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亨利·梅利曼,美国著名比较法学家,美国斯坦福大学斯韦策荣休讲座教授及艺术系荣休教授。纽约大学法律科学博士及法学硕士,圣母大学法律博士。1953年起任教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1960年起任教授,1971年起任讲座教授。1980年起兼任斯坦大学艺术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比较法学及艺术与法律。
《大陆法系》(第2版)自1969年出版发行以来,大陆法系已发生了诸多变化。在保留原书构架和大部分内容的同时,增加了新的内容,例如,关于大陆法系正在发生的显著变化,便以新的章节予以论述。借此再版机会,《大陆法系》(第2版)也反映了第一版读者所提建议,此外,为了便于将来的研读,《大陆法系》(第2版)还更新了参考书目。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以及对《大陆法系》(第2版)第二十章撰写所提出的若干建议。对于一般比较法文献作者的思想及深邃见解,我也表示诚挚的谢意。
历史分析和“非典型性” 作者在序言中明言,本书是为业余读者而非法学专业人士所写,因此文风平易、内容浅显、结构也相对松散,可读性较强。但作者作为经过专业学术训练、深厚学术素养的普通法系资深学者,本书依然充分体现出了基础...
评分一本出色的通俗普及读物,其中对于大陆法系特点的总结和对于两大法系的比较很有启发意义。但立场略有偏颇——尽管作者一再声称要不偏不倚地看待大陆法系,但本书像是对于欧陆法律体系的总批判,给人的感觉是大陆法系改革的方向和唯一的出路就是学习、模仿英美法。
评分历史分析和“非典型性” 作者在序言中明言,本书是为业余读者而非法学专业人士所写,因此文风平易、内容浅显、结构也相对松散,可读性较强。但作者作为经过专业学术训练、深厚学术素养的普通法系资深学者,本书依然充分体现出了基础...
评分我看到很多人对此书的较高的评价,也听老哥说这是一本学法的人的必读书。但是真痛苦啊,我还是没有读完,虽然那读完的一半,我都比较认真地做了笔记。 翻译是一个问题,绝对是一个问题,那种长长的修饰的句子,让我晕。 还有就是体系的枯燥,知识的枯燥。 怀疑自己能不能吃得了...
评分内容较为浅显,不似法律史,但也因此读来较为轻松。从一位英美法国家法学院教授的角度出发观察大陆法系法律体系的各个侧面,具一定启发性。
我的厕所书。。自从有了这本书我天天盼着内个蹲坑啊。。真的
评分没读懂所以没读完
评分并不是很清晰,可能是由于大陆法系的复杂性吧。而且应该直译为《大陆法系传统》为宜。
评分注意到大陆法系的丰富性。注重辨析法系内部,各国在历史、理论和实际运用上的差异。反而用以比较的英美法系,稍显简化了,更多以美国式经验去直接参证。
评分补mark。以为新版变化很大,过了一遍发现好像没什么必要重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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