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宛如一本有趣的推理小說,作者藉親切、生動的文字,解析生活中觸目可及的生物競爭與合作實例;並透過運動、賭博性遊戲,讓讀者深入了解「利他」與「自私」兩種生物本質。綿延數十億年的生命長河,幾多物種浮沈、來去,該如何延續「人類」的命脈,本書將可提供不少省思。
理查德•道金斯,1941年3月26日生,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教授,著名科普作家,生物学家。2001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2005年英国《前景》杂志会同美国《外交政策》杂志网络调查,评选出在世的全球100名最有影响力的公共知识分子之一。他是英国最重要的科学作家,几乎每本书都是畅销书,并经常在各大媒体引起轰动。他的畅销书中,于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为最重要的代表作,他的基因观念,颠覆了我们对自身的幻觉,深刻影响了整整一个时代。
我其实是断断续续读过些别的进化论、基因和进化心理学的流行读物以后才看了这本经典的。虽然悬念少些,但经典就是经典,每页都非常值得。 基因和进化论放在一起,完全可以诠释生命的来龙去脉。这是一个大体上自洽的体系,虽然很多细节还可以不断完善。Dawkins其实说,只要是碰...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原文自本人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8f46f70100hn7s.html),转载请注明。 豆瓣上文字无格式。 《冬吴相对论》的梁冬两次在节目里提到了他在看这本书。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从图书馆借来翻了一翻。我读的其实不是左图这本,是科学出版社1981年12月的版本...
坦率地说,这本书的文字密度非常高,读起来需要极强的专注力,稍有走神,就可能错过一个关键的逻辑跳跃点。我发现自己不得不经常停下来,合上书本,在脑海中反复构建作者提出的模型,才能真正跟上他的思路。特别是在讨论那些涉及到复杂反馈回路和长期演化策略的部分,作者展示了一种罕见的洞察力。他不仅仅是在描述“是什么”,更是在探讨“为什么会这样演化至今”。这种对时间深度的把握,让整本书的论述具有了无可辩驳的历史厚重感。我甚至觉得,很多社会学或心理学的著作,如果能吸收其中关于信息传递效率和复制优势的核心思想,其论证力度会大大增强。这本书的价值,不在于提供现成的答案,而在于提供了一套极其精妙的“提问框架”,让你学会如何从最基础的生存和延续的角度去质疑一切既定的社会规范和行为惯例。
评分从阅读体验上讲,这本书是一场马拉松,而非短跑冲刺。它的魅力在于其内在的一致性和宏大叙事结构。作者似乎为我们描绘了一张关于生命本质的宏伟蓝图,在这张图景中,每一个微小的粒子——无论是单细胞生物还是复杂社会中的个体——都在遵循着一套高度自洽的、以最小成本实现信息最大化复制的底层指令。我喜欢作者处理悖论的方式,他从不回避那些看似矛盾的现象,而是将矛盾本身视为系统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例如,关于利他行为的解释,如果脱离了特定的语境,很容易被误解为对道德的提倡或否定。但这本书的厉害之处在于,它将“道德”本身也纳入了演化的考量之中,视其为一种高阶的、促进基因稳定传播的社会工具。这种全景式的观察角度,极大地拓宽了我对“自然”一词的理解范畴。
评分读完这本厚厚的书,我真是五味杂陈,说实话,有些章节读起来挺烧脑的,简直像是在啃一块硬骨头,需要反复咀嚼才能品出其中滋味。作者的笔力毋庸置疑,他对复杂概念的梳理和推演,展现出了一种近乎偏执的逻辑严谨性。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对“目的”和“手段”之间界限的探讨,那种抽丝剥茧,把我们习以为常的那些看似天经地义的行为模式,硬生生地还原到最原始的驱动力层面,让人读完后对身边的很多现象都会产生一种“原来如此”的恍然大悟,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种深刻的疏离感。比如,书中对某些群体行为的解释,如果用日常的道德标准去衡量,是难以接受的,但当把视角拉到更宏大的时间尺度和信息传递的角度去看待时,又似乎找到了某种冷酷的必然性。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更像是一次智力上的攀登,需要你放下预设的偏见,跟随作者构建的理论框架,一步步向上,虽然过程艰辛,但登顶时所见的风景,无疑是壮阔而颠覆性的。它迫使你重新审视“生命意义”这个宏大叙事下的微观驱动机制。
