑曾在作品中多次声明,他写的不是小说,而是“罗曼史”。用我们今天惯用的文学术语来说,就是他写的不是现实主义小说而是浪漫主义小说。我们姑且不去争论这样分类的概括性与各自的定义,但无论如何,现实主义强调的是客观描绘,浪漫主义则侧重于主观抒发。在霍桑看来,创作“罗曼史” 时,也就更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发挥作者的想象力,而不必拘泥于现实。他这样做了,而且取得了成功,不愧是美国文学史上浪漫主义小说的开创者。
霍桑还进一步把他的“罗曼史”称为“心理罗曼史”,这足见其对心理描写的重视。他之所以重心理描写,一方面固然受时代和宗教的影响,将精神和灵魂混为一谈,认为灵魂既然有善恶,有爱恨,有罪孽,就应该揭示出来,以达惩恶扬善、颁爱抑恨的目的;但另一方面,人的行为举止终有其心理依据,如不进行心理挖掘,人物只能停留在表象上,必然显得肤浅。对于惯于阅读我国传统的以白描手法刻画人物的读者,或许会觉得其故事节奏过于缓慢,但他却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鼻祖。
爱默生在论述自然的本质时提出:“每一种自然现象都是某种精神现象的象征物”;霍桑也认为,客观物质世界仅仅是假象,其“灵性”才是本质。因此,在霍桑的作品中,一景一物都有其比喻象征的含义。当年,英国作家威廉·朗格伦在《农夫彼尔斯》(1362)和约翰·班扬在《天路历程》(1678—1684)这类宗教小说中,就曾把七大罪恶或人的品德变成具体人物登场。这种把抽象概念人格化并用来直接给人物命名的写法显然比脸谱化更为原始和粗糙。霍桑的象征比拟笔法却另辟溪径,况物写景不仅配合抒情和渲染气氛,简直本身当真有“灵性”,成为故事的参与者,缺了便会显出不足。这一手法当即为麦尔维尔所效法,经过爱伦·坡的推崇,转而被法国的波德莱尔进一步发扬,遂开创了现代派文学的象征主义流派。就此而论,称霍桑是象征主义的奠基人并不为过。
The Scarlet Letter is the masterpiece of the well known romantic novelist, Nathaniel Hawthorne. In this book, by describing the tragic loving story between Hester Prynne and Mr.Dimmesdale the writer tried to dig out the human nature in American Puritan soci...
评分《红A字》简直就是美国版叶二娘与玄慈大师的故事。 难怪我看《天龙八部》,觉得最感人的就是叶二娘与少林寺方丈玄慈这段。原来是底子打得牢,有世界名著背景哇。 虽霍桑写小说开头就说教,有失于沉闷。《红楼梦》和《金瓶梅》这样好玩的小说,开篇也都说教。所以也应该...
评分路过上图的自助借书机, 忍不住试一下。 因为最近玩过一个“萨拉姆女巫”的游戏 所以对《红字》满有兴趣的,就借了。 看到现在1周左右, 进度只到13页。 从前言就看着不舒服了, 进到“海关”这章的正文更加崩溃, 让我忍不住要来评论的是以下这段: “只听得文件簌簌作响,官...
评分《红字》是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代表作,这部小说与菲次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一起,被誉为美国的两部道德文化寓言。它描写了二百多年以前发生在新英格兰殖民时期一个浪漫的爱情悲剧。是美国文学发展史上的第一部象征主义小说,集中体现了霍桑“原罪”...
评分我不懂美国的清教传统,更不懂圣经中的救赎观,没有能力来评价这部经典中的经典,只能简单地谈一下“红字A”的象征意义。 第一层含义,红字A代表Adultery,即通奸。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和年轻的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生下一个小孩,为了保护牧师,海丝特独自一人承担了...
