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中强,82年生,新浪微博“痞人日记”博主,粉丝称其为痞叔。现为某投资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有过两次大学的经历,分别学习英语和新闻学专业,均未毕业就离开学校。其微博语言以辛辣幽默著称。
数百万粉丝追捧的微博红人痞人日记首部杂文集,有故事、有随笔,有叙事、有感悟,关于爱情、关于人生、关于理想、关于青春。
《爱情未遂》
不高不帅也不富的大川,爱上漂亮得超出一般人理解范围的燕子,他跟她爬过长城,追她追去了草原,燕子结婚又离婚,他从没走远。最后燕子的春天在哪里呢?你生命中是否也有这样一个人,你喜欢TA喜欢到不愿表白,永远追随。
《不要让一个姑娘轻易爱上你》
袁宇进了大学就爱上一个姑娘,他捉弄她又追求她,为她引起两栋宿舍楼之间的骂战,给她唱歌,为她打架,姑娘终于点头说:“既然让我爱上你,就要让我爱到底。”他们有没有爱到底呢?你的青春是否也有一个男孩,他让你恨又让你爱;或者是否有这样的女孩,你费尽心思只为得到她的爱情,那得到之后呢,让她爱到底了吗?
《春光乍泄》
文文和学春谈的是奋不顾身的爱情,毕业时也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因为爱看海,所以去了海滨城市。这两个人,一个总是任性地走了又回来,另一个也总是任性地由着他走了又回来。“不如,我们重新来过”这句话,真是百试百灵的万灵丹么?青春年少时,有没有一个人,让你舍不得到,总是愿意“重新来过”?
……
年少时我们经历的青春那么不一样,可长大以后,花季雨季都走过,青春那么快一闪而逝,我们看这青春,竟然都这样。
看到痞人日记这本《青春若有张不老的脸》,脑海里涌起很多故人的脸,当时年少,很多事情被稚嫩和倔强雕塑成了记忆里不可动摇的遗憾,现在想起来,只能抱以微笑了。 几乎每年都有一个全民回忆青春的热潮,这个开关可能是一首歌,可能是一部电影,可能是一个故事……再或者,中考...
评分开始听五月天的“后青春期的诗”是高中的时候,第一遍便爱上了,往后的日子更是有它相伴。烟雾随晨光飘散,枕畔的湖已风干,期待退化成等待,而我,开始告别青春。翻开《青春若有张不老的脸》,读着一个又一个关于青春的故事,细细阅味那久违却浓化不开的喜涩。 爱上你是最快...
评分 评分读罢痞人日记的《青春若有张不老的脸》,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冬夜,除了觉得温暖之外,还夹杂着一丝复杂的感情。 2001年,香港一个名为twins的组合突然暴红,据说走红的真正原因不是俩人无可挑剔的靓丽面容,也不是俩人能跳能唱的演艺风格,而是俩人的歌能让永远在为生计忙忙碌碌...
评分开卷有益。又开封了一本书。看完了,并没有什么触动我的地方。
评分除了个别篇章,均不可读。让我想起了中学时看的读者,或者高考作文集,空洞无味。 ===========在她还是丑小鸭的年华里,她所有的好友都不追她,她倾慕的男生眼里也只有校花。而最后这些好友安慰她的时候说:“可是那时候,每一天都陪着我们度过的,是你不是她啊!”即使这份遗憾终是难以弥补,却要相信,许多年后大多数人都能领悟到“陪伴”远比即得即失的爱慕要来的珍贵许多。最后可供回想的,不再是那个高不可攀的人,而是深夜里陪你一起回宿舍一起复习一起说走就走的朋友。
评分队长老公的作品,前两章写得还不错,最后一章感觉一般
评分就那么回事儿吧~不是很喜欢
评分故事太美,美的让人不敢相信;故事太悲,悲的让人不愿相信。这是本烂书,烂到无以复加,烂到让人想再看一遍,而作者果然是不是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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