评分这本书对我而言,更像是一部结构精巧的哲学思辨录,而非单纯的科普读物。它没有那种轻快的、提供即时满足感的叙事节奏,反而更倾向于一种冷静的、近乎手术刀般的解剖。我尤其欣赏作者那种毫不留恋地“祛魅”过程,他将那些被我们赋予了太多浪漫色彩的特质,比如“爱”、“牺牲”或者“合作”,剥去了温情脉脉的外衣,将其还原为一系列基于信息交换和利益最大化的计算。这种彻底的去浪漫化处理,初读时可能会让人感到一丝寒意,仿佛世界突然变得冰冷而机械。然而,深入思考后,你会发现这并非一种悲观论调,而是一种更深层次的真实。它提供了一个观察世界的全新“透镜”,透过这个透镜,人际关系中的许多微妙博弈和矛盾冲突,忽然间找到了可以被量化和预测的基础。对于一个习惯于从人文角度理解世界的读者来说,这种从底层逻辑构建起来的世界观,无疑是一次精神上的巨大冲击和重塑。
评分读罢全书,我感觉自己仿佛经历了一次彻底的“去人性化”洗礼,但这并非贬义,而是一种学术上的“净化”。作者的语言风格是极其克制和精准的,他几乎没有使用任何煽动性的词汇,所有的论证都建立在严密的概率和逻辑推理之上,这使得全书散发出一种冷静而强大的说服力。这本书的精髓,在于它提供了一种极端的、但又极其有效的“简化视角”来观察世界。它教会读者,在理解任何复杂的生物学或社会现象时,首先要问:这对于“信息载体”本身的复制与延续,到底有什么好处?这种追根溯源的求真态度,是这本书带给我最宝贵的财富。它让那些原本笼罩在神秘光环下的生命现象,变得清晰可辨,如同被强光照射下的精密机械,虽然运转原理可能令人感到一丝敬畏,但其运作规律却是可以被理解和预测的。
评分知道这本书后的第5年、第三次尝试阅读之后,终于读完了。非常有趣的书,好像也没有作者在前言里自述的那么残酷。难道是我在黑暗森林里呆的太久了?
评分作者是狂热的达尔文主义者,全本书都是围绕“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来展开,至于基因,个人觉得是作者炒作的概念的。另外很有趣的是,人似乎并不完全是天择的,因为人类社会有所谓的伦理道德,也就是文化的传承,就好比法律社会的一夫一妻,也许并不符合天择呢?对动物天择这个理论的正确与否,就不得而知了。一般这些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评分关于进化生物学的很好一本科普读物,台湾人翻译的,挺好玩,原作者文字生动,翻译也尽量还原这一生动的文字,闲来看看不错。所谓皮囊,不过是基因延续的工具而已,哈哈
评分這週末不是在睡覺就是在擼書= = 吐槽一個翻譯。私自的基因,意思是基因是自私的。但是為嘛我第一次聽到名字的時候卻以為是自私(道德上的)是可以遺傳的有基因的。|| 20180425 有豆友(iammmmm)提醒, 三十周年版的自私的基因提到了名字的由来。 出版人提议采用永生的基因( Immortal Gene)。基因的永生性是本书的一个主要议题。而且Immortal是一个up word,而selfish是一个down word。 但是作者却觉得采用自私的基因(selfish gene)的表述更能激起大家的兴趣。 故采用这个名字。 感谢iammmmm
评分在本书临近结尾之时: Richard Dawkins,在1976年,写到了大致这样的意思: 你,几乎不能从自私的基因当中,找到一丁点生命的生活价值或存在意义。因为,生命,本就是毫无价值毫无意义的毫无目的性的。因为,自私的基因,本就只是因宇宙原理允许而在机械态地不断复制着自身。繁殖和演化本就是没有目的性的。生命是虚妄的。 但是:当你终于明白了真正的事实之后,当你听完我说了这些之后,我就在你的头脑当中播种下了种子。 这种种子,在原理上,就跟自私的基因一样地活动着和繁衍着。 我给这种种子取名,叫Meme。词根为英语中的Memory。 为了表明它是可以繁衍的,因而是有复数形式的。复数就是,Memes。 好了。让我们,将永生的模因们繁衍开来吧。 这本书,既叫《自私的基因》,也叫《永生的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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