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亨利·梅利曼,美国著名比较法学家,美国斯坦福大学斯韦策荣休讲座教授及艺术系荣休教授。纽约大学法律科学博士及法学硕士,圣母大学法律博士。1953年起任教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1960年起任教授,1971年起任讲座教授。1980年起兼任斯坦大学艺术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比较法学及艺术与法律。
《大陆法系》(第2版)自1969年出版发行以来,大陆法系已发生了诸多变化。在保留原书构架和大部分内容的同时,增加了新的内容,例如,关于大陆法系正在发生的显著变化,便以新的章节予以论述。借此再版机会,《大陆法系》(第2版)也反映了第一版读者所提建议,此外,为了便于将来的研读,《大陆法系》(第2版)还更新了参考书目。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以及对《大陆法系》(第2版)第二十章撰写所提出的若干建议。对于一般比较法文献作者的思想及深邃见解,我也表示诚挚的谢意。
内容较为浅显,不似法律史,但也因此读来较为轻松。从一位英美法国家法学院教授的角度出发观察大陆法系法律体系的各个侧面,具一定启发性。
评分内容较为浅显,不似法律史,但也因此读来较为轻松。从一位英美法国家法学院教授的角度出发观察大陆法系法律体系的各个侧面,具一定启发性。
评分内容较为浅显,不似法律史,但也因此读来较为轻松。从一位英美法国家法学院教授的角度出发观察大陆法系法律体系的各个侧面,具一定启发性。
评分只是小结了前几章。。 另外觉得译者水平不错。 第一章 法系 法系有三,大陆、普通、社会主义。“法系”非“法律制度”,后者指一国的法律规范、程序、机构,各国都不同,但因为内在原因,如法的性质、地位、法律制度的实施,法律制定适用研究的方法造就了法系,与文化相连。 ...
评分历史分析和“非典型性” 作者在序言中明言,本书是为业余读者而非法学专业人士所写,因此文风平易、内容浅显、结构也相对松散,可读性较强。但作者作为经过专业学术训练、深厚学术素养的普通法系资深学者,本书依然充分体现出了基础...
注意到大陆法系的丰富性。注重辨析法系内部,各国在历史、理论和实际运用上的差异。反而用以比较的英美法系,稍显简化了,更多以美国式经验去直接参证。
评分理解普通法系的必读书
评分严格意义上第一本法学著作---了解各大法系渊源发展分类什么都很不错---就是翻译微坑爹了 sign---幸好不长 不长
评分这么多年以后再读,终究是长进了。
评分实际上是对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对比。有的章节对于普通读者来说非常晦涩,读来完全不知所以。对于目的在于形成两大法系的基本概念的读者来说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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