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罕·帕慕克(Orhan Pamuk, 1952- ),当代欧洲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享誉国际的土耳其文学巨擘。出生于伊斯坦布尔,曾在伊斯坦布尔科技技大学主修建筑。2006年获诺贝文学奖,作品已经被译为40多种语言出版。
1590年末的伊斯坦布尔,国王苏丹秘密委制一本伟大的书籍,颂扬他的生活与帝国。四位当朝最优秀的细密画家齐聚京城,分工合作,精心绘制这本旷世之作。此时离家12年的青年黑终于回到他的故乡——伊斯坦布尔,迎接他归来的除了爱情,还有接踵而来的谋杀案……
一位细密画家失踪了,随即被发现死于深井中,奉命为苏丹绘制抄本的长者也惨遭杀害。遇害的画家究竟是死于画师间的夙仇、爱情的纠葛、还是与苏丹的这次秘密委托有关?苏丹要求宫廷绘画大师奥斯曼和青年黑在三天内查出结果,而线索,很可能……就藏在书中未完成的图画某处。
究竟谁是凶手?动机是什么?作者让相关人士全部都现身说法了:一只狗、一棵树、一枚金币、红色,两具尸体及死亡,甚至凶手全都站出来了。他们仿若有生命般,靠着自己的经历与观察,仔细地告诉我们每一条蛛丝马迹。
悠遊見風景——讀奧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紅》 香港人會不會比較熟悉奧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紅》(下稱《紅》)呢?千嬅曾推薦過它。《紅》被譯成多種語言,在世界多處都頗為暢銷。《紅》的故事以一宗謀殺案為引子,引出奧斯曼帝國的歷史面貌、土耳其傳統藝術「細密畫...
评分现代小说是件体力活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 我曾经怀疑过,奥尔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红》可能是一部名不符实的作品,正如有人猜测过的那样,一本土耳其的《罗生门》。而等我读完这500页的小说之后,我想说的是这种简单类比并不成立,试图简单地把帕慕克的这本书打上个类...
评分这两天抓紧时间在看<我的名字叫红>,看完第31节,正好扣题的一节,大约全书的一半儿 看到第7节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已经对他欲罢不能,并且越看越想念阿加莎的那部<褐衣男子> 有人说小说第一是文字第二才是故事,我同意这样的说法是在看母语小说的时候,看译本这话很多人会不赞同 多一半...
评分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了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穆克。虽然帕穆克的作品早已被译成几十种语言出版,文学评论家也把他和普鲁斯特、托马斯•曼、卡尔维诺等大师相提并论,但这次获奖仍然引起很大争议。美联社一名记者就指出:“诺贝尔评选委员会再也挑不出比奥尔罕•帕慕克...
跟<玫瑰的名字>一样都是关于书籍的历史悬疑小说,但又比一般的类型小说更丰富更耐读。这本书的根本其实并不是探案推理,也不只是一个爱情故事,而是借由这种形式展示土耳其的历史、艺术风貌,所以才夹杂了大量关于书画传统和传说的讨论。如果说<玫瑰>表现了知识小说广博、理性的特点,<红>显然更浪漫更瑰丽,许多小地方甚至不太合乎逻辑。但作为读者,一旦将自己代入了这个伊斯坦布尔冰冷哀愁的冬季,必定会为这个欧亚之交的异国文化深深着迷。
评分第一次读的时候完全当作罪案小说来看,觉得很是平庸。如今读来确实有旁人不及之处,也注意到一些此前完全忽略的细节,比如……由于古兰经里提到穆罕默德为避免吵醒一只熟睡的猫而割裂自己的袍子(咦好眼熟),所以穆斯林很喜欢猫……而狗是不洁之物,碰到都要洗七遍衣服刷三遍地板……这很好地解释了为毛伊斯坦布尔街头的野猫都如此之肥而狗都一副落魄模样!!
评分第一次读的时候完全当作罪案小说来看,觉得很是平庸。如今读来确实有旁人不及之处,也注意到一些此前完全忽略的细节,比如……由于古兰经里提到穆罕默德为避免吵醒一只熟睡的猫而割裂自己的袍子(咦好眼熟),所以穆斯林很喜欢猫……而狗是不洁之物,碰到都要洗七遍衣服刷三遍地板……这很好地解释了为毛伊斯坦布尔街头的野猫都如此之肥而狗都一副落魄模样!!
评分两颗星针对的只是译者,翻译得云里雾里,什么玩意。
评分读一本比百年孤独还红楼梦的书是一件体力活。读了快7个月,也许是今年读过最好的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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