从文学技法的角度来看,这本书无疑是一部教科书级别的作品。作者对语言的运用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那些遣词造句,看似朴素,实则暗藏玄机。特别是对于象征手法的运用,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书中的每一个关键意象,似乎都承载了超越其表层意义的重量,它们在不同章节中反复出现,像乐曲中的固定主题,不断加深作品的主题深度。我个人对作者处理情感的方式非常赞赏,它没有落入煽情或过度渲染的俗套,而是选择了一种近乎疏离的、观察者的姿态,让情感的冲击力反而更加内敛和强大。与其说是作者在讲述一个故事,不如说他是在搭建一个精致的文学装置,邀请我们进入其中,亲身感受那些被规训和压抑的灵魂是如何运作、如何试图挣脱樊笼的。这本书的魅力就在于它的“留白”,它不把话说满,不把道理讲尽,而是将解读的权力交还给读者,让你在字里行间去拼凑、去构建属于你自己的理解。这种主动参与感,极大地提升了阅读的乐趣和回味价值。
评分这部作品的气氛营造得实在太到位了,从头到尾都笼罩着一种沉甸甸的、难以言喻的压抑感。作者的笔触如同精密的刻刀,将那个时代背景下人性的幽微与社会制度的冷酷刻画得入木三分。你仿佛能闻到空气中弥漫的潮湿和陈腐气味,能真切感受到主人公在无休止的目光审视下,精神如何被一点点蚕食殆尽。那种被群体放逐、被道德枷锁紧紧捆绑的无助感,透过文字的力量,直击人心最柔软也最脆弱的部分。我尤其欣赏作者对于环境细节的描写,那些建筑的阴影、街道的泥泞,无一不成为烘托人物内心挣扎的绝佳背景。它不是那种让你读完后拍案叫绝的痛快故事,而更像是一次缓慢而深刻的心理实验,迫使你不断反思:在绝对的道德审判面前,个体究竟该如何自处?每一次翻页,都伴随着一种沉重的呼吸,仿佛自己也成为了那个被审视的对象,体验着那种公开羞辱带来的锥心之痛。整本书读下来,心头挥之不去的是一种对“原罪”和“救赎”的无声叩问,它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却留下了足够广阔的思考空间,让人久久不能平静。
评分坦率地说,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是充满挑战性的,它并非那种能让你轻松度过的消遣读物。它要求你调动起全部的智力和情感资源去跟上作者的思绪,去面对那些令人不安的道德困境。很多情节的推动并非基于外部事件的轰轰烈烈,而是源于人物内心世界的剧烈地震,这种内向的驱动力需要读者有极高的专注度才能捕捉到位。我发现,这本书的阅读体验会随着你的阅历增长而发生微妙的变化,少年时读可能只看到表面的冲突与惩罚,而如今重读,更能体会到那种深入骨髓的社会疏离感和个体认同的危机。书中对人与社会契约的探讨,至今看来仍旧尖锐无比。它迫使我们审视那些我们习以为常的社会规范背后,是否隐藏着某种武断和不公。它不是在鼓吹反叛,而是在用一种近乎冷静的笔触,解剖社会结构对个体的挤压效应。如果你寻求的是一种能带来思维震颤、让你对习以为常的世界产生怀疑的文本,那么这本书绝对不会让你失望。
评分这部作品的后劲实在太大了,读完之后好几天,书中的某些场景和人物的对白仍然会不时地蹦出来,像挥之不去的梦魇,又像醍醐灌顶的警示。它最成功的地方在于,它构建了一个极度清晰又极度象征化的世界,让你能清晰地辨认出“光明”与“黑暗”、“接受”与“排斥”的边界,但又巧妙地模糊了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谁又是真正的施暴者。作者对“体面”与“真实”这对矛盾的挖掘,达到了一个令人惊叹的高度。我们为了维持某种社会形象,愿意付出多大的代价去掩盖内心的真实状态?这本书给出了一个沉重而真实的注脚。我尤其喜欢书中对“秘密”的描绘,秘密一旦形成,它就不再仅仅是信息缺失,而变成了一种具有生命力的实体,反过来控制着持有者。这种对心理能量的精妙把握,让整个故事充满了张力和宿命感。总而言之,这是一部需要静下心来细品的经典,它提供的精神食粮远超故事本身所能承载的份量,绝对是值得反复阅读的佳作。
评分这本书的叙事节奏把握得极为老到,张弛有度,引人入胜。它不像某些故事那样急于求成,而是耐心地铺陈线索,让人物的内心冲突如同温水煮青蛙般,逐渐升级,最终达到一个无法逆转的高潮。我特别欣赏作者在处理人物内心独白时的细腻和克制。那些隐藏在表面平静下的汹涌暗流,那些只有在午夜梦回时才敢直面的恐惧与渴望,都被作者以一种近乎冷峻的笔调精准捕捉。阅读过程中,我好几次被某个突如其来的细节或对话所震慑,不得不停下来,细细咀嚼其中蕴含的复杂性。这本书的结构设计也颇具匠心,不同的视角相互穿插,使得故事的真相和人物的动机呈现出多维度的面貌,你以为你已经看清了一切,但总有新的转折在不经意间揭示出更深层的隐喻。这种层层剥开的阅读体验,堪称一绝。它考验着读者的耐心,但回报的却是对人性复杂性更深刻的理解。读完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刚刚经历了一场漫长而艰苦的攀登,虽然筋疲力尽,但所见的风景却是无比壮阔和值得的。
评分电影拍变味了
评分故事好,可是霍桑叙述起来太拖沓了
评分庆幸我长大了才读。从奥康纳《生存的习惯》里看到多次提及霍桑,他对当时美国作家的影响深远,于是去读。读天才作家的作品,真的让你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无高下,关键要看他是否独特,是否有使人沉浸的力量。并且从表达习惯也见得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在某个历史阶段的文学氛围,《红字》的魅力正在于此。
评分红字是对人性的考量,在思考,却让自己不断的堕入深渊,然后曾经耻辱的代表佩戴者闪闪的红字救赎着罪人们。
评分读的过程中好几次联想到《肖申克的救赎》,最近看的有关宗教的小说、电影,经常接触到的主题都是救赎。救自己、救他人……到底是流传150年的经典,霍桑的文笔流畅不粘稠,说理不刻意。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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