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过程的性质及法律成长》将法官决断疑难案件时运用的方法和力量具体归纳为逻辑的方法、历史的方法、习惯的方法和社会学的方法四类。一是逻辑的方法,也称做类推的规则或哲学的方法。即以法律为大前提,后以事实为小前提,再运用形式逻辑推理得出判决结果。二是历史的方法,也称做进化的方法,即法律原则沿着历史发展趋势发挥功能。三是习惯的方法,也称做传统的方法,即法律原则按照社会的传统或习惯路径发挥功能。四是社会学的方法,即法律原则按照正叉、伦理和社会福利、当时的社会风气发挥功能。
作为一名法官,在当下中国司法话语权缺失和被边缘化的情况下,接触这本书,细细品读之下对于法及司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觉得这本书,不应该知道一两遍,而是常读多读。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像读这种演讲之类的文章,就跟听讲座一样,最好事先对相关背景知识有所了解,不然一定是看得云里雾里。 “道理我都懂,怎么就是看不明白他的论述方式呢?”
评分我要再看一遍!!!老娘要吃透!!!
评分卡多佐的另一篇演讲,兼顾实证主义与实用主义的法哲学呼之欲出。
评分卡多佐的另一篇演讲,兼顾实证主义与实用主义的法哲学呼之欲出。
评分报着啃学术论文的决心来的,没想到可读性还